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精选18篇)
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卫生局关于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医疗质量安全整顿活动的要求,我院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就自查结果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某些医疗管理制度还有落实不到位
个别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意识不够高,对首诊医师负责制、查对制度、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转科转院制度等核心制度不能很好的落实。
(二)抗菌药物的应用仍存在不合理的现象
个别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如普通感冒也使用抗生素;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不合理,抗生素使用时间过长。
(三)住院病历书写中还存在的问题。
1、字迹潦草,有涂改,姓名、住院号不相符等情况。
2、病程记录中对修改的医嘱、阳性化验结果缺少分析,查房记录内容分析少,过于形式化。
3、存在知情同意书告知、签字不规范、药品及一次性高低值耗材等自费项目未签知情同意书。
二、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医务人员普遍存在重视专业知识而轻视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质量管理知识缺乏,质量意识不强,这样就不能自觉地、主动地将质量要求应用于日常医疗工作中,就难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质量管理是一门学科,要想提高医疗质量,不但要学习医学理论、医疗技术,还要学习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不断更新质量管理理念,适应社会的需求。只有使医务人员树立起正确的质量管理意识,掌握质量管理方法,才能变被动的质量控制为主动的自我质量控制。因此,培训全体医务人员质量管理知识,增强质量意识是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工作之一。首先要加强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医务人员务必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与防范意识。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核心制度的落实。
1、进一步加强质量查房和运行病历检查工作,注重实效,不能流于形式,对查到的问题除了当面讲解以外,对屡犯的一定要通过经济处罚,给予惩戒。
2、要加强三基训练与考核,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注重考核的实效,不流于形式。
3、加强病案质量的管理。
在全院开展病历书写规范培训,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及病历检查标准,保证住院病历的及时归档和安全流转。
4、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的监控。
严格执行各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力度,让每个医务人员都要认识到医院感染控制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做好个人控制环节发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杜绝医院感染事件的漏报。
5、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
根据《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成立我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小组》组织,严格开展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工作,注重监控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情况。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设置处方权限,保证制度的落实,提高细菌培养、药敏试验率,保证合理使用抗菌药。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教育。培养谦虚谨慎,不骄不傲的工作作风,立志做一个医德高尚,受老百姓尊敬的医务工作者,真正树立起“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要真正做到将病人当成自己的亲人,不谋私利。
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篇2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检查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247号)的要求,我局迅速组建专班、集中时间对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和2019年以来的行政审批案卷进行自查和评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为认真落实好省局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自查方案,深刻领会抓好自查的意义,并且提出把这次行政执法案件的自查和评查,作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工商行政执法水平的有力举措。为确保各局认真自查、集中评查,提出“两坚持、三严格”即:坚持行政许可评查涵盖所有登记法规、坚持行政处罚案卷涵盖所有工商业务,做到涉及所有业务范围;严格执行评查制度和评分标准、严格按照评查程序、严格梳理疑难问题不遗漏,认真总结经验不瞎评。为此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法规科、企业科、个体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案卷评查领导小组,从县区局抽调行政审批、核审人员、经检执法等岗位业务骨干共同组成行政执法评查工作小组,就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步骤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评查采取“一案两评”即先由各县区抽调人员实行交叉初评,再由市局相关科室汇同复评,以此保证案卷评查的公正性和准确度;认真做好评查情况分析通报准备。
二、重点突出、狠抓落实
根据文件要求,此次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我们除了重点对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的办案程序、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法律、证据效力及规范使用行政处罚文书等情况外,同时还对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事实认定、证据采集、行政处罚法律适用和公正性、办案程序、采取强制措施、法律文书使用、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执行及罚没财物收缴、立卷等方面。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全市共计查办1612件,简易程序案件950 件,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自查,集中抽查县区局行政处罚案卷各10卷共50卷,行政许可案卷560卷。评查主要分为二个步骤,第一阶段为评查。行政执法评查小组对所属具有行政执法权的5个相关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随机抽取,均采用“一案两评”的方式步骤评查。评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案剖析等方法,点面结合,检查到基层执法单位;第二为阶段总结整改。市局组织召开了由各县区局局长、分管局领导和相关业务科(股)队人员参加的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评查通报分析会,对评查的情况从问题危害及影响、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从如何应对和整改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对问题以通报方式督促落实。
