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上半年人口和计划
一、责任指标执行情况
(一)半年报表数据情况
1、出生情况:截止XX年3月,共出生2599人,出生率为5.18‰,同比增加23人,其中一孩增加148人,二孩减少131人,政策内多孩增加6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2‰。出生人口性别比为99.46。
2、符合政策生育情况:政策内生育2560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8.50%。政策外生育共计39人,其中一孩24人,二孩10人,多孩5人,同比减少1人。
3、节育情况:全县已婚育龄妇女94825人,累计采取各种措施82207人,综合节育率为86.6%,半年落实各种节育措施2394例,其中女性绝育14例,放置宫内节育器2136例,非意愿妊娠落实补救措施244例,同比减少57例。半年内生育一孩妇女上环率49.05%,低于县定责任指标15.95个百分点。
4、女性初婚及独生子女领证情况:半年女性初婚1306人,同比增加212人,其中晚婚619人,晚婚率为47.40%;独生子女领证6986人,领证率为7.37%。
5、流动人口管理情况:截止XX年3月底,全县共有流动人口83063人,其中:流入人口16763人,查验婚育证明16105人,查验率为96.07%,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87人,参加“三查”服务1038人,“三查”参检率为87.45%;流出人口66300人,办证62084人,办证率为93.64%,已婚育龄妇女13293人,在乡参加“三查”服务10174人,寄回孕检证明2120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参检率为92.48%。
(二)半年考核数据情况
半年考核调查了12个乡镇的24个样本村(社区),调查登记XX年10月1日至XX年3月31日出生469人,调查流动已婚育龄妇女240人,有607名已婚育龄妇女接受了调查询问,调查的代表性较好。
调查汇总数据显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8.46%,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为99.93%;XX年10月以来生育的婚育妇女采取长效措施的比例为70.55%,重点对象“三查”服务到位率为70.2%;期内采取节育手术和使用避孕药具随访率为71.2%,孕情登记及时率为91.3%;宣传资料入户率为75.28%;流出人口登记准确率为78.4% ,办证率为68.4% ,流出婚育妇女办证率为78.3%,寄回检证15份,已婚育龄妇女主要信息准确率89.1%。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1、领导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一是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3月1日,全县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县委书记龙世洪自始至终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龙书记着重从成绩来之不易,增强忧患意识,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采取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强调。3月28日,县委副书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刘冰主持召开了领导小组工作会,着重就中央《决定》的贯彻、流动人口管理、两清一治、分类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计生部门存在的困难提出了解决办法。4月5日,县委中心学习小组对中央《决定》进行了专题学习。半年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发文件4个,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行专门文件5个。各乡镇党委政府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细化量化“三线”考核办法。野三关、大支坪、信陵镇、东壤口镇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在五次以上,其主要领导多次到村督办工作落实。二是严格责任目标管理。各乡镇委政府和县直职能部门认真兑现目标责任书,执行一票否决,严格奖惩。野三关镇对未完成责任指标的村和15名责任人执行赔款达3300元,组织评选了“十佳”村计生专干。三是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力度。县财政在调减各单位部门预算经费时,保证了计生经费足额预算,目前已调度计生事业费100万元(不含以钱养事经费)。各乡镇加大投入力度保运转,野三关镇、金果坪乡、信陵镇调拨1万元启动第一次“三查”服务工作;清太坪增拨2万元的指标。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和县直职能部门调整充实了计生队伍,一大批年纪轻、能吃苦的干部走上了计生工作岗位。
州人口计生委主任黎祖永、副主任冯国慧、纪检组长柳祥胜等领导亲临指导督办,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2、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一是加大中央《决定》的宣传力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把4月份定为宣传活动月,制定下发了活动方案,县委中心学习组进行了专题学习。信陵镇召开了县直93个部门的启动仪式培训大会。各乡镇和县直职能部门都制定了宣传方案,组织镇村干部和机关干部进行了专题学习。清太坪镇组织了宣传车,发表了广播电视讲话。二是继续实施“百千万工程”。与县电视台联合开办《人口纵横》栏目,编播6期,更新了巫峡广场大型公益广告,上报政务信息12条,印发宣传资料5万份,外宣国家级用稿3篇,省级16篇,州级用稿50篇,县级用稿62篇,刷写宣传标语1200条(幅)。