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关于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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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关于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决定
(xx年7月21日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走共同富裕道路,是党的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实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贫富三个差距,对于推动重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建设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近年来,我们在历届市委带领全市人民打下的良好基础上,以“314”总体部署为总纲,坚持走民生导向之路,建设“五个重庆”,实施“民生十条”,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开展“唱红打黑”,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统筹一体化,经济社会步入了科学、健康发展的快车道,为探索共同富裕奠定了重要基础。 xx在庆祝建党90周年重要讲话中,特别强调只有做到“四个坚持”,才能经受“四个考验”、避免“四个危险”。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之路,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中共重庆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决定,把缩小三个差距作为贯彻落实“主题、主线”的重要突破口,走民生路、念共富经,努力促进共同富裕。 ——促进共同富裕的总体要求 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共建、共享、共富”,着力解决效率与公平相脱节、城乡资源要素配置不协调、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等问题,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在构建增长极、经济中心和内陆开放高地中同步缩小三个差距,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促进共同富裕的基本原则 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反对平均主义,防止两极分化,实现效率与公平兼得、又好又快与公平正义相统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发挥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在缩小三个差距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增加劳动收入的同时,努力激活城乡资源要素,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特别是农民拥有财产性收入;坚持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鼓励创业兴业,促进充分就业,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坚持统筹城乡,振兴“两翼”,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当期可承受、未来可持续,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综合配套,搞好系统设计,构建长效化推进、科学化考核的制度体系。 ——促进共同富裕的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市经济总量与居民收入同步倍增,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5∶1左右,“圈翼”发展差距缩小到2∶1左右,基尼系数缩小到0.35左右,基本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 1、新增330万个就业岗位,发展微型企业15万个,个体工商户增加到150万个,有效增加普通劳动者收入。努力打造低物流、低税费、低要素、低融通、低物业成本的投资环境,营造创业热土,激发创业活力。采取资本金补助、税收返还、融资担保、规费减免等措施,扶持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自主创业,发展微型企业,力争大中小微企业发展到50万个。简化审批手续,打造一批创业街,繁荣夜市经济,力争个体工商户达到150万个。以笔记本电脑和离岸数据处理为重点建设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培育壮大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化工医药、材料轻纺等支柱产业,工业新增就业岗位 150万个。建设内陆地区金融高地、长江上游商贸物流中心和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服务业新增就业岗位180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严格贯彻《劳动法》,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提高全社会就业质量。 2、积极稳妥地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民工等转户进城500万人,户籍城镇化率达到50%,加快缩小城乡差别。以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新生代为主体,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性障碍,形成科学有序的转户常态机制,形成转户人口30%到主城、30%到区县城、40%到乡镇的分布。充分尊重农民转户意愿,对自愿转户进城的,严格实行就业、养老、医疗、住房、教育等保障一步到位,确保转户居民同等享有市民待遇。对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严格按照市场规律,依法确保转户居民退地权益。 3、发展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xx个,实现农村“三权”抵押融资1000亿元以上。鼓励农民按照自愿原则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立股份合作社,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量化确股,让广大农民享有按股分红的权益。政府通过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和支持,推进农工商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发展规模经营、现代农业和品牌农业,大力完善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使农民获得更稳、更高、更持续的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村居民房屋“三权”抵押融资的规模和范围,完善权益评估、风险补偿、资产流转等配套政策,落实政策性担保、财政贴息等扶持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办“三权”抵押业务,增加基层网点,为农民提供便利、高效、实惠的融资服务,实现农村“三权”抵押融资1000亿元以上。 4、建成2500个农民新村,利用“地票”交易制度等办法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统一规划,重点依托撤乡并镇后的乡所在地和中心村,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和巴渝新居。集约利用土地,整合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完善新村基础设施,大幅提升农房品质和市场价值。引导农民到新村和小城镇集中居住。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和转户居民退出房屋交易试点,大幅增加农民财产及财产性收入。