通过评查我们发现,在这610件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案卷中,案卷登记程序合法,登记材料齐全,处罚主体正确,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和适用准确,案卷制作比较规范。全市全年无败诉或复议被撤销案件。
三、总结经验、落实制度
总体来说,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情况较好,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高,这是我局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结果,之所以能够出现上述情况,主要是做好了几个方面的监督工作:
(一) 对执法程序的监督切实到位
行政处罚程序更加合法。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有了明显改善,立案、查处、核审、执行“四分离”制度得到健全。各办案机构严格依照规定查办案件,全市所有自查案卷未发现明显违反法定程序查办的案件,所有办案人员和机构的程序性意识切实得以加强,杜绝“轻程序,重实体”。法制机构、监察机构对办案人员和办案机构对执法程序的监督突显成效。
(二) 对案件实体的监督更加有力
办案机构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理解更加深刻到位,法制机构严把核审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卷决不和稀泥,决不装糊涂,从自查情况看,查办的案卷均已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实体性监督有力到位。特别是证据收集的更加全面,各办案机构对证据收集的意识增强,证据收集也较为全面,更加重视对书式证据及旁证材料的提取,收集证据的方式也较为规范,多数现场检查记录记载全面、有序。基本上做到了证据确凿、真实、关联度强。
(三) 对强制措施使用的监督扎实有序
全市各办案机构均全部使用新式强制文书,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更加规范。申领和使用强制文书均严格依照规定审批、登记、备案和归档保存,同时留存一份交监察室备案,加强监督。实施强制措施的文书中引用的法律条、款、项具体和诉权告知较清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能够依法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或没收非法财物。加强强制措施文书使用的监督,确保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合理。
(四) 对案件执行工作的监督程序化、制度化
加大了对执行结果的监督,完善了处罚决定的执行的相关规定,定责定人负责案件的执行,对有能力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一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全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85件,执行罚没款40余万元。对没有履行能力和经批准分期履行的,依程序审批、登记和备案员,杜绝徇私,畸轻畸重,确保案件的执行。
(五) 对社会层面的监督切实加强
各办案机关均高度重视实际工作的社会效应,更加注重民生、民情,加大了关系民生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聘请了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时和不定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经营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社会各层面的实际监督,各办案机构对关系民生的违法案件查处更加有力,从查办案件类型看,涉及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酒类商标侵权案件较以前有明显上升,从而也体现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监管维权的重点放在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上,执法理念和监管方式有了提升和转变。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总体看案件质量较好,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⑴、“轻现检重询问”取证导向突出;⑵、个别案件程序存在瑕疵,主要是核审和局领导签批环节;⑶、未客观搜集证据或搜集证据未形成证据链;⑷、新文书填写不规范,主要是《行政强制法》实施后“现场检查笔录”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措施决定书”填写不规范;⑸、案卷的装订不规范。
五、整改措施
虽然我们行政执法质量有所提高、执法能力不断增强。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尚有距离,仍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行政执法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认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对于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立即着手整改,对执法案卷通报分析会所通报的问题,市局备案登记,责令各办案单位限期自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同时,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和保障执法水平和能力持续提升,一是要加大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要健全完善长效评查制度;三是要继续加大监督力度,改善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以科学、全面的监督机制保障执法工作的合法、合理、高效和廉洁。
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篇3
一、主要目标工作完成情况
目标一:切实加强城市安居住房建设和验收的监督管理,确保我市安居房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完成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决战百日,灾后重建建设工程推进誓师大会”会议精神,为确保安居安置房建筑质量,我站采取七项措施,确保安居住房按时保质保量交付。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责任监督员事前指导、事中控制、事后验收,监督组长重点督促监控,站长全面督查”的安居房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层层把关质量要求;二是加强技术指导,组织专题培训。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700余人,现场讲授和解答疑问,提高分户验收质量水平;三是指导安居房建立分户验收指标体系,针对不同户型,量化具体指标,增强操作性,制定样板,全面推进;四是强化技术支撑。实行校地合作和委派第三方监理单位执行安居住房分户验收,全方位保障分户验收质量;五是实行“三色”动态评价机制。将安居房工程进度和质量纳入一体化监控体系,动态监控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六是提升标准。将复查比例由5%提升到100%,确保分户验收全覆盖;七是严查重罚,质量责任追溯到人。目前,我站已全部完成所有安居房分户验收复查工作,共15000余套,整改后合格率达100%,保障了安居房各批次摇号时间节点分配顺利进行。让受灾群众顺利入住安居房、安心房。
目标二: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结构安全,无重大事故发生,监督面达100%,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完成情况:今年,我站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年全面恢复、五年全面提升”的灾后重建目标,突出的抓好“工程质量”和“优质服务”两个重点,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先审查、再施工”的技术程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进场材料验收、压缩工期等技术原则。同时坚持工程报建接待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为灾后重建工程提供优质服务。按照建设局绿色通道和提前介入的要求,强化与行政审批科、安监站和城监大队等建设局职能部门的紧密协作,在日常监督的同时,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完善报建手续,对逾期未办理完毕绿色通道手续的项目,移交城监大队立案调查处理。全年,共办理我站共办理监督登记工程411个,面积432万㎡;完成竣工备案工程147个,竣工面积177万㎡。监督面达100%,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目标三: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贯彻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继续完善以备案制为核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提高办事效率。高效办理质量投诉,投诉协调受理率100%,结案率80%以上
