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违法工作方案
各镇经发办、派出所、工商所: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代号为“飞鹰行动”,时间为年3月20日至5月31日。3月28日市绿化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海关印发《关于贯彻<全国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部署在全市开展该行动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根据总体部署,区农委、公安、工商、海关共同制定“飞鹰行动”的实施方案,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结合“迎世博迎奥运”主题活动,开展“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引导市民关注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培养市民热爱自然、保护动物的意识。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念,全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维护我区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健康。通过清理整顿,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维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良好秩序,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通过宣传教育,形成市民群众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
三、行动重点
(一)重点打击整治的违法犯罪行为
1、利用投毒、网捕、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迁徙候鸟等野生动物。
2、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非法猎捕、贩卖青蛙、蟾蜍、蛇类等野生动物。
3、以邮寄、随身携带、行李夹带、瞒报通关、绕关走私等方式,非法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重点打击整治的场所
1、候鸟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等鸟类集中地区,包括东滩野生动物禁猎区、各镇大型片林、林带、苗圃等地。
2、各镇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驯养繁殖场等可能发生违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场所。
3、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餐馆、饭店、酒楼等餐饮场所。
4、车站、港口、口岸等重要部位,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
5、通过互联网或公开场所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各部门职责
林业:组织巡护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及活动区域;清理整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全面清查定点生产、定点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的企业,检查其执行野生动物制品标记制度的情况,检查定点生产企业的原料(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库存、管理、使用情况;依法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及活动区域开展生态宣传,加强源头保护。
公安:加强对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加强对网上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监控与打击;加强猎枪管理工作,强化对猎枪配置的审批和配购证件的核发;交警支队、派出所要加强对公路、汽车站、港口等重点部位和交通要道的巡查,以及对可疑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与监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各类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发动群众以举报等形式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工商:进一步强化对进入集贸市场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强化市场开办单位经营管理责任,严厉查处市场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并追究市场开办单位的责任。加强对集贸市场以外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无照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海关:加强对进出口货物的查验,严厉打击以伪报、瞒报、伪装、藏匿等手段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强对出入境人员及物件的检查,严厉打击以随身携带、行李夹带、邮寄等方式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对出入境人员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
各镇经发办:对本镇的饭店、医药店、集贸市场等进行野生动物经营情况摸底,组织和配合本镇派出所、工商等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五、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措施到位
为使整个行动得以顺利开展,我区成立“飞鹰行动”领导小组。
区“飞鹰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为区府办副主任高展,副组长为区农委分管领导、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区工商分局分管领导和区海关分管领导。
下设办公室和联络员,办公室地点设在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检查站,电话(传真):58022254,办公室主任: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检查站站长周建明;联络员:四部门各设立一名。
2、向各镇及有关单位发出通知,明确我区开展“飞鹰行动”的重点及详细任务,要求各镇对本辖区内的野生动物资源和违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和开展依法查处工作,并将依法查处工作报区“飞鹰行动”办公室。
3、根据摸底排查结果和我区滩涂湿地面积大,大型林地、林带、果园多,农贸市场多且分散,各种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动物种类数量繁多的实际情况,在各镇依法查处的基础上,区“飞鹰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联合执法队伍于4月1日-5月31日间开展执法突击检查,联合执法队伍由区公安、工商、海关及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检查站等执法人员组成。依照候鸟迁飞规律和往年执法检查的经验,3、4月份为雁鸭类、鸻鹬类北迁的高峰季节,5月份左右为蛙类、蛇类非法经营贩卖的高发期,执法检查在4月份以打击非法猎捕、贩卖经营野生候鸟为主,一方面对沿海滩涂湿地进行不间断的检查,拆除、捣毁猎捕窝点,另一方面对农贸市场外围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惩处贩卖经营野生候鸟的不法分子,并重点宣传1-2个典型案件,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5月份以打击非法猎捕、贩卖、经营蛙类、蟾蜍、蛇类的犯罪活动为主,对情节严重的案件,必定严厉查处,从而确实保护好我区的野生动物资源。区突击行动计划如下。
“飞鹰行动”期间,邀请电视台、电视台、解放日报、新民晚报、报等新闻媒体对行动进行详细综合报道,向市民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猎杀野生动物的危害性,引导市民建立科学饮食习惯,不食野生动物,提升保护生态资源的意识。公布举报热线,与市民互动,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活动。与此同时,结合“迎世博迎奥运”系列文明主题活动,重点开展第27届“爱鸟周”宣传活动,以展板、横幅、宣传册、实物展示等方式向市民和饭店及酒楼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野生动物知识,引导市民关注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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