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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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我市信访工作贯穿一条主线即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主抓一项重点即“市委书记活动大接访”活动,认真开展两项活动即“文明接待窗口”和“鸿雁连万家”和谐办信创建活动,促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元至六月信访局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47批1482人次,其中集体访50批543人次,重复访84批180人次,未发生影响较大的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特别是在全国“两会”期间,没出现有影响的上访的情况,进京上访人数也比咸宁市其他县(区)少,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稳中有降,信访秩序持续稳定,信访总体形势进一步好转。取得上述成绩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为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做好全市的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二是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处理化解了大批的老案、积案、难案,减少了重复访、越级访,为信访秩序的好转起到了促进作用。三是各级各部门领导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基本形成了制度化。四是进一步加大了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五是积极开展矛盾了纠纷排查,源头治理信访问题。
但是,我市群众来信来访三年来呈现出反弹上升的态势。分析原因,既有客观因素存在,但更主要的是我们信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情况。
至6月份市信访局共接待来信来访647批1482人次(其中来信62件),批次同比上升了23%,人次同比上升了解19%。其中集体访60批565人次,批次同比下降了15%,人次同比下降了6%;重复访84批277人次,批次同比持平,人次同比下降了56%。
2、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信访局共办理上级交办和市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45件,其中省信访局交办3件,咸宁市交办8件,市领导交办34件。
二、主要工作
1、开展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3月份开始,起动了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到六月份,市主要领导共进行了3次公开接访活动,有11名市级领导先后参加接访,共接待来信来访59批156人次。
2、开展创“文明接待窗口”和“鸿雁连万家”和谐办信创建活动。在文明接待上下功夫,力求在接待过程中化解信访问题或稳定信访人情绪,为解决信访问题创造条件。坚持领导接访值班制度,最快的解决信访问题。在活动开展来,没出现一起因接待问题而急化矛盾的情况,共收到群众来信62件,其中上级转来58件,办结47件。
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
半年来,除《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规定的信访责任单位每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外,信访局还先后在全国“两会”、中博会、书记大接访活动期间开展了三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通过疏理在信访局备案的矛盾纠纷有137件,其中24件实行了市级领导包案化解,现已化解处理了16件。
4、加大案件的督办。今年共有67件办理案件,其中省交办3件,咸宁市交办8件,信访局自办34件。通过采取会议督办、联合有关单位协办、下访督办、通报督办等形式,使大部分案件办结,现已办结56件,有49件息访。
三、呈现出的主要特点
(一)群众来信来访增加,反映问题相对集中。群众来信来访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1件,上升23%。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林土纠纷、土地征用、城镇建设、房屋拆迁、劳动保障、涉法涉诉等方面,其中农村林土纠纷46批147人、土地征用42批114人、城镇建设和房屋拆迁81批197人,批次占到了信访总量的30%,人次占到了的信访总量的40%以上。
(二)新的重复访数量增加。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和部分单位解决了大量的重复访信访问题,一度出现了信访量明显下降的态势。但是,因信访问题答复和解决不及时导致的信访人重复上访情况今年明显增加,元至六月发生的84件重复访,大部分是新的信访问题没处理好出现重复访。如赤马港工业园建设拆迁还基问题,有多名群众多次重访;还有居民在办理户口和办准生证时,少数单位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不顾群众利益,不出具证明,导致重复上访的情况也多次发生。
(三)群众集体访组织化倾向日趋明显,对抗性加剧。很有一部分信访事项信访人互相串联上访,情绪激动,言语偏激;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或市领导办公室门口还经常有信访人堵门找领导,认为只有找领导才能解决问题;还有信访人聚集市委、市政府大院,堵塞大门,明显带有人多势众,给政府施加压力的苗头。集体上访大部分都有挑头人,甚至还筹集了资金上访,给解决处理增加了难度。如今年3月官塘驿镇芳秀畈村11组村民因土地被侵占,80多人打横幅到市政府上访,阻塞市政大门;5月份中伙铺镇三眼桥村村民魏某及其家属对交通事故处理不满,在市政府门口拉横幅;中伙铺镇洪水铺村村民8人因林土纠纷到省上访,赤壁镇石头口村5位村民因土地款分配问题集体到省上访,赤马港办事处夏龙村村民5人集体到咸宁市上访。
四、群众上访增加的原因
从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分析,信访量增加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领导思想上的片面性问题。大部分单位领导对信访稳定工作重安排部署,但在“事要解决”上重视不够;
二是是信访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一些乡镇、部门没有完全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信访案件,存在信访事项的登记不详细、调查不全面、细致,不按照规定给信访人出具书面答复或处理意见,工作中随意性大,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引起了群众重复上访。
