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政府关于退耕还林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璧山县林业局:
根据县委县府的要求以及林业局的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搞好退耕还林工作,强化农民对退耕还林目的理解,规范农户对退耕还林的重栽轻管行为,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得到巩固,效益在较短的时间内能够凸显,5月底6月初,县林业局同我镇农技中心人员一道,开始了对我镇退耕还林的检查工作,检查的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一、大路镇退耕还林的基本情况
大路镇是一个农业大镇,退耕还林面积也是全县最大的镇之一。自XX年实施退耕还林以来,共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14301.51亩,其中生态林面积为10209.84亩,经济林面积为4091.67亩,每年按时兑付完农户的退耕还林补助。但自实施退耕还林以来,较多的农户栽轻管,抚育管理差,部分种苗的成活率较低。
二、成立了退耕还林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
大路镇党委政府对此次退耕还林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谭良宽为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李贵春为副组长,农办主任、农技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技中心,由田云中任组长,下分三个组,由陈维军、何顺均负责原大路、青龙湖退耕还林检查;由陈小军、赵彬负责原保家退耕还林检查;由孙源、杨进伟负责原六塘退耕还林检查。
三、明确此次检查的目的,强化措施,确保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次退耕还林的目的,是要求农户对退耕还林工作应当高度重视,加强对退耕还林林木的管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早日实现退耕还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为了确保此次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专门召开了退耕还林检查专门会议,要求各村、社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镇党委政府也将该项工作纳入阶段性工作的重点,以压倒一切其他方面工作来保证此次退耕还林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四、退耕还林检查的基本情况
此次退耕还林以自查为主,同时县林业局进行配合指导。县林业局同我镇分的三个小组一道,对全镇的退耕还林工作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查。
此次检查中,发现了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林粮间作现象较为严重。群众对退耕还林的要求意识较差,总是误以为种上林木,对退耕还林地是一种浪费,因此间作上一定的粮食作物。二是种苗的成活率较差。自退耕还林实施以来,我镇每年都组织了一定程度的种苗补植,这是因为,首先,退耕还林实施初年,农民的种植技术差,种苗的栽植时间没有很好的掌握,管理技术差,造成种苗成活率普遍偏低。其次,农户对退耕还林的不重视,造成牲畜等对种苗的损坏。三是抚育管理差。退耕还林实施后,外出打的人员增多,存在退耕还林地重栽轻管的现象。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由县林业局和镇农技中心一道,对退耕还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作出了以下决定。一是对抚育管理差、成活率低,林粮间作严重的社享受的退耕还林补助予以取缔;二是对抚育管理差,成活率未达到要求的社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同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复查。
此次检查,全镇共计退耕还14301.51亩,其中完全合格的面积有 亩,要求限期整改的面积有 亩,不合格的面积有 亩。
针对此次退耕还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查找到了自身的不足之处:一是工作经费少,对农户的退耕还林管护指导不力;二是全镇退耕还林面积大,且零星分散,不便于管理,指导;三是随着外出打工人员的增多,部分农户对退耕还林工作不重视,重栽轻管;四是缺乏村规民约的约束,导致牲畜对退耕还林林木的践踏。
通过这次退耕还林的自查工作,我们应当将退耕还林工作纳入政府全年工作的重点,长期不懈地抓下去,加大对退耕还林地的管护,指导,确保退耕地中不存在林粮间作的现象发生,在保证种苗保存率的情况下,加强对退耕还林地的抚育管理,以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的成果。
镇人民政府关于退耕还林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镇人民政府关于退耕还林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上一篇: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