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流程
董事会会议是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不包括部分董事聚会商议相关工作或董事会仅以传阅方式形成书面决议的情况。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金融董事会会议需要通过公司章程,讨论确定公司经理级人员,审议公司经营或者战略和发展计划,审查公司财务报告。
1。会议议题的准备:
确定议题,明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目的。
议题的来源:董事会会议议题的来源一般是根据有关形势进行发展的分析,并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所确定的议题。
2。会议材料的准备:
董事长讲话:一般由董事长的秘书负责,有时也由筹备处专门的秘书人员准备。
待议文件:主要是需在会上讨论、议定的材料。如:银行贷款惯例办法或某一时期的工作发展规划等。
参阅资料:是会议的参考性文件。金融工作与国民经济其他各个方面的工作,特别是生产、流通、计划、财政、投资等方面都有密切的联系。上述方面的有关文件,有关负责同志的讲话、报告,对做好金融工作都有指导的参考作用。
交流材料:确定交流材料,要围绕会议的主要议题,既要选择成功的,有推广、借鉴价值的材料,又要尽可能地兼顾不同的方面,从不同侧面进行选择,使其具有更大的代表性。
会议总结:对会议估价;决议与解释;贯彻会议精神的要求。
3。会议范围和出席人员的确定:
会议范围要控制;确定与会人员的数目要准确,文秘部门要掌握情况。
4。董事会的会议议程与时间、地点的安排:
一般董事会会议都在公司内部的会议室召开,或者在董事长办公室召开。开会时间,在冬季的上午、下午都可以进行安排,夏季一般安排在上午召开为宜。
5。董事会会议的会场布置:
一般以圆桌会议形式布置。
6。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
会议通知由董事长签发,由董秘负责通知各有关人员做好会议准备。
正常会议应在召开日前6日通知到人,临时会议应在召开前3工作日通知到人。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议题和有关文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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