县计生协会和县广播电视台联合承办了“三峡库区‘巴东人口杯’老年人体育运动会”,旨在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省人口网进行了报道。三是加大基础知识普及力度。发挥乡村两级人口学校的培训功能,大力开展以“婚育新风”、“关爱女孩行动”、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今年“母亲节”前后,县、乡计生协会举办各类活动,宣传计生政策、关爱女孩和婚育新风,观众达2万多人(次)。清太坪组织了47场考试,有XX多名育龄妇女参加。5月29日,县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召开了“5.29”协会活动日座谈会,启动了信陵镇六大社区计生系列保险。野三关镇《优生优育知识宣传不忘外乡人》、茶店子镇《向准妈妈传授优生知识》、东壤口镇《农民文艺宣传队唱响婚育新风》的报道,从不同层次反映了宣传教育基础知识普及的深度。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3、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国家“一法三规”和省、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没有违法行政行为和恶性案件发生。一是狠抓“两清一治”工作。全县下发了“两清一治”工作方案,共清理XX年以来违法生育872人,抚养费征收和依法依纪处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与县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联合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b超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强化孕情包保责任制,签订包保责任书,实行全程服务和跟踪管理,确保无“两非”案件发生。二是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县委办、县政府下发了流动人口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各乡镇进一步坚持干部包村,协会会员联系流动人口的办法,抓住春节流动人口返乡时机,加强管理与服务。县计生站、县流管站、信陵镇计生办联合对县城区六个社区的流入人口进行了集中三查服务;金果坪乡实行关口前移,到村办理《婚育证明》、签定管理合同;清太坪镇采取责任担保、通讯联络、家庭访视座谈的形式加强管理。县直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工商局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坚持先查计生证明;建设局、交通局在加强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管理的同时,重点对房屋出租户和施工企业的流动人口加强管理;商务局加大对民营企业的管理力度,指导县恒兴公司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卡。三是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全县按《州条例》96元标准落实了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全额兑付了XX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对XX年新增的申报对象进行了调查摸底、反复核查、资格确认、微机录入等工作。
4、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全县针对换届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情况,及时举办了业务培训班,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也开展了大规模培训,共有1200多人参训。二是按照县人口局[XX]35号文件,各乡镇和县直职能部门对活动室的各项资料进一步规范,全县统一印发了村级报告单,组级信息单等资料。野三关镇、绿葱坡镇购买了档案盒(袋),对XX年的资料进行了归档。三是大力开展“八个清理”。本着摸清底数,查清问题,夯实基础,改进工作的原则,各乡镇认真清理育龄妇女及已婚育龄妇女人数、清理流动人口、清理已怀孕对象、清理节育措施欠帐、清理出生及上报情况、清理独生子女、清理政策外生育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四是用“经常6+1”工作模式夯实基础。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这项工作模式受到省人口计生委的充分肯定。4月中旬,省人口计生委派专人来我县调研,准备向国家人口计生委推介经验。四是村民自治和协会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全县对重点婚育妇女普遍实行合同管理,突出抓好孕情跟踪管理与服务、月例会制度、协会会员联系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重点。五是实行分类管理。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巴办文[XX]81号),这个文件对乡镇、村实行甲、乙、丙、重点管理四类进行管理,将有助于推进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平衡发展。