完善“地票”交易制度,确保净收益的85%直补农民,15%划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5、2年消除绝对贫困,3年实现xx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并实行动态扶贫开发机制。根据现有贫困村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脱贫计划,加快整村脱贫与连片开发,推进生态移民和扶贫移民,探索教育移民和就业移民,开展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党政部门的对口脱贫行动,把“先富带后富”的要求落到具体项目上。加大对贫困区县转移支付力度,力争50%的贫困区县脱贫摘帽。在消除绝对贫困的同时,按照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0%的比例,动态确定农村贫困人口并进行扶贫开发,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 6、实施两大“关爱行动”,使130万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200万空巢老人老有所养。进一步培养照顾好农村留守儿童,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探索有针对性的教育培养模式,扎实推进“爱心午餐”、“蛋奶工程”,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引导社会资源参与留守儿童培养,推行“代理家长”,确保下一代健康茁壮成长。发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建立农村困难空巢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机制,区县要根据需求建设标准化养老院,动员各种力量开展一对一的“孝心儿女”帮扶活动,使全市空巢老人老有所养。 7、继续坚持“国进民也进”的原则,发挥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基础性作用,确保国有资本收益的30%用于民生。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继续发挥国有企业在全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以及民生等领域的主力军作用,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国有资本收益的30%上缴财政,用于民生,服务社会,充分体现国有企业全民所有的社会属性。公有制企业要加强民主管理,切实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适度扩大社会股份,惠及更多社会成员。探索通过税收优惠、贷款贴息、优先上市等措施,鼓励新设立企业采取职工持股、股份合作制等方式。缩小劳资分配差距,建立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机制,规范国企管理层薪酬,普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不得低于管理层薪酬增幅。 8、建成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改善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大幅减少住房支出。建设、营运、管理好公租房及其配套商用服务设施,为200万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城镇住房困难户提供住房保障。合理布局公租房,完善交通、教育、医疗、文体、商业等服务功能,方便群众日常生活。市场供给与政府保障并举,全面落实“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调控举措,综合运用规划控制、土地调控、信贷财税等手段,力争房价增幅不超过经济增幅和城镇职工平均收入增幅。 9、加强收入分配调节,将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例由目前的43%提高到50%以上。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企业利润、高管薪酬“三挂钩”,按上年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工资的30%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挥各类企业工会、职代会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稳步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发挥养老保险基金的调节功能。加强税收调节,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深化房产税改革试点,争取财产税、营业税、增值税等改革试点。减轻普通劳动者税负,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坚持把市级财政一般预算50%以上用于民生、75%用于区县和基层。 10、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双联动”,使全市220万困难群众生活随经济发展而提高,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把最低生活保障放在促进共同富裕的优先位置,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城乡低保群众、五保人员和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标准的正常增长机制,增长幅度分别与上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同步。同时,建立物价联动机制,在物价上涨期间对困难群众实施动态价格补贴,确保城乡低收入者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 11、5年投入3000亿元,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保持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市生产总值4%的比例,建立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推动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均等化,建成1000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万个村卫生室,逐步提高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减轻患者医药负担。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村级基层文化、体育、村邮站等设施的标准化建设。建立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各类社会保险全市统筹。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确保人均水平高于全国。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力度,将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缩小至1.5倍以内。 12、把31个远郊区县城打造成区域经济中心,建设500个现代化小城镇,加快缩小区域差距。以交通互联、产业互动、功能互补为重点,着力构建主城、区域性中心城市、区县城和特色中心镇联动发展的大都市连绵带。加快实现高速公路“4小时重庆”,国省道连接80%的乡镇,铁路覆盖80%的区县。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支持31个远郊区县城功能提档升级,建设区域性、专业性公共服务中心,打造500个产业坚实、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小城镇。加大对“两翼”和贫困区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将区县财政供养人口人均财力提高到10万元以上。优化“圈翼”区县对口帮扶,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在融资50亿元帮扶“两翼”区县建设特色工业园区的基础上,再融资50亿元,加快“两翼”工业化进程。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促进资源利益互惠共享。
