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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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栏目,报道了南京市建邺区集贸市场销售“瘦肉精”猪肉,河南省孟州、温县等地生猪养殖户使用“瘦肉精”生产“健美猪”以及畜牧部门监督不到位,部门执法人员乱作为或不作为等现象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尤其是引起畜牧行业高度重视。为此,市畜牧兽医局迅速行动,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责任意识。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畜牧兽医局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维华任组长,总兽医师邓华明任副组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班子成员为成员。二是召开专题会议。3月16日召开了有市畜牧兽医局领导、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班子成员、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协检员参加的动物卫生监督紧急工作会议。会议上观看了中央电视台午间新闻《3、15质量报告》、《焦点访谈》等节目,分析了我市在“瘦肉精”监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对当前“瘦肉精”监管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要求各乡镇会后要迅速行动,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一次宣传培训活动,开展一次专项抽检活动,开展一次投入品专项整治,对辖区的集贸市场、双汇专营店等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确保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三是明确责任。一方面层层签订责任书,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畜产品安全责任状》,市畜牧兽医局与各乡镇分所签订《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状》,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各规模养殖户签订《畜产品安全承诺书》,各乡镇分所与动物动物产品经营户签订《动物产品安全责任书》。另一方面对全市重点场所确定了责任人,主要包括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集并点、调动点、边境检查点、动物检疫申报点等重点场所。
二、规范检疫,加强监管。一是规范检疫程序,完善动物检疫申报点的设立,保证动物检疫申报制度的有效实施。要规范产地检疫工作,对出栏动物严格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严禁不符合检疫规定的动物出栏、出场(户)。要规范屠宰检疫工作,严格查验进入屠宰场动物的检疫证明、耳标佩戴等情况,严格进行动物宰前健康检查,做好屠宰动物的同步检疫。要坚决杜绝“隔山开证”、只收费不检疫等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加强监督监测。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对全市畜牧投入品市场、养殖场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强化畜牧业投入品市场管理,我们已向市政府提交报告,积极争取资金,争取能对全市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单位逐一进行产品抽样检测,对各规模养猪场饲养的生猪都进行瘦肉精抽样检测;三是加大对投入品监管力度。严查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一经发现,立刻封存,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着力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百日执法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运输、加工、贮藏等环节的专项检查活动,发现问题,果断处理,绝不姑息。严厉查处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打击经营病死动物产品的地下窝点,发现病死动物,要严格监督畜货主按规定进行处理。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车辆,要严格查证验物,依法查处没有检疫证明或检疫证明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保证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正常运输。认真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职责,明确屠宰企业动物产品安全责任,构建“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
四、加强队伍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做好各项执法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将开展一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专项整顿行动,对编制内执法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和严格考核制度,对聘用人员实行公开招考和竞争上岗制度。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做到奖优罚劣、能进能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建立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一、统一思想,提高责任意识。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畜牧兽医局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维华任组长,总兽医师邓华明任副组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班子成员为成员。二是召开专题会议。3月16日召开了有市畜牧兽医局领导、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班子成员、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协检员参加的动物卫生监督紧急工作会议。会议上观看了中央电视台午间新闻《3、15质量报告》、《焦点访谈》等节目,分析了我市在“瘦肉精”监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对当前“瘦肉精”监管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要求各乡镇会后要迅速行动,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一次宣传培训活动,开展一次专项抽检活动,开展一次投入品专项整治,对辖区的集贸市场、双汇专营店等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确保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三是明确责任。一方面层层签订责任书,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畜产品安全责任状》,市畜牧兽医局与各乡镇分所签订《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状》,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各规模养殖户签订《畜产品安全承诺书》,各乡镇分所与动物动物产品经营户签订《动物产品安全责任书》。另一方面对全市重点场所确定了责任人,主要包括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集并点、调动点、边境检查点、动物检疫申报点等重点场所。
二、规范检疫,加强监管。一是规范检疫程序,完善动物检疫申报点的设立,保证动物检疫申报制度的有效实施。要规范产地检疫工作,对出栏动物严格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严禁不符合检疫规定的动物出栏、出场(户)。要规范屠宰检疫工作,严格查验进入屠宰场动物的检疫证明、耳标佩戴等情况,严格进行动物宰前健康检查,做好屠宰动物的同步检疫。要坚决杜绝“隔山开证”、只收费不检疫等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加强监督监测。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对全市畜牧投入品市场、养殖场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强化畜牧业投入品市场管理,我们已向市政府提交报告,积极争取资金,争取能对全市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单位逐一进行产品抽样检测,对各规模养猪场饲养的生猪都进行瘦肉精抽样检测;三是加大对投入品监管力度。严查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一经发现,立刻封存,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着力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百日执法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运输、加工、贮藏等环节的专项检查活动,发现问题,果断处理,绝不姑息。严厉查处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打击经营病死动物产品的地下窝点,发现病死动物,要严格监督畜货主按规定进行处理。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车辆,要严格查证验物,依法查处没有检疫证明或检疫证明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保证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正常运输。认真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职责,明确屠宰企业动物产品安全责任,构建“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
四、加强队伍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做好各项执法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将开展一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专项整顿行动,对编制内执法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和严格考核制度,对聘用人员实行公开招考和竞争上岗制度。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做到奖优罚劣、能进能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建立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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