5、优质服务内容进一步拓宽。一是以“三查”服务为主的技术服务得到加强。各乡镇和县直职能部门认真组织本辖区本部门的重点婚育妇女参加了“三查”服务,野三关、清太坪、金果坪四个乡镇实行资源共享、整合技术力量,计生与卫生强强联手,为育龄群众提出适宜的“三查”技术服务,使“三大工程”建设有了实质性进展。沿渡河镇发起鄂渝相邻五乡镇联管计生,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深受广大育龄群众的拥护。同时,整合技术资源,积极开展妇科病查治活动、引导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送免费药具上门,完成随访到户的服务工作。二是惠民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各乡镇将惠农政策向计划生育户倾斜,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在农村引水,沼气池建设,扶贫开发,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优先计划生育家庭户,全县共落实近3000户。民政部门将计生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6、机关效能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制定了计生系统州级文明单位创建规划;二是认真开展“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的主题教育活动,打造廉洁务实机关,制定了工作方案,聘请县委党校的老师现场授课。三是制定了机关管理的16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加大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工作的落实力度。五是加大政务财务的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艰巨。一是受人口惯性的拉动,新的生育高峰已经来临,出生率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回升,半年较去年同期上升0.08个千分点;二是政策外生育呈上升趋势。半年报反映,全县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8.46%,官渡口、清太坪、水布垭三个乡镇均低于责任指标。半年政策外出生40人,一孩24人、二孩11人、多孩5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4人。官渡口镇政策外生育11人(含半年考核查出的漏报政策外二孩1人);清太坪镇政策外生育6人;水布垭镇政策外生育6人,其政策外多孩率为0.72%,超出县定责任指标0.22个百分点。究其原因主要是一是知情选择使得少数对象因短期避孕措施失败而妊娠生育;二是流动人口外出务工未到法定婚龄生育;三是组合家庭强行超生;四是行政处罚乏力,导致少数对象抢生。五是非婚同居人员和流入人员违法怀孕、生育的情况将冲击符合政策生育率的完成,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十分艰巨。
(二)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多。一是基础信息不准确。半年考核24个村的120份卡片中,信息差错高达183项,基础信息准确率只有89.2%。各乡镇计生办电脑台帐的真实性和准确率并不高,电脑录入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二是乡村资料不规范。调查中发现,不少的村没有按巴人口局[XX]35号文件要求抓规范,档案资料零乱,官渡口镇彭溪槽村、沿渡河镇东芋口村无村级活动室,资料残缺,漏登、错登、涂改现象严重。三是村为主管理不到位,村专干认为待遇低、思想严重滑坡,除每月报一份月报告单外,日常的信息收集凭记忆,其他工作靠计生办干部代办,造成村级育龄对象的信息资料乡镇有村级无的现象,个别村有弄虚作假、故意瞒报政策外生育的嫌疑,人为造成政策内外上报差错。四是计生业务不熟悉。换届后人员调整比较大,由于培训抓得不好,不少专干业务生疏,口径把握不准,如非常住流入上报问题、生育证编号及审批时间界定不准确的问题、乡镇之间主协管相互推诿的问题等,易造成工作上的漏洞。五是村民自治走过场。村级两个合同的签定完全应付形式,多数村由专干一人代签,村级计生协会形同虚设,没有发挥作用,特别是村级例会没有坚持,致使信息源头差错多。
(三)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比较低。一是长效节育措施欠帐任务大。半年报表反映,全县当年生育一孩妇女上环率为49.05%,低于责任指标15.95个百分点,只有溪丘湾、沿渡河完成了责任指标,其他乡镇离责任指标的差距比较大,官渡口镇只有1.84%。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的“知情选择”成了“自由选择”,药具应用率较去年同期上升0.45个百分点;另一方面说明各乡镇对责任指标研究不够,由于年初工作启动缓慢,经常性工作不到位,主要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较差,如管渡口镇彭溪槽村出生11人,只上环2例。这项工作长期不落实,易造成工作隐患。二是“三查”服务走过场。半年考核中全县的“三查”参检率仅为70.2%,随访服务率仅为71.24%,这与我们优质服务的要求相差甚远。就其原因:主要是部分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低,不能为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保健提出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查不出病,久而久之,失去了群众对他们的信任与支持。加之设备老化,特别是b超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有5个乡镇的b超已坏多次,育龄群众接受度不高。同时乡镇、村组织不力,认为年年搞老一套,有厌战情绪,马马虎虎应付检查。
(四)依法行政管理十分乏力。一是政策外生育的处罚不到位,社会抚养费征收欠帐大。XX年以来违法生育872人,应征社会抚养费422.15万元,到目前只征了34.36万元,不足9%,这说明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上存在有不作为、不敢为的现象,同时个别乡镇还有乱作为的现象存在。二是技术服务欠规范,个别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的技术人员不严格执业规程,医疗责任事故时有发生。三是利益导向机制尚未建立。不少乡镇因财力限制,无能力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而拒绝办证,半年报表显示独生子女领证人数同比下降858人,考核调查中发现,3个样本村没有独生子女户,这项政策不落实,是导致出生率攀升的原因之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存在有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调查情况真实度不高,半年的信访件中有60%反映类似的问题。县直各涉农部门在制定惠农政策时,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只作一般性号召,落到实处的不多,导向性作用不明显。
