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局监察支队工作总结
XX年,市环境监察系统在市化工局领导和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局全年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惠民行动”目标任务以及“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环境安全工作,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六次全国化工大会和国家环境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以大气和水环境执法为主线,以促进队伍全面建设为重点,努力强化环境执法,着力推进排污收费,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进展快、有亮点。环境执法力度明显增强,排污申报与收费明显规范,环境监管效能明显提高,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察队伍能力和开创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XX年取得的主要成果
(一)积极开展抗震减灾,确保灾后环境安全。“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全市环境监察人员从惊恐中迅速镇静下来,紧张有序地投入到抗震减灾工作中去,大家冒着余震的危险,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乐于奉献、勇于进取的作风和精神,立即投入到“查危化、防隐患、保饮水”的战斗中。尔后,紧紧围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环境安全工作,严格落实“三查”、“三报”制度,全面开展对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设施和重点污染源进行安全隐患现场排查和整改落实,突出抓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了饮用水水源地、水厂及取水点的检查和巡查,重点深入到郫县水6厂至紫坪铺水库,确保了人民群众饮用水水源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抓好了环境基础设施(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置场等)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重点清查了重灾区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等地,专项检查和整治了现有的27个污水处理厂和6个垃圾填埋场,确保了设施安全、运行正常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抓好了重点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积极防范地震灾害所产生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把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了全市饮用水源和环境安全。全市及时发现有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30家,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了安全隐患整改任务;严格落实了“三查”、“三报”制度,对因地震灾害停产企业实施化工核查手续128家,及时恢复生产127家,有效地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为做好“大灾之后防大疫”,市支队联合五城区和高新区大队于5月17日紧急启动了对中心城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的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了医疗特种垃圾的暂存、处置情况以及医疗废水的收集和处理情况,有效地杜绝了医疗废物对外界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支队牵头组织对全市放射源进行了调查,向涉及的企业发出调查表53份、收回企业报表53份,并对企业进行现场核实,无放射源泄漏现象发生,确保了核辐射环境安全;在灾后重建家园中,各级各部门组织了各种各样的献爱心活动,大家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纷纷向灾区人民捐款捐物,仅市支队就向灾区人民捐款20541.2元,捐棉衣被21件(套)。
(二)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XX年,全市努力加大以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为中心的现场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2.1万余台次、执法人员6.8万余人次,开展污染源现场巡查、检查2.6万余次,对违法排污单位共立案1378件,发出处罚决定书1378件、处罚金额1031.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各区(市)县环境监察大队措施到位、监管有力、工作扎实,成绩显著,切实解决了一批社会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全市全年主要抓好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化工专项行动,加强了后督察工作。我市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方位体现上下协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出动执法人员28160人次、车辆9076台次,开展对污染源现场检查、巡查和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6806家(次),对列入挂牌督办的59家企业进行了清理检查;对XX年以来划定的47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落实环保措施情况进行了分区分片检查;对94家纸厂进行了督查;清理整治重点行(企)业34家,对全市现有的8个尾矿库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关闭1家、责令整改1家、采取措施清理地震后其余震造成坝体垮塌1家,有效地防止了次生污染的扩散和发生;对317家安装在线监控企业进行了确保正常运行检查、规范。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和全过程监管制度。坚持落实重点企业、一般企业污染源巡查制度,加强夜间(节假日)执法,狠抓城区噪声污染整治,大力开展固(危)废的监管,完成春秋两季“秸秆禁烧”等。
三是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对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大力查处偷排、漏排、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排污行为,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所涉工作的系统培训3批次,对总量减排项目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属地按要求进行巡查,确保市级、省级及环保部对总量减排项目抽查时监测和监察率达标。全市全年查处超标排污企业60余家,加强了日常监管,加快了建设进度,尽快形成了污染治理能力。市支队盯紧重点污染大户,对重点企业实行了环保监督员制度,督促治理进度,确保按期完成,运用环保手段加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产品和设备,关停了严重污染企业。
四是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监察。全市结合5.12特大地震灾害后造成部分地区严重的生态破坏的实际,积极开展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都江堰、崇州、彭州、大邑等县市在重建家园的同时,同步推进生态环境“维稳”工作,重新调整工作思维、重新梳理排污源头,立足环境全面监管,突出企(行)业“减排”减量,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为第一要务,加大环境宣传、执法和治理力度。五是着力查处环境信访投诉。全市全年共办理信访投诉5838件,强化首问责任,积极化解矛盾。六是加强对区(市)县的督查。市支队向区(市)县大队全年共发出“环境监察通知书”32份,涉及企业57家,有力地推动了市区两级联动执法机制建设。