(xx年7月21日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走共同富裕道路,是党的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实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贫富三个差距,对于推动重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建设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近年来,我们在历届市委带领全市人民打下的良好基础上,以“314”总体部署为总纲,坚持走民生导向之路,建设“五个重庆”,实施“民生十条”,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开展“唱红打黑”,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统筹一体化,经济社会步入了科学、健康发展的快车道,为探索共同富裕奠定了重要基础。 xx在庆祝建党90周年重要讲话中,特别强调只有做到“四个坚持”,才能经受“四个考验”、避免“四个危险”。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之路,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中共重庆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决定,把缩小三个差距作为贯彻落实“主题、主线”的重要突破口,走民生路、念共富经,努力促进共同富裕。 ——促进共同富裕的总体要求 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共建、共享、共富”,着力解决效率与公平相脱节、城乡资源要素配置不协调、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等问题,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在构建增长极、经济中心和内陆开放高地中同步缩小三个差距,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促进共同富裕的基本原则 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反对平均主义,防止两极分化,实现效率与公平兼得、又好又快与公平正义相统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发挥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在缩小三个差距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增加劳动收入的同时,努力激活城乡资源要素,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特别是农民拥有财产性收入;坚持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鼓励创业兴业,促进充分就业,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坚持统筹城乡,振兴“两翼”,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当期可承受、未来可持续,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综合配套,搞好系统设计,构建长效化推进、科学化考核的制度体系。 ——促进共同富裕的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市经济总量与居民收入同步倍增,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5∶1左右,“圈翼”发展差距缩小到2∶1左右,基尼系数缩小到0.35左右,基本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 1、新增330万个就业岗位,发展微型企业15万个,个体工商户增加到150万个,有效增加普通劳动者收入。努力打造低物流、低税费、低要素、低融通、低物业成本的投资环境,营造创业热土,激发创业活力。采取资本金补助、税收返还、融资担保、规费减免等措施,扶持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自主创业,发展微型企业,力争大中小微企业发展到50万个。简化审批手续,打造一批创业街,繁荣夜市经济,力争个体工商户达到150万个。以笔记本电脑和离岸数据处理为重点建设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培育壮大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化工医药、材料轻纺等支柱产业,工业新增就业岗位 150万个。建设内陆地区金融高地、长江上游商贸物流中心和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服务业新增就业岗位180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严格贯彻《劳动法》,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提高全社会就业质量。 2、积极稳妥地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民工等转户进城500万人,户籍城镇化率达到50%,加快缩小城乡差别。以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新生代为主体,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性障碍,形成科学有序的转户常态机制,形成转户人口30%到主城、30%到区县城、40%到乡镇的分布。充分尊重农民转户意愿,对自愿转户进城的,严格实行就业、养老、医疗、住房、教育等保障一步到位,确保转户居民同等享有市民待遇。对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严格按照市场规律,依法确保转户居民退地权益。 3、发展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xx个,实现农村“三权”抵押融资1000亿元以上。鼓励农民按照自愿原则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立股份合作社,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量化确股,让广大农民享有按股分红的权益。政府通过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和支持,推进农工商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发展规模经营、现代农业和品牌农业,大力完善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使农民获得更稳、更高、更持续的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村居民房屋“三权”抵押融资的规模和范围,完善权益评估、风险补偿、资产流转等配套政策,落实政策性担保、财政贴息等扶持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办“三权”抵押业务,增加基层网点,为农民提供便利、高效、实惠的融资服务,实现农村“三权”抵押融资1000亿元以上。 4、建成2500个农民新村,利用“地票”交易制度等办法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统一规划,重点依托撤乡并镇后的乡所在地和中心村,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和巴渝新居。集约利用土地,整合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完善新村基础设施,大幅提升农房品质和市场价值。引导农民到新村和小城镇集中居住。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和转户居民退出房屋交易试点,大幅增加农民财产及财产性收入。完善“地票”交易制度,确保净收益的85%直补农民,15%划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5、2年消除绝对贫困,3年实现xx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并实行动态扶贫开发机制。根据现有贫困村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脱贫计划,加快整村脱贫与连片开发,推进生态移民和扶贫移民,探索教育移民和就业移民,开展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党政部门的对口脱贫行动,把“先富带后富”的要求落到具体项目上。