(五)流动人口管理难题未破解。流动人口管理是当前计划生育工作薄弱环节和工作难题,半年出生的24名政策外一孩,都是外出务工人员生的。就全县而言,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手段一般,没有很好的办法和措施,也没有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到位率低,特别是流动人口持证率、合同签订率低,“三查”参检率更低,从抽样调查情况来看,虽然各乡镇都开展了大规模的流动人口清理活动,但有的还是没有彻底摸清流动人的底数,更谈不上掌握其怀孕、生育的情况,甚至对查出来的漏报的流动人口期内出生茫然不知。流出人口登记准确率只有78.4%,办证率只有68.4%。外出经商或打工人员的“三查”工作没有强有力的管理手段,对流出育龄妇女没按时寄回孕检证明也没有有效的制约手段,调查240名流出重点婚育妇女,寄回孕检证明的只有15人。特别是未婚青年非法同居、怀孕、甚至生育,形成了新的隐患。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领导。一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要到位。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一把手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亲自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工作难题,深入一线督办,到后进地方“解剖麻雀”,加强整改。二是分管领导的精力要到位。各乡镇的分管领导管的工作较多,但必须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有效领导,保证主要精力用在对村级计生工作的调研、指导、督查和落实上。同时要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研究责任指标的执行情况。三是村计生专干管理要到位。村专干未实行“县聘、乡管、村用”的模式,选配年纪轻,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同志,以女同志为主,其待遇按年人平3000元标准,从县财政局拨付到县人口计生局帐户,根据乡镇和县考核情况兑付专干工资。四是摸实情、报实数的领导责任要到位。各乡镇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的不良现象,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做到“求真、务实”,不做浮功,不贪虚功,不报假数。五是确保经费投入到位。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经费,要全额用于计划生育工作,严禁挪作他用。各乡镇根据工作需要,要增加必要的财力,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强化宣传。大力加强国家“一法三规”和省、州《条例》及中央《决定》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要加大干部职工的学习,使干部职工通过学习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从思想上增强紧迫感,牢固树立计划生育政策没有松,而是要求更好的观念。二是要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优质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利用“三查”服务和随访的有利时机,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宣传、印发资料等有效形式,提高宣传资料入户的普及率和群众对人口计生政策的知晓率。三是要以活动为载体,把“关爱女孩行动”向纵深推进。利用7.11世界人口日等重大节日,开展有声势、有效果的大型宣传活动。四是要强化外宣工作。要把工作中的典型和先进经验向外推介,让上级了解巴东人口计生工作的动态。
(三)夯实基础。一是抓住“村级活动室”建设年的机遇,按照巴人口局[XX]35号文件的规定,全面规范村级活动室的各项资料,使基层基础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二是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平衡发展。认真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分类管理的通知》(巴办文[XX]81号),加大后进村、薄弱村的转化工作力度,提升工作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步伐,重点做好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使电脑数据要与村级台帐和育龄群众的实际情况相符,确保源头信息的准确度。四是加强村民自治和计生协会工作,教育引导育龄群众提高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
(四)突破难点。一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征收社会抚养费是理顺生育秩序的重要环节,6、7两个月把社会抚养费征收作为工作重点,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采取领导包片、干部包对象、捆绑力量、集中征收,对少数顽固对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两个月努力,使XX年以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85%以上。各乡镇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不准坐收坐支,以工作经费的名义乱开支。