完成情况: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和灾后重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完善分组监督制度。实行每周例会制度,对本周的各项任务特别是重建工程的质量监管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确保监督工作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保证对全市灾后重建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成立了质量投诉和举报专项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处理质量投诉和举报工作。要求接到质量投诉和举报后,必须于24小时之内安排专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纠纷的,及时开展协调处理,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一律立案查处。全年共受理投诉15起,办理完成14起,正在办理1起,结案率93.33%,其中爱心家园投诉中的质量问题案件已移交城监大队立案查处。同时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爱心家园2#、5#、8#、9#墙体裂缝问题进行了鉴定。我站已将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在爱心家园2#、5#、8#、9#楼进行了公示。
目标四:积极配合及协助主办单位(科室)完成城区自建点位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完成情况:按照市建设局统一分工安排,我站负责城区原址自建点位的扬尘整治。按社区划分,将点位分解落实到人,由个人负责日常监管,监督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巡查,特别是对荷花池片区、金羊小区、外北街沿线等地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针对全市自建点位项目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督促各项目限期整改。目前,已将荷花池片区原址自建、水电十局、石油街E-39-7、9等项目移交城监大队立案查处。
目标五:采取积极协助,前期指导等方式,积极支持建筑企业申报省、市优质结构工程和“芙蓉杯”、“天府杯”及“鲁班奖”。为我市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服务和支持,指导我市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行业竞争。
完成情况:为提高我市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优质结构推荐和评选工作,邀请成都市质安处评优专家到施工现场进行了现场咨询和解答,积极推进我市重建工程评优创杯活动。20xx年以来,我站配合上海援建监督组推荐申报四川省“天府杯”、成都市“芙蓉杯”项目40起,现已经省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核通过,并公示。
二、其他目标工作完成情况
(一)建设局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
目标任务:《20xx年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所列的九项目标。
完成情况:认真落实《20xx年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严格依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并不断加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图纸审查机构、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力度,及时受理质量投诉,全年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建设局维稳安全目标责任书
目标任务:《20xx年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所列的十项目标。
完成情况:一是修定了《都江堰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同时制定完善了《质监站质量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措施》。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组织全站干部职工学习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理。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重新制定了《定期不良行为记录工作制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式分析会议制度》、《质量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工作暂行程序》。并将情况记录录入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库,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和信誉评价的依据。四是定期组织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及时落实对隐患的排查。
(三)建设局依法治市专项目标
目标任务: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及建设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执行依法、普法工作。
完成情况:按照建设局依法治市的目标要求,配合法规科,认真落实20xx年依法治市工作目标任务,严格依照《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积极参与法制培训,并不断加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图纸审查机构、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力度。并按要求把清理结果上报建筑科技科。建议废止《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建议保留《关于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灾后重建工程进场材料检查验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修复加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每月按期上报“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每季度按时上报“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目标实施情况”。
(四)安居房建设配套和验收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负责我市安居房建设和验收工作
