能源监察中心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主要工作计划
XX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全市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的目标任务及企业节能监察执法等都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我中心自年初以来,根据上级领导的安排部署,统筹计划、严密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围绕企业现场节能监察执法、重点用能企业耗能统计与分析、组织相关能源管理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培训,以及参与全省范围的节能技改项目检查、节能量目标完成审核、关闭淘汰落后目标、企业能耗对标检查等多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XX年已完成的工作任务和2022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 XX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依据《节能法》、《xx省〈节能法〉实施办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xx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XX年度(第一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现场节能监察,主要是对企业能源统计及计量、节能管理制度建设、节能宣传及培训、单位产品能耗、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技改项目完成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广汉、中江节能监察中心,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完成了15户重点企业的节能监察。从监察的情况来看,大部份企业能源基础管理工作较扎实,能源管理制度较完善,机构职能职责健全,制定有明确的企业能源方针及节能标准;但部份企业虽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职能职责未健全,部份企业存在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等情况,针对被监察企业的不同情况,已分别下发《节能监察行政执法结论及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组织上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节能自查表”,开展企业节能及全市工业能耗工作的分析预测。按照省经委要求,组织企业按年上报“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及自查表”,根据新的报告格式,指导企业填报数据做到更详实具体,并结合企业开展的节能审计和规划,通过县(市、区)积极配合,促进了企业对自身节能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时,针对全市企业及行业耗能情况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节能管理工作和现状适时开展了深入分析与预测。
(三)、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培训及节能宣传活动。参加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上“节能执法培训”、“节能法培训”、“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编写培训”、“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培训”、“节能技术知识培训”、“新产品、新技术(如cmd清洁发展机制、epc合同能源管理)推荐会”、“ 分布式能源发展研讨”、“节能监察标准研讨”等各类培训学习会议共计60余人次。积极组织并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知识推介”等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及各类考评工作。按照委工作安排,加强了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积极协助配合环资处,指导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在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自身节能管理工作的开展,并顺利完成全省开展的相关各项节能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省级相关节能任务交叉检查工作
1、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239户的重点用能单位“xxx”节能目标的专项监察
XX年3月10日至3月19日,根据《xx省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关于对239户重点用能单位“xxx”节能目标进行专项监察的通知》(川工节【XX】3号)的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重点用能企业的“xxx”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含节能技改、关闭淘汰落后)的专项监察检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4户、遂宁5户。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化工、水泥、发电、采煤、炼油等行业。
2、开展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XX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根据《xx省财政厅 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xx省能源局关于现场核查申报XX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川财建函〔XX〕3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企业申报XX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现场核实工作,其中,遂宁5户、广安3户、南充3户、达州2户。主要涉及水泥、印染、制革等行业。
3、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申报XX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专项核查
XX年6月10日至6月17日,根据《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xx省财政厅关于转发XX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批复的通知》(川经信〔XX〕31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企业申报XX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5户、遂宁4户。主要涉及冶炼、丝绸、化工、水泥等行业。
XX年,我中心继在XX年承担全省交叉检查任务35户后,又承担了上述43户的检查工作,涉及的行业种类、检查类别、以及检查要求等方面都更具复杂性和多样性。中心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工作,均顺利圆满完成省上交办的各项监察检查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同时,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工作能力,也为全省的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根据省经信委XX年节能工作安排,预计我中心在年底前还将承担全省申报国家关闭淘汰落后企业现场核查、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等工作,中心将继续努力,圆满完成各类专项监察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力度不够。随着企业生产不断发展,耗能规模逐渐加大,部分企业或因对节能工作重视不足,或因历史欠帐太多,或因相关节能技改工作投入不够等多种原因,企业节能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仍有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设备,相关节能管理制度不完善,报告报表不按要求报送等,这些还有待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节能监察整改意见的督促落实,严格依法执法。
2、基础数据掌握不全。由于企业耗能及能种结构的统计基础资料较差,统计局按年或季公布的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的耗能数与在对企业实际监察中掌握的能耗数存在较大出入。计划利用省和我委正在建立的数据、项目网上报送平台,逐步完善月、季、年的企业能耗报表网报制度,做好基础资料的清整,准确反映我市能耗情况。
3、中心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面对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中心人员相对紧缺、技术力量不足、人员选调工作又难度巨大,同时,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未修订完善,处罚措施的虚置,使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足。希望委领导多多指导与关心,力争在我中心的人员扩充、设备配备、技术培训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改善,使我中心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更大提高。
三、2022年主要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现场节能监察,在完成今年20户的基础上,2022年计划完成25户的现场节能监察任务。
2、继续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指导,配合主管部门,围绕企业在节能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开展工作,促进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提高,顺利完成省上下达的各类考核任务和目标。
3、加大节能工作相关报告报表的报送,加大企业相关能耗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加大相关节能管理及技术的推广和培训。
4、承担并完成省上交办的各类检查任务,为全省节能降耗工作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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