加大对贫困区县转移支付力度,力争50%的贫困区县脱贫摘帽。在消除绝对贫困的同时,按照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0%的比例,动态确定农村贫困人口并进行扶贫开发,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 6、实施两大“关爱行动”,使130万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200万空巢老人老有所养。进一步培养照顾好农村留守儿童,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探索有针对性的教育培养模式,扎实推进“爱心午餐”、“蛋奶工程”,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引导社会资源参与留守儿童培养,推行“代理家长”,确保下一代健康茁壮成长。发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建立农村困难空巢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机制,区县要根据需求建设标准化养老院,动员各种力量开展一对一的“孝心儿女”帮扶活动,使全市空巢老人老有所养。 7、继续坚持“国进民也进”的原则,发挥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基础性作用,确保国有资本收益的30%用于民生。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继续发挥国有企业在全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以及民生等领域的主力军作用,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国有资本收益的30%上缴财政,用于民生,服务社会,充分体现国有企业全民所有的社会属性。公有制企业要加强民主管理,切实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适度扩大社会股份,惠及更多社会成员。探索通过税收优惠、贷款贴息、优先上市等措施,鼓励新设立企业采取职工持股、股份合作制等方式。缩小劳资分配差距,建立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机制,规范国企管理层薪酬,普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不得低于管理层薪酬增幅。 8、建成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改善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大幅减少住房支出。建设、营运、管理好公租房及其配套商用服务设施,为200万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城镇住房困难户提供住房保障。合理布局公租房,完善交通、教育、医疗、文体、商业等服务功能,方便群众日常生活。市场供给与政府保障并举,全面落实“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调控举措,综合运用规划控制、土地调控、信贷财税等手段,力争房价增幅不超过经济增幅和城镇职工平均收入增幅。 9、加强收入分配调节,将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例由目前的43%提高到50%以上。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企业利润、高管薪酬“三挂钩”,按上年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工资的30%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挥各类企业工会、职代会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稳步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发挥养老保险基金的调节功能。加强税收调节,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深化房产税改革试点,争取财产税、营业税、增值税等改革试点。减轻普通劳动者税负,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坚持把市级财政一般预算50%以上用于民生、75%用于区县和基层。 10、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双联动”,使全市220万困难群众生活随经济发展而提高,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把最低生活保障放在促进共同富裕的优先位置,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城乡低保群众、五保人员和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标准的正常增长机制,增长幅度分别与上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同步。同时,建立物价联动机制,在物价上涨期间对困难群众实施动态价格补贴,确保城乡低收入者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 11、5年投入3000亿元,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保持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市生产总值4%的比例,建立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推动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均等化,建成1000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万个村卫生室,逐步提高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减轻患者医药负担。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村级基层文化、体育、村邮站等设施的标准化建设。建立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各类社会保险全市统筹。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确保人均水平高于全国。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力度,将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缩小至1.5倍以内。 12、把31个远郊区县城打造成区域经济中心,建设500个现代化小城镇,加快缩小区域差距。以交通互联、产业互动、功能互补为重点,着力构建主城、区域性中心城市、区县城和特色中心镇联动发展的大都市连绵带。加快实现高速公路“4小时重庆”,国省道连接80%的乡镇,铁路覆盖80%的区县。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支持31个远郊区县城功能提档升级,建设区域性、专业性公共服务中心,打造500个产业坚实、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小城镇。加大对“两翼”和贫困区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将区县财政供养人口人均财力提高到10万元以上。优化“圈翼”区县对口帮扶,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在融资50亿元帮扶“两翼”区县建设特色工业园区的基础上,再融资50亿元,加快“两翼”工业化进程。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促进资源利益互惠共享。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强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更加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加科学地谋划发展,更加务实地改善民生,在又好又快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不断提高全市人民幸福指数,为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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