完成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全数复查的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对安居房进行分户验收复查,复查不合格的督促整改,直至合格。目前我站已全部完成对高桥小区B-1、B-2-a、B-4、B-5、B-7、兴堰丽景E-1、E-2、E-3、E-4、民主小区A1、A5、A6、爱心家园、紫荆城、兴堰·逸苑、城北山水、上游小区A、B、C、D标段共计23000余套的分户验收复查工作。为确保安居房按时保质移交住户,我站将安居房工程进度和质量纳入一体化的监控体系。根据各项目进度节点并结合质量监督管理情况,对安居房各项目实施综合控制,区别不同质量进度情况进行红、黄、绿三色评价,并相应启动不同和监管处罚机制,增强安居房工作的针对性。同时,为加强我市安居安置房质量投诉和举报的工作力度。我站要求安居住房在移交住户时,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在移交现场明显位置设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站,及时解决住户反映的问题。做到投诉不出户、纠纷不出小区。质监站把投诉站设立和运行情况纳入重点监控环节。对于未及时建立投诉受理工作站或工作站运转不正常的,要求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限期整改。对于拖延整改或推卸责任的,将立案调查顶格处罚。
(五)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负责我市城区自建点位扬尘整治
完成情况:按照市建设局统一分工安排,我站负责城区原址自建点位的扬尘整治。按社区划分,将点位分解落实到人,由个人负责日常监管,监督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巡查,特别是对荷花池片区、金羊小区、外北街沿线等地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针对全市自建点位项目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督促各项目限期整改。已将荷花池片区原址自建、水电十局、石油街E-39-7、9等项目项目移交城监大队立案查处。
(六)加强灾后重建和居民自建点的质量监督
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我市灾后重建工程和居民自建点位建设
完成情况:根据建设局下发的目标要求,我站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市建设局绿色通道的要求,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先审查、再施工”的技术程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进场材料验收、压缩工期等技术原则,突出地做好灾后重建工程质量管理。同时为加快推进城区自建点位建设进度,确保重建任务顺利完成,我站按照年初工作安排,主动对灾后重建自建点位提前介入,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形成以监督员、监督组、监督站三级管理机制,落实了监督人员、监督组组长和站长的质量管理责任。目前,全市城区143个居民自建点位已开工建设的110个工程,我站按照绿色通道程序提前介入,实施正常监督。并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印发了《城区原址重建工程需协调解决问题调查表》,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我站将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加强跟踪检查,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并将各项目提交的《城区原址重建工程需协调问题调查表》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逐一针对存在的问题协调处理,确保自建单位建设进度正常推进。
(七)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监督
目标任务: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报建和质量监督工作
完成情况:根据建设局第二批、第三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分解和市委市政府督办通知的要求,为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今年以来,我站坚持“保证工程质量、建设精品工程”的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管力度。一是建立健全市政基础设施工作管理机制;二是根据现有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工程实际,编制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市政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及各个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市政工程暂用表格。进一步明确了市政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工程检查要点,规范了验收程序,从施工过程控制到分部工程验收做到操作规范、责任明确。三是强化技术指导,针对参建施工企业多,施工水平良莠不齐的现状,我站根据工程实际,制订了详细的质量监督方案,认真进行监督交底,举办了市政工程监督知识培训,大大促进我市市政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四是加强重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针对重点工程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监督人员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提供全天候服务,热情认真搞好服务,确保了工程质量和进度。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标准的,移交城监大队立案查处。
(八)政务公开信息填报工作
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机制,完善各项政务公开事项。
完成情况:根据《关于成都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管理系统信息填报工作通知》的安排,我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各项政务公开事项,有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抽调专人积极参加市建设局信息公开相关学习、培训,严格按照此项工作的政策性和技术性要求操作,对所公开信息经站领导审查,确保信息填报工作的有序进行,完成了拟公开信息的按时挂网操作30条内容。
(九)积极推进我市“两基”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工程的质量监督
完成情况:为切实推进我市“两基”迎检各项工作,我站按照市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对照“两基”迎检工作主要内容、任务和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精心部署,强化监督。一是由上海援建的23所中小学校舍工程均按照建设程序要求由上海市质量监督站实施了工程质量监督,并通过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竣工验收。由成都市兴蓉投资公司新建的22所中小学校舍工程均按照建设程序由我站实施了工程质量监督,并通过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竣工验收。二是对于震后仍在使用的工程,如都江堰中学、中兴九年制学校、外实校、徐渡职高等均按照相关要求于今年实施了加固工程的监督工作。三是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接受玉树民族中学师生过度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都委办〔20xx〕134号)要求,我站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对八一聚源高级中学进行了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按期保质投入使用。四是我站将继续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今后新建的中小学校舍工程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确保相关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程质量。