三是部分干部政策法规掌握不清,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对群众缺乏感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后,上访群众都把政策精神研究得清清楚楚,而部分干部却还比不上上访群众研究得深,研究得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无法应对,向群众做解释说服工作不耐心,方式方法不灵活,说服不了群众,有的态度粗暴,方法简单,使矛盾和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反而转化升级,增加了处理难度。
四是不依法、依政策办事,行政不作为现象突出。有70%左右信访问题的发生是因为一些单位在信访问题发生前应按法律、政策规定办的不按规定办,在信访问题发生后,应按规定答复的不按规定答复造成的;
五是办理信访事项存在“轻信重访”的思想。部分乡镇和部门对群众写信访反映问题不重视,不及时处理,使群众对责任单位失去了信任,进而出现集体访或越级上访,一信多投,一件多访,给群众造成“信访不如人访,人访不如群访”的错误思想,使初信初访转化为重信重访,简单问题变为复杂问题。
六是信访工作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一些单位对预防信访事项的发生、引发的信访问题是怎么造成的、问题发生后由谁来负责办、该怎么办、什么时候办结、不按规定办结怎样追究责任等责任到人制度没有落实好。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坚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常议。信访工作要由乡镇、部门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认真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落实“谁分管谁接待,群众找谁谁接待,谁在家谁接待”信访工作责任制,配合做好“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健全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做到定领导、定时间、定地点、挂牌、按时接待信访群众,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现场办公,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三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从现在起到8月底每半个月向市信访局报送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按照“四定”、“五包”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即:定包案领导、定案件、定处理时限、定任务要求,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
(二)切实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群众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详细登记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将处理意见或答复以书面材料告知信人,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基层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彻底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现象,在日常工作和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时,要努力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严格公正执法。
(四)多错并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一是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按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又能够立即解决的,要马上研究解决;对一时解决有困难的,要做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承诺,限期解决,并向群众出具书面答复,同时做好信访群众的思想疏导和稳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二是对复杂疑难信访问题,不能搞“一刀切”的办法,将合理要求与不合理要求分开,对合理要求,要坚决按照政策法律规定办理,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反映不合理的,要向群众讲清政策规定,加强思想教育,促其放弃非分要求。
但是,我市群众来信来访三年来呈现出反弹上升的态势。分析原因,既有客观因素存在,但更主要的是我们信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情况。
至6月份市信访局共接待来信来访647批1482人次(其中来信62件),批次同比上升了23%,人次同比上升了解19%。其中集体访60批565人次,批次同比下降了15%,人次同比下降了6%;重复访84批277人次,批次同比持平,人次同比下降了56%。
2、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信访局共办理上级交办和市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45件,其中省信访局交办3件,咸宁市交办8件,市领导交办34件。
二、主要工作
1、开展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3月份开始,起动了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到六月份,市主要领导共进行了3次公开接访活动,有11名市级领导先后参加接访,共接待来信来访59批156人次。
2、开展创“文明接待窗口”和“鸿雁连万家”和谐办信创建活动。在文明接待上下功夫,力求在接待过程中化解信访问题或稳定信访人情绪,为解决信访问题创造条件。坚持领导接访值班制度,最快的解决信访问题。在活动开展来,没出现一起因接待问题而急化矛盾的情况,共收到群众来信62件,其中上级转来58件,办结47件。
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
半年来,除《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规定的信访责任单位每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外,信访局还先后在全国“两会”、中博会、书记大接访活动期间开展了三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通过疏理在信访局备案的矛盾纠纷有137件,其中24件实行了市级领导包案化解,现已化解处理了16件。
4、加大案件的督办。今年共有67件办理案件,其中省交办3件,咸宁市交办8件,信访局自办34件。通过采取会议督办、联合有关单位协办、下访督办、通报督办等形式,使大部分案件办结,现已办结56件,有49件息访。
三、呈现出的主要特点
(一)群众来信来访增加,反映问题相对集中。群众来信来访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1件,上升23%。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林土纠纷、土地征用、城镇建设、房屋拆迁、劳动保障、涉法涉诉等方面,其中农村林土纠纷46批147人、土地征用42批114人、城镇建设和房屋拆迁81批197人,批次占到了信访总量的30%,人次占到了的信访总量的40%以上。
