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四种理念 创新宗教工作 服务新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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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四种理念 创新宗教工作 服务新区建设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宗教对整个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更加凸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宗教工作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急剧变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做好宗教工作,是宗教工作者应该深入探索和思考的课题。面对新时期新阶段宗教工作,我们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摒弃落后的思维模式,努力培养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以更加开阔的眼界,以更加深遂的思维,勇于突破传统思维模式,敢于另辟蹊径,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四种理念,开拓性地开展宗教工作。
一是要树立 “交朋友、办实事、搞引导”三位一体的理念,与宗教团体保持良性互动。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建设好这个桥梁,编织好这条纽带,就要真心诚意地与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上层人士联络感情,建立友谊,政治上团结合作,做到信仰上相互尊重。积极推荐宗教界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立与宗教界人士定期谈话和交流制度,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党政领导在重大节日期间要会见和宴请宗教上层人士,把教育引导工作溶入融洽的情感交流之中。通过交朋友、办实事,使党的宗教政策在宗教界上层人士中入耳、入脑、入心,改变过去纠纷产生了,不稳定事件发生了,才临时抱“佛脚”地找宗教界人士做工作,才重视与宗教界人士加强联系的被动局面,形成在关键时刻,宗教团体都能积极主动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宗教问题的良性互动关系。
二是树立刚性管理和柔性管理相结合的理念,用科学的态度对待和管理宗教事务。宗教作为一种群众性的社会现象,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都有其存在的主客观空间,也有其规律和特点。宗教是涉及国际、国内、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的一个很复杂、很敏感的问题。做好宗教工作,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必须尊重宗教存在的客观规律,既要依法管理,也要科学管理。一方面我们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对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和检查。另一方面,我们把正确看待信教群众,从内心真正把信教群众看作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看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看作是我们的服务对象,作为做宗教工作的着眼点,在信仰上尊重他们,政治上团结他们,生活上、实际利益上关心和帮助他们,把广大信教群众与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坏人严格区别开来。在管理宗教事务中,坚持刚柔结合,既用“刚性”手段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更注意以“润物细无声”的理念,做好深入细致的团结、引导工作。
三是树立社会化的宗教工作理念,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宗教工作的合力。宗教具有群众性、长期性和特殊复杂性的特点,宗教工作如果单单靠宗教工作部门一家之力,是很难奏效的,必须发挥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的整体合力,依靠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变宗教工作过去的“风雨一肩挑”为“千钧重担众人挑”的工作模式,建立了完善的宗教工作综合机制。第一是建立了统一、高效的宗教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宗教工作的领导职能;第二是建立了快捷、灵敏的信息反馈机制,构建了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部门互联的纵向信息网络和由统战、宗教等部门互联的横向信息网络,做到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沟通和处理;第三是建立了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即解决突出问时,坚持各级党政组织和统战、宗教部门同步到位、协调行动;第四是建立了宗教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即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做到宗教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四是树立以积极心态看待宗教的理念,引导宗教界服务新区建设。宗教同其他社会文化形态一样,有其消极的一面,也有其积极的一面。如果我们用消极的眼光去看待它,或许它就会一直朝着消极的方面发展,并产生消极的作用;如果我们用积极的眼光去看待它,就会推动它朝着积极而有益的方向发展,产生积极的社会作用。因此,我们应扬弃过去消极看待宗教社会作用的片面思维,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辩证地看待其社会作用的“两重性”,正确地把握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与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帮助他们用宗教伦理道德中的积极成分去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用宗教文化的精华去服务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挥宗教特有优势,开展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做更多的好事、善事。积极推动宗教界开展扶贫济困、抗洪救灾和宗教反邪活动,有力地引导宗教与新区建设相适应。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宗教对整个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更加凸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宗教工作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急剧变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做好宗教工作,是宗教工作者应该深入探索和思考的课题。面对新时期新阶段宗教工作,我们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摒弃落后的思维模式,努力培养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以更加开阔的眼界,以更加深遂的思维,勇于突破传统思维模式,敢于另辟蹊径,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四种理念,开拓性地开展宗教工作。
一是要树立 “交朋友、办实事、搞引导”三位一体的理念,与宗教团体保持良性互动。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建设好这个桥梁,编织好这条纽带,就要真心诚意地与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上层人士联络感情,建立友谊,政治上团结合作,做到信仰上相互尊重。积极推荐宗教界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立与宗教界人士定期谈话和交流制度,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党政领导在重大节日期间要会见和宴请宗教上层人士,把教育引导工作溶入融洽的情感交流之中。通过交朋友、办实事,使党的宗教政策在宗教界上层人士中入耳、入脑、入心,改变过去纠纷产生了,不稳定事件发生了,才临时抱“佛脚”地找宗教界人士做工作,才重视与宗教界人士加强联系的被动局面,形成在关键时刻,宗教团体都能积极主动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宗教问题的良性互动关系。
二是树立刚性管理和柔性管理相结合的理念,用科学的态度对待和管理宗教事务。宗教作为一种群众性的社会现象,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都有其存在的主客观空间,也有其规律和特点。宗教是涉及国际、国内、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的一个很复杂、很敏感的问题。做好宗教工作,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必须尊重宗教存在的客观规律,既要依法管理,也要科学管理。一方面我们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对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和检查。另一方面,我们把正确看待信教群众,从内心真正把信教群众看作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看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看作是我们的服务对象,作为做宗教工作的着眼点,在信仰上尊重他们,政治上团结他们,生活上、实际利益上关心和帮助他们,把广大信教群众与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坏人严格区别开来。在管理宗教事务中,坚持刚柔结合,既用“刚性”手段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更注意以“润物细无声”的理念,做好深入细致的团结、引导工作。
三是树立社会化的宗教工作理念,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宗教工作的合力。宗教具有群众性、长期性和特殊复杂性的特点,宗教工作如果单单靠宗教工作部门一家之力,是很难奏效的,必须发挥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的整体合力,依靠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变宗教工作过去的“风雨一肩挑”为“千钧重担众人挑”的工作模式,建立了完善的宗教工作综合机制。第一是建立了统一、高效的宗教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宗教工作的领导职能;第二是建立了快捷、灵敏的信息反馈机制,构建了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部门互联的纵向信息网络和由统战、宗教等部门互联的横向信息网络,做到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沟通和处理;第三是建立了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即解决突出问时,坚持各级党政组织和统战、宗教部门同步到位、协调行动;第四是建立了宗教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即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做到宗教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四是树立以积极心态看待宗教的理念,引导宗教界服务新区建设。宗教同其他社会文化形态一样,有其消极的一面,也有其积极的一面。如果我们用消极的眼光去看待它,或许它就会一直朝着消极的方面发展,并产生消极的作用;如果我们用积极的眼光去看待它,就会推动它朝着积极而有益的方向发展,产生积极的社会作用。因此,我们应扬弃过去消极看待宗教社会作用的片面思维,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辩证地看待其社会作用的“两重性”,正确地把握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与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帮助他们用宗教伦理道德中的积极成分去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用宗教文化的精华去服务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挥宗教特有优势,开展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做更多的好事、善事。积极推动宗教界开展扶贫济困、抗洪救灾和宗教反邪活动,有力地引导宗教与新区建设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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