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街道办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意见
各村、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创造优美、整洁、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按照区委、区政府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重心下移、块块为主”的总体要求,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标准
各村、单位设立环境卫生管理专门机构,有专人负责。对本辖区做到环卫设施齐备、运转正常有序,有固定保洁人员,道路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积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现象。
二、管理职责
街道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街道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三、各村职责
1、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负总责,直接负责本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园林部门责任区域以外的卫生工作。
2、负责组织辖区内居民开展清理环境卫生、除“四害”、庭院绿化和义务植树活动,维护好各类便民市场的秩序和卫生管理工作。
3、各社区负责组织加强社区建设和开展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加强对社区楼院和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4、保洁公司负责各村收集到铁皮箱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5、各村管理范围内的乱倒垃圾行为,由各村负责查处,并负责积存垃圾的清理。
6、按时完成街道环境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有关整改工作任务。
四、考核办法
街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考核,采取“每月检查、年终总评”的形式进行。
检查方式:每次检查前从各相关委办和工作片随机抽取5-7人组成联合检查组,采用固定检查和抽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村进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其中,固定检查每月两次,抽查暗访每周最少一次。对存在问题的村扣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扣完为止。正在进行旧村改造的村,旧村址也列入检查范围。
检查组发现问题后采取照相或摄像的方式向被检查的村主要负责人反馈并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检查组对查出的问题做好记录,将图像资料归档,打分表经检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后,由环卫所对照考核细则据实计算得分,每月进行通报。
另外,各村要有效利用垃圾箱,对未有效利用的村将视情节予以扣除相应分数。
五、成绩评定。
考核分值实行每月百分制,根据检查结果对照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值。
重大活动迎检工作考核分值从年终考核总分中扣除或增加;对出现二次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接转上级部门批示件等问题的,从当月总分中扣除相应分值。
六、奖惩办法
街道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设立专项奖补资金,用于各村环境卫生工作补贴和扫保人员补助。每村环境卫生工作每年补贴10000元,扫保补助按照各村总人口数,每人补助15元。全年基础分1200分,根据各村环境卫生工作情况予以加分或减分,年底按照考核得分计算所得奖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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