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工作方案
暗访工作方案(精选5篇)
暗访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根据委局机关的部署,现制定明察暗访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明察暗访时间为6月25日-6月26日。
二、检查单位
三、主要内容
(一)规定贯彻情况。主要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纠正“四风”问题等规定的细化完善、安排部署、落实执行情况。
(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对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是否采进行报备。
(三)三公经费情况。主要检查:用公款旅游,用公款超标准接待、相互违规宴请,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行为。
(四)廉洁自律情况。主要检查: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参与赌博活动等行为。
(五)工作纪律情况。主要检查:工作时间缺勤脱岗、懈怠懒散,上网玩游戏、聊天,服务态度粗暴、效率低下,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行为。
四、方式方法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紧盯关键环节,把握时间节点,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调查核实与走访了解相结合。
五、工作要求
1、对明察暗访情况要严格保密,不准对外泄露明察暗访工作相关内容及信息。
2、明察暗访结束后要认真整理相关活动记录,妥善保存收集到的相关文字、音响资料,并形成书面材料,做好归档工作。
暗访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反腐办“九个严禁”要求,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根据中共南平市纪委《关于20xx年春节期间开展“八项规定”精神和“九个严禁”落实情况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南纪〔20xx〕1号)和省教育纪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中重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反腐办“九个严禁”要求的通知》(闽教纪工〔20xx〕1号)精神,现就20xx年春节期间市教育系统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2月18日
二、督查对象
局机关、市属各学校(单位)的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干部。
三、督查方式
1、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到局机关、市属各学校(单位)办公场所和酒店、商场、市场、休闲、健身、娱乐等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2、检查各学校(单位)派车单、公车加油记录、财务支出、预算外收入和食堂收支账目情况。
3、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干扰阻碍等情况,将提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提级督查。
四、督查内容
1、是否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2、是否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海鲜、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3、是否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年终突击花钱。
4、是否以举办茶话会、团拜会、联谊共建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
5、是否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
6、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
7、是否存在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
8、是否用公款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变相旅游等活动。
9、是否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私驾。
10、是否存在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单位)要把落实“八项规定”和“九个严禁”,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带头落实。
2、明察暗访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优评先和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一些典型性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各县(市、区)教育纪工委负责对所管辖的各类学校进行抽查,并将明察暗访情况于20xx年2月16日前书面报送市教育纪工委。
暗访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反腐办“九个严禁”要求,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各地各部门要在春节期间加强明察暗访工作,重点整治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宴请、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和健身等突出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干部。
二、主要内容
(一)明察。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是否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2、是否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海鲜、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3、是否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年终突击花钱。
4、是否以举办茶话会、团拜会、联谊共建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
5、是否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
6、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
7、是否存在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
(二)暗访。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是否用公款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变相旅游等活动。
2、是否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私驾。
3、是否存在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
三、方式方法
1、交叉检查。采取上下联动、异地检查等方法。县(市、区)纪委可以抽调有关人员实行异地、交叉检查,并协调财政、审计、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市直纪工委、市教育纪工委、武夷新区纪工委、市国资委纪委要有重点地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抽查。
2、提级督查。对本级检查中未发现问题,或有问题不报告,特别是弄虚作假、干扰阻碍明察暗访工作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进行提级督查。对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3、随机检查。各县(市、区)纪委可确定相对固定人员组成暗访组,不定期、不打招呼地进行随机检查。市纪委也将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建立常态化随机检查的机制。
四、结果运用
