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退休科科一季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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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第一季度,我科在上级人事部门的指导和局党组领导下,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现对照目标责任书,结合当前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对一季度工作进行总结。
一、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贵化子校划转106名教师、农牧场子校划转21名教师和贵铁子校划转37名教师按地方标准补发工资审批;
2、按照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和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要求,完成全市各单位年报基础数据收集汇总,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
3、深入市一医、中医院,对春节期间生病住院的7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慰问。
4、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的有关政策,全面完成全市106家机关事业单位6575人XX年1月正常晋升级别(薪级)工资审批和数据汇总工作,并将汇总数据上报贵阳市人事局。
5、按照贵阳市人事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教师XX年至XX年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统计,汇总上报贵阳市人事局。
6、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经办人员召开全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调查清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现行津贴补贴调查统计。
7、按照贵阳市人事局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调研工作安排,进一步对调研材料进行整理完善。
8、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审核的有关要求,全面完成全市XX年第一季度108家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审核工作。第二季度截止3月31日已完成73家,余下的35家计划于4月10日前全部审核完毕。
9、按照工资套改有关政策,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40名工作人员职务(称)变动调整工资审批;办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25人、试用期人员试用期工资调整1人、基层农技人员浮动工资转固定8人、“双千”队员浮动工资63人、政法干部新增政法津贴2人、调整政法津贴2人。11名人民警察首授警衔,月增警衔津贴1937元。
10、审核办理检察官审判津贴调整7人,月增审判津贴1192元;
11、审核办理工作人员调动转移工资手续48人;
1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文批准46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补办退休证1个,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54人。
13、办理退休高龄补贴24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8人;
二、采取的做法和措施
1、深刻领会工资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进行审批,规范管理。
2、坚持按计划安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在时限内完成。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人员工资的日常管理、业务审核等均采用《贵州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进行,需要增加1名熟悉工资管理系统的人员,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新版《贵州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导入数据后不能覆盖的问题,仍然存在,给工资业务数据接收和汇总带来极大不便。
四、下季度工作计划
1、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审核的要求,继续做好第二季度余下的35家单位财政统发工资的审核。
2、按照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前期调查清理阶段工作的安排,按各单位报审时间安排表,认真做好各单位上报统计数据的审核和汇总,为下步进行数据测算奠定基础。调查数据汇总完成后,积极与市财政局配合做好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的数据测算和实施方案的制定。
3、组织召开劳动鉴定会,对申请劳动(工作)能力鉴定的人员做好调查,开展鉴定;
4、按照省、贵阳市两级劳动部门对XX年企业工效挂钩决算的要求,按规定及时完成我市参与工效挂钩决算企业的预决算工作。
5、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职务(岗位)变动调整工资审批工作;
6、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工伤认定;
7、按权限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及手续办理;
8、做好高龄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知识分子补贴的审批;
9、完成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一、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贵化子校划转106名教师、农牧场子校划转21名教师和贵铁子校划转37名教师按地方标准补发工资审批;
2、按照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和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要求,完成全市各单位年报基础数据收集汇总,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
3、深入市一医、中医院,对春节期间生病住院的7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慰问。
4、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的有关政策,全面完成全市106家机关事业单位6575人XX年1月正常晋升级别(薪级)工资审批和数据汇总工作,并将汇总数据上报贵阳市人事局。
5、按照贵阳市人事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教师XX年至XX年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统计,汇总上报贵阳市人事局。
6、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经办人员召开全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调查清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现行津贴补贴调查统计。
7、按照贵阳市人事局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调研工作安排,进一步对调研材料进行整理完善。
8、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审核的有关要求,全面完成全市XX年第一季度108家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审核工作。第二季度截止3月31日已完成73家,余下的35家计划于4月10日前全部审核完毕。
9、按照工资套改有关政策,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40名工作人员职务(称)变动调整工资审批;办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25人、试用期人员试用期工资调整1人、基层农技人员浮动工资转固定8人、“双千”队员浮动工资63人、政法干部新增政法津贴2人、调整政法津贴2人。11名人民警察首授警衔,月增警衔津贴1937元。
10、审核办理检察官审判津贴调整7人,月增审判津贴1192元;
11、审核办理工作人员调动转移工资手续48人;
1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文批准46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补办退休证1个,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54人。
13、办理退休高龄补贴24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8人;
二、采取的做法和措施
1、深刻领会工资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进行审批,规范管理。
2、坚持按计划安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在时限内完成。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人员工资的日常管理、业务审核等均采用《贵州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进行,需要增加1名熟悉工资管理系统的人员,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新版《贵州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导入数据后不能覆盖的问题,仍然存在,给工资业务数据接收和汇总带来极大不便。
四、下季度工作计划
1、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审核的要求,继续做好第二季度余下的35家单位财政统发工资的审核。
2、按照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前期调查清理阶段工作的安排,按各单位报审时间安排表,认真做好各单位上报统计数据的审核和汇总,为下步进行数据测算奠定基础。调查数据汇总完成后,积极与市财政局配合做好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的数据测算和实施方案的制定。
3、组织召开劳动鉴定会,对申请劳动(工作)能力鉴定的人员做好调查,开展鉴定;
4、按照省、贵阳市两级劳动部门对XX年企业工效挂钩决算的要求,按规定及时完成我市参与工效挂钩决算企业的预决算工作。
5、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职务(岗位)变动调整工资审批工作;
6、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工伤认定;
7、按权限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及手续办理;
8、做好高龄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知识分子补贴的审批;
9、完成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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