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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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nn年,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人大、政协等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经办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本着"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小病补偿、互助共济"的原则,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实推进、平稳运行、态势良好,再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nn年,全乡有25847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05%。
(二)、补偿情况
截止20nn年6月30日,全乡共有29557人次得到补偿,补偿金额为:806486.8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387人次505112.40元。其中:门诊补偿28998人次,补偿金额为:357613.90元,占总补偿金额的44.34%,人均补偿12.33元。乡卫生院住院补偿429人次,补偿金额为:146089.10元,占总补偿金额的18.11%,人均补偿340.50元。县境外住院补偿130人次,补偿金额为:302783.80元,占总补偿金额的37.54%,人均补偿2329.10元。
(三)、工作情况
20nn年,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继续本着"一切为了参合农民的利益、取信于民、惠及于民"的服务宗旨。严格执行县委、政府制定的《松桃苗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及其相关文件,具体工作如下:
1、机构组织
进一步完善了三个组织:一是以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二是以乡长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三是以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使全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得到了组织保障。
2、制度宣传
为力争达到宣传面100%、知晓率100%的目标,按照: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宣传形式多样性;宣传工作细致性的原则,采取常年宣传、处处宣传的方式,及时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调整方案。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到了家喻户晓,大大提高了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资金管理
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实施补偿报销以来,我站对补偿报销资金始终坚持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下发,无一截留农民补偿报销资金。
4、内部管理
站内实行定期理论和业务学习,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相关政策和制度。
5、医疗机构管理
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积极配合新农合工作的开展,继续设置专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窗口,落实了专职人员,制定并公开办事流程,将办事流程张贴在醒目位置,使就诊参合农民一目了然。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相关药品目录和价格。
6、监管工作
为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用最低廉的价格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不定期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协调卫生院加强医务人员素质教育培训28人次,建立和完善了医疗机构年终考核、奖惩制度。
7、审核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过程中,农民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兑现的公开、公平问题。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和督查工作,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即: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初审、卫生院、合医站分别复核,县合医局终审制度。加大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等管理力度,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广大参合群众真正得到优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随着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的日益提高,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合医站工作经费严重不足(20nn年合医站还没有工作经费拨入,完全靠站长垫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削弱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指导力度。
2、村级卫生服务人员水平低,能力弱,难以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3、微机管理系统尚未建立,工作现代化程度低,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带来很多的不便和困难,增加了工作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总部署,在乡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合医局的领导下,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面和提高合作医疗服务质量为目标,努力实现"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农民得实惠",扎实推进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
1、积极配合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实行网上审核。
2、加大监管力度,不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医疗规范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指导价格》及《医疗项目服务价格》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大路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nn年,全乡有25847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05%。
(二)、补偿情况
截止20nn年6月30日,全乡共有29557人次得到补偿,补偿金额为:806486.8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387人次505112.40元。其中:门诊补偿28998人次,补偿金额为:357613.90元,占总补偿金额的44.34%,人均补偿12.33元。乡卫生院住院补偿429人次,补偿金额为:146089.10元,占总补偿金额的18.11%,人均补偿340.50元。县境外住院补偿130人次,补偿金额为:302783.80元,占总补偿金额的37.54%,人均补偿2329.10元。
(三)、工作情况
20nn年,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继续本着"一切为了参合农民的利益、取信于民、惠及于民"的服务宗旨。严格执行县委、政府制定的《松桃苗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及其相关文件,具体工作如下:
1、机构组织
进一步完善了三个组织:一是以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二是以乡长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三是以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使全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得到了组织保障。
2、制度宣传
为力争达到宣传面100%、知晓率100%的目标,按照: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宣传形式多样性;宣传工作细致性的原则,采取常年宣传、处处宣传的方式,及时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调整方案。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到了家喻户晓,大大提高了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资金管理
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实施补偿报销以来,我站对补偿报销资金始终坚持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下发,无一截留农民补偿报销资金。
4、内部管理
站内实行定期理论和业务学习,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相关政策和制度。
5、医疗机构管理
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积极配合新农合工作的开展,继续设置专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窗口,落实了专职人员,制定并公开办事流程,将办事流程张贴在醒目位置,使就诊参合农民一目了然。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相关药品目录和价格。
6、监管工作
为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用最低廉的价格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不定期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协调卫生院加强医务人员素质教育培训28人次,建立和完善了医疗机构年终考核、奖惩制度。
7、审核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过程中,农民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兑现的公开、公平问题。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和督查工作,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即: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初审、卫生院、合医站分别复核,县合医局终审制度。加大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等管理力度,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广大参合群众真正得到优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随着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的日益提高,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合医站工作经费严重不足(20nn年合医站还没有工作经费拨入,完全靠站长垫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削弱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指导力度。
2、村级卫生服务人员水平低,能力弱,难以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3、微机管理系统尚未建立,工作现代化程度低,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带来很多的不便和困难,增加了工作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总部署,在乡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合医局的领导下,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面和提高合作医疗服务质量为目标,努力实现"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农民得实惠",扎实推进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
1、积极配合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实行网上审核。
2、加大监管力度,不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医疗规范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指导价格》及《医疗项目服务价格》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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