(二)新的重复访数量增加。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和部分单位解决了大量的重复访信访问题,一度出现了信访量明显下降的态势。但是,因信访问题答复和解决不及时导致的信访人重复上访情况今年明显增加,元至六月发生的84件重复访,大部分是新的信访问题没处理好出现重复访。如赤马港工业园建设拆迁还基问题,有多名群众多次重访;还有居民在办理户口和办准生证时,少数单位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不顾群众利益,不出具证明,导致重复上访的情况也多次发生。
(三)群众集体访组织化倾向日趋明显,对抗性加剧。很有一部分信访事项信访人互相串联上访,情绪激动,言语偏激;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或市领导办公室门口还经常有信访人堵门找领导,认为只有找领导才能解决问题;还有信访人聚集市委、市政府大院,堵塞大门,明显带有人多势众,给政府施加压力的苗头。集体上访大部分都有挑头人,甚至还筹集了资金上访,给解决处理增加了难度。如今年3月官塘驿镇芳秀畈村11组村民因土地被侵占,80多人打横幅到市政府上访,阻塞市政大门;5月份中伙铺镇三眼桥村村民魏某及其家属对交通事故处理不满,在市政府门口拉横幅;中伙铺镇洪水铺村村民8人因林土纠纷到省上访,赤壁镇石头口村5位村民因土地款分配问题集体到省上访,赤马港办事处夏龙村村民5人集体到咸宁市上访。
四、群众上访增加的原因
从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分析,信访量增加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领导思想上的片面性问题。大部分单位领导对信访稳定工作重安排部署,但在“事要解决”上重视不够;
二是是信访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一些乡镇、部门没有完全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信访案件,存在信访事项的登记不详细、调查不全面、细致,不按照规定给信访人出具书面答复或处理意见,工作中随意性大,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引起了群众重复上访。
三是部分干部政策法规掌握不清,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对群众缺乏感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后,上访群众都把政策精神研究得清清楚楚,而部分干部却还比不上上访群众研究得深,研究得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无法应对,向群众做解释说服工作不耐心,方式方法不灵活,说服不了群众,有的态度粗暴,方法简单,使矛盾和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反而转化升级,增加了处理难度。
四是不依法、依政策办事,行政不作为现象突出。有70%左右信访问题的发生是因为一些单位在信访问题发生前应按法律、政策规定办的不按规定办,在信访问题发生后,应按规定答复的不按规定答复造成的;
五是办理信访事项存在“轻信重访”的思想。部分乡镇和部门对群众写信访反映问题不重视,不及时处理,使群众对责任单位失去了信任,进而出现集体访或越级上访,一信多投,一件多访,给群众造成“信访不如人访,人访不如群访”的错误思想,使初信初访转化为重信重访,简单问题变为复杂问题。
六是信访工作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一些单位对预防信访事项的发生、引发的信访问题是怎么造成的、问题发生后由谁来负责办、该怎么办、什么时候办结、不按规定办结怎样追究责任等责任到人制度没有落实好。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坚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常议。信访工作要由乡镇、部门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认真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落实“谁分管谁接待,群众找谁谁接待,谁在家谁接待”信访工作责任制,配合做好“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健全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做到定领导、定时间、定地点、挂牌、按时接待信访群众,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现场办公,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三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从现在起到8月底每半个月向市信访局报送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按照“四定”、“五包”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即:定包案领导、定案件、定处理时限、定任务要求,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
(二)切实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群众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详细登记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将处理意见或答复以书面材料告知信人,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基层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彻底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现象,在日常工作和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时,要努力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严格公正执法。
(四)多错并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一是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按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又能够立即解决的,要马上研究解决;对一时解决有困难的,要做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承诺,限期解决,并向群众出具书面答复,同时做好信访群众的思想疏导和稳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二是对复杂疑难信访问题,不能搞“一刀切”的办法,将合理要求与不合理要求分开,对合理要求,要坚决按照政策法律规定办理,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反映不合理的,要向群众讲清政策规定,加强思想教育,促其放弃非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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