1、将明察暗访情况作为地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2、将明察暗访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和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3、将一些典型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点明道姓进行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五、其他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参加暗访人员的安全。参加明察暗访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暗访工作结束后,可向被检查单位或所在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初步反馈有关情况。
有关明察暗访情况,于20xx年2月18日书面报送市纪委党风室。
暗访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根据开发区党工委部署,现制定明察暗访工作方案如下。
一、 时间安排
明察暗访时间为1月4日至1月6日。
二、检查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学习贯彻情况。主要检查:对文件的学习贯彻情况。
(二)廉洁自律情况。主要检查:遵守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遵守党员干部“十不准”,及节日期间工作纪律等情况。
(三)工作纪律情况。主要检查:工作时间缺勤脱岗、懈怠懒散,上网玩游戏、聊天,服务态度粗暴、效率低下, 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行为。
四、组织领导
成立明查暗访工作小组,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明查暗访工作。
五、明查暗访纪律
1、明察暗访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安排明查暗访工作。
2、明查暗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如实反映明查暗访情况。
3、根据明查暗访内容,严禁向被明查暗访部门及相关人员泄露暗访信息和相关情况,保证明查暗访结果的真实性。
4、在暗访过程中暗访人员一般不公开身份,确因工作需要亮明身份的,被暗访部门和个人要自觉接受检查,主动配合,不得无理取闹,否则视情作出相应纪律或组织处理。
5、明查暗访结束后,明查暗访小组应及时写出明查暗访情况报告,并对明查或暗访中发现问题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6、严禁明查暗访人员擅自处理或向相关人员及外界透露暗访情况。
7、明察暗访结束后要认真整理相关记录,妥善保存收集到的相关文字、音响资料,并形成书面材料,做好归档工作。
六、责任追究
1、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可现场纠正并责
令被检查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
2、对于一般性问题,责令各部门进行处理。对较严重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相关部门进行限期整改,给予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3、对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问题,严格按照开发区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涉嫌违纪违规的,依据党纪政纪规定给予处理。
七、结果运用
1、明查暗访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2、对明查暗访中发现问题的人员,一律不得评为年度先进个人。
3、对涉及问题的部门,在年度考核中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暗访工作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分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牢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积极面对境外疫情输入、境内疫情再传播和春夏季传染病疫情叠加风险,科学精准,分类施策做好疫情防控,深入落实落细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各项举措,把疫情防控融入日常工作,推进形成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健康素养。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人员管理。一是严格请销假手续。所有人员因事、因病、休假等请假,要严格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并在请假条上注明去向,请假期满回单位上班,应及时销假。二是各股(室)、中队及扬尘大队要加强干部职工日常行动轨迹管控,常态化做好人员排查。尤其对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境外返回人员进行摸排,建立台账动态掌握,按要求对其实行隔离观察。(责任部门:人事股、各股(室)、中队及扬尘大队,第一个为牵头部门,下面同上)
(二)做好卫生消毒工作。每日上班前对干部职工进行体温检查,对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常抓不懈,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净化、美化办公环境,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按照标准,全覆盖、无死角,不间断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建立卫生消毒台账,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消杀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装备股、各股(室)、中队及扬尘大队)
(三)开展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知识普及。通过会前学习、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冠肺炎及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按要求正确佩戴好口罩,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手,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养成文明卫生习惯。(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股、各股(室)、中队及扬尘大队)
(四)加大洗车行业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不定时对城区洗车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区洗车行业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排查短板,补齐漏洞,统一规范防控标准,逐一落细防控措施,优化防控策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第一时间完成整改。(责任部门:四中队)
(五)加强街面防控。一是严格把控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周边环境治理,坚决规范占道经营,取缔活禽交易,禁止活禽宰杀。二是督促沿街店铺、临时摊区等严格履行消杀防控责任,避免因二次污染造成疫情传播。三是利用街道巡查进行疫情防控宣传,积极引导市民群众出门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责任部门:一、二中队)
(六)加强后勤保障。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后勤保障机制,按需备足疫情防控的必备物资,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责任部门:财务装备股)
(七)严格督查问责。由督察室牵头对全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巡查中发现重大问题以及问题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执行到位。(责任部门:督查室)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总支书记、大队长杨璇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人事股),负责综合协调,资料收集等日常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时刻绷紧防范潜在风险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执行到位、风险管控到位,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形势。
(三)强化资料报送。各牵头部门切实履行好责任,安排专人每月30日前将本部门疫情防控开展情况、相关台账、图片等资料报送到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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