(三)严格规范排污申报,确保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全市认真落实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着力抓了《环境污染申报稽征管理系统》的应用,积极拓展排污费征收费源,加强排污费稽查,促进了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工作进一步规范,特别是今年全球金融危机蔓延,国内经济发展减缓,城市污水进管网不能收费,又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地震等因素造成1500万元以上减收的影响,全市全年实现了排污费征收稳步增长,排污费征收核定金额为8791.41万元,入库金额为6722.33万元,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再创历史新高。特别是青白江区、郫县、彭州等地克服灾后困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完成任务非常好。全市全年突出了“四个”特点的工作:
一是积极拓展排污费征收费源,夯实总量减排基础。全市把贯彻落实全面申报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公共信息资源,全面调查污染源排放现状。全市今年将郫县作为排污费申报试点单位,作了大量的创新工作,完成了4150个污染源的核查、申报表的发放和基本信息的录入,并将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集中查处了其它区(市)县排污费申报情况,有力地夯实了全市总量减排的基础。
二是强力推进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的排污申报与收费工作,市区两级环境监察机构联合执法,组织人员在第四季度进行了专项检查,辐射到全市各个角落,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推进国家排污收费软件应用,组织软件培训和安装。全市把国家排污收费软件的应用作为规范排污收费的手段来抓,市支队在推动国家排污收费软件应用中,对区(市)县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先后开展系统软件应用培训3次,并有针对性为部分区(市)县进行个别指导,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排污申报登记、核定和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排污费稽查,促进了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进一步规范。全市在彭州开展了排污费征收“点对点”稽查试点,大力提高了排污费稽查工作效能。尔后,市支队组织对全市的52家企业缴纳排污费情况进行了稽查,稽查金额为1024.06万元。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察队伍执法能力。今年以来,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增强班子带队伍的能力,通过抓制度建设增强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能力,通过强化队伍建设增强环境监察能力,通过抓作风建设增强抓工作落实的能力,全市环境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主要做好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了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全市对照新的《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进行回头看、找差距,逐项按时解决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心打造一支“严格、公正、文明”的环境执法队伍,满足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的需要。目前,各个环境监察机构的达标建设工作正在精心的组织和落实之中,硬件设施建设正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标准化配置,机构编制即将扩大逐步向乡镇延伸,执法人员数量也将大幅度增加。
二是大力促进了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全市全年共安排300余人次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请专家和教授来辅导和培训2批次;派员到省内外考察学习环境保护和管理的先进经验3批次;加强对区(市)县的培训10余批次,各区(市)县还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创“四好”班子活动。
三是大力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为展示新时代环保人的精神风貌,及时反映环境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认真抓好了宣传报道工作。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全市环境监察队伍掀起了学习“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树立和鼓舞了大家重建家园和恢复生产的信心和决心,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的先进和典型(支队长肖缨同志被市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省环保局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副科长张川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等),为抗震减灾和灾后重建取得阶段性胜利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年仅市支队就撰写编发政务信息120余条,《环境监察工作简报》23期,《环保专项行动简报》16期,其中,被省局网采用信息3条、市局网采用信息106条,被中国环境报和日报等刊物选登的文章有5篇。
四是不断提高了环境应急能力。全市注重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各项应急制度,修订和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程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手册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和建立了应急值班制度,确保政府指令、群众举报或其它部门通报后,市、区(县)两级环境监察部门能及时赶赴现场,处理环境污染事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多方增加投入,加快环境应急能力基础建设,提高应急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开展多元化的环境应急培训与演练,提高环境应急实战水平,6月,彭州市环境监察大队参加了华融化工有限公司组织的震灾后首次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应急演练,市支队应邀观摩了此次演练;加强
对企业应急预案的检查,全市督促重点企业制定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手把手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机制,有力地提高了企业迅速、有效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先后成功处置了蒲江县朝阳湖镇硫酸罐运输车翻车、金堂县达成铁路列车脱轨漏油事件等5次急难险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要按照要求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急需按编制尽快落实到位,当前最重要的是解决执法人员的身份问题,目前全市20个区(市)县环境监察机构的人员中,有的环境监察大队工人身份比例将近占总数的60~70%,参公定编后,暂时性的缺岗问题;二是需尽快落实环境监察人员参公管理的各项事宜,特别是建立监察人员参公管理后在各级环保局内部流动性机制,逐渐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做到人尽其用等问题;第三,急需加大业务培训,迅速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能力的问题。
(二)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内环境执法和开征污水处理厂排污费的问题。一是需要进一步强化园区内企业的排污费申报问题;二是对园区内污水处理厂征收排污费的力度不够的问题。三是需要理顺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违法案件查处与分级管理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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