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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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关于做好XX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确保全镇人民过上欢乐、祥和、安定的春节,认真做好XX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做好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节日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心群众生产生活。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特别要帮助困难的群众解决燃眉之急。着力帮助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农村五保户解决实际困难。要继续抓好两个确保和城乡低保工作,加强三条保障线的衔接,特别是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市困难家庭要给予切实帮助。要千方百计安排好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他们有足够的口粮、有御寒的衣被、有过冬的住处。各级安排的救济救灾资金,必须在春节前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要着眼于经济发展,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农业生产,搞好冬季农业综合开发和冬修水利工作,加强越冬作物管理,做好春季备耕生产,组织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二、精心组织群众性文娱活动。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要制止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社会丑恶现象,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三、切实保障社会安定稳定。 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责任制,维护节日期间社会稳定。各单位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解决信访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把群众信访问题妥善解决在当地,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要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盗窃、抢劫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做到严密防范。要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xxx等xx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高度警惕和有效防止暴力恐怖活动。要组织好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大生产安全整治力度,加强对煤矿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与民爆器材行业、交通运输行业、建筑工地等事故多发企业、场所事故隐患的排查。积善三涧渡渡船要有专人管理,严防生产安全和治安事故发生。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
四、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 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和纪律。节日期间,各村和部门之间不得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用公款向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印刷、发售、购买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格财政收支管理,严禁岁末年初乱发钱物和乱花钱。纪检、财政、经管部门要严肃法纪,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五、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 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值班备勤制度,加强对党政机关、重点单位、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春节期间,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昼夜值班,确保每日有一位领导同志带班。要坚持信息报送和请示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保证有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情况、处理问题。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各单位春节期间值班安排表请于XX年1月31日前报送镇政府党政办公室。
**县**镇党政办公室
XX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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