二是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按照两办下发的《巴东县XX年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方案》(巴办发[XX]88号文件),全面推行“一对一”的管理模式,实行干部与流动人口直接联系、直接管理,即每一位流出重点对象必须落实一名干部负责联系,随时掌握其流出去向、流出后的生育、节育和三查等情况,并及时上报其信息。建立以协会会员、离退休国家干部职工和教师等参加的流动人口基础信息联络员网络,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各种基础信息。建立以乡(镇)、村计生专干和行政组长为骨干的流动人口管理线,以乡镇计生服务中心为主渠道、医疗卫生部门配合的技术服务线。以此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创新机制。一是要创新依法管理机制。建立有效的计划生育监督体系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行政行为合法有效,责任人落实到位。加大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力度,从严打击两非案件和人口统计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二是创新优质服务机制。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五位一体”的服务功能,加大服务机构硬件设施更新力度。重点做好第二次“三查”服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随访服务等工作。严格技术服务操作规程,杜绝大月份引产,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创新利益导向机制。巩固法定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确保法定的奖励依法兑现。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体系,健全面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的救助制度,把人口计生工作和发展经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少生快富。四是创新综合治理机制。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协调机构,建立定期协调制度,确保各职能部门在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定职责中做到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四到位”。
五、其它事项
1、关于机构人员编制问题:我们已按上次领导小组会议的安排,已将报告送编办,请求尽快落实到位。
2、关于办公条件改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局机关小车鄂q72299已经使用XX年,现已停开(无配件维修)。请求解决一辆越野车;同意局办公楼铺设地板砖。
3、关于社会抚养费返还问题:请求县财政局将XX年度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及时返还给乡镇,弥补乡镇工作经费。
4、关于开展免费婚检工作:建议政府办迅速制发免费婚检文件,启动免费婚检工作。
5、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是落实《湖北省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省人口计生委以鄂人口办[XX]7号文件和省计生协以鄂计生协[XX]11号文件就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全县的实际,本着“政府推动、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积极稳妥”的原则,已召开信陵镇城区的动员会,建议在半年工作会上安排乡镇开办试点,启动此项工作。
6、关于舒云博二孩生育指标的情况通报:舒云博与前妻周红于1988年4月15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取名舒乐。XX年2月4日其双方经巴东县公证处公证(XX巴证字第098号)协议离婚,其女舒乐暂时由周红抚养。其现妻胡代英与前夫向军于1994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取名向沿媛(曾用名胡沿媛),XX年2月22日其双方经秭归县人民法院(XX秭民初字第59号)判决离婚,其女由胡代英抚育至18岁时止。后经巴东县人民法院(XX巴民初字第528号)调解达成协议,其女向沿媛随向军生活并由其抚养(向沿媛的户口已迁至秭归)。根据省计生委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解释第十二条“在婚夫妇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子女依法由对方抚养,比照《省条例》第xx条‘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舒云博和胡代英夫妇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
7、关于落实村计生专干待遇的问题:建议村计生专干享受村主职干部待遇,按人平3000元/年支付报酬。信陵镇六大社区人多面广,工作量比较大,建议适当提高计生专干的待遇。
8、关于官渡口镇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官渡口镇的计划生育工作由于起步缓慢,政策外生育控制不力,导致半年考核得分低于85分,按照责任书的规定,应对其实行重点管理;官渡口镇彭溪槽村半年出生11人,政策外3人(含半年考核漏报1个政策外二孩),建议纳入重点管理单位。
9、12个乡镇的b超多数已坏,不能满足“三查”服务工作的需要,建议进行更换;茶店子、官渡口、东壤口三个计生服务中心达标建设,需追加整改资金。
10、关于半年计生工作会议议程的确定:我们已拿出了议程建议稿,请予以审定。
局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相关文章:
局上半年人口和计划
上一篇:汽车公司驾驶员决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