(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完成情况:根据建设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站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活动中,我支部先后制定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公开承诺书》和《党支部工作及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通过学习动员、召开民主生活会、邀请服务对象座谈等方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同时采取问、听、查、评议的方式,积极开展调研走访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有效的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站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服务意识,在工作中自觉落实“首问责任制”、“窗口办公制”、“政务公开制”等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廉政制度,认真执行《结构工程报检暂行规定》、《节假日值班制度》等优质服务制度,把提高工作质量和改善投资环境落到实处。
(十一)质量兴市工作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强化监督,确保灾后重建质量,监督率达100%。
完成情况:我站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灾后重建目标,突出抓好“工程质量”和优质服务两个重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先审查、再施工”的技术程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进场材料验收、压缩工期等技术原则。同时坚持工程报建接待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为灾后重建工程提供优质服务。20xx年,共办理监督登记工程411个,面积432万㎡;完成竣工备案工程147个,竣工面积177万㎡。监督覆盖率达100%,备案覆盖率达100%,强有力确保了灾后重建工程质量。
(十二)20xx年职工维权工作专项目标
目标任务:积极做好职工维权工作
完成情况:按照建设局相关文件要求,我站认真履行职责,大力开展职工维权活动,一是成立了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以构建新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城乡统筹和建设成为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区的科学发展工作目标。二是认真贯彻学习职工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和灾后重建政策。三是开展职工维权自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把职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十三)20xx年应急管理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突出抓好在建工程质量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围绕我市建设灾后重建样板和试验区示范的工作目标,我站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切实推进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二是科学编制预案,明确工作措施,逐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四是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五是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全市质量安全大检查,开展进场材料、压缩工期专项检查,确保各在建工程质量安全。
(十四)加强规范化服务性机关建设
目标任务: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考核。
完成情况: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要求,一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掌握和深入实践规范化服务性机关建设,把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和持久化。二是完善政务事项,将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办事流程导引图,咨询投诉电话等内容挂网公示,以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三是加强内部考核,通过采取采取抽查、组织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全站人员遵纪守规、工作状况、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全站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四是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等。
(十五)全力做好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目标任务:负责蒲阳镇和经开区在建项目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完成情况:按照市建设局统一安排,我站主要负责蒲阳镇和经开区在建项目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截止目前,蒲阳镇排查涉及拖欠民工工资建设项目7个,涉及人数295人,金额417万;经开区排查项目涉及拖欠民工工资建设项目13个,涉及人数425人,金额323万。我站已安排专人联系相关片区工作人员共同协商对拖欠项目的处置措施及工作要求,还数次到现场参加协调处置两起拖欠薪酬事件(蒲阳镇上游A标段项目、蟠龙村一号点项目,经调解、协商工程竣工验收解决民工工资)。同时按照清欠办要求定期上报相关清欠信息,随时跟踪督促办理其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汇报。11月9日,我站联合建管、安监、审批、村镇组成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组对我市在建工程民工工资管理和企业分包单位进行专项整治。目前,已检查项目251个,办理施工许可证(含说明)153个,绿色通道34个,提前介入47个,具有劳务分包单位的有69个。
(十六)20xx年人防工作专项目标
目标任务:20xx年人防工作目标内容
完成情况:按照市建设局《20xx年人防工作专项目标分解表》的要求,我站一是成立了人防工程监督工作组,主动联系并指导人防工程的报建审批;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人防工程质量;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人民防空法》;四是严格执法,不断创新,采取不定期的跟踪式检查,严格把关,依法处理。
(十七)工业经济建设专项目标
目标任务:企业治乱减负;地方产品配套;工程质量监督率达100%,应监理工程委托监理率达100%。
完成情况:与审批科、安监站建立了联动机制,在接到“绿色通道”审批表后,提前介入监督,对施工关键部位和工序严格按规范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同时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收集资料补办监督手续。要求参建单位在材料采购和施工过程中使用地方配套产品。所有报建工程均进行了监督,监督率达100%。
(十八)20xx年全市统战工作专项目标
目标任务:20xx年统战工作目标内容
我站制定了《每周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汇总安居房建设进度,及时掌握、了解在建工程监督动态,为灾后重建提供完善的服务。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的培训、教育和管理,积极支持党外干部开展工作,搞好合作共事。目前已上报信息4条。
完成情况:按照市建设局《20xx年统战工作专项目标分解表》的内容,在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站对20xx年统战工作进行了精心安排部署。一是提高认识,强化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将统战工作年度任务细化分解,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夯实基础,加强基层统战工作。深入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策形势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其正确认识当前城市建设面临的形势,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三是规范机制,制定了《每周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汇总安居房建设进度,及时掌握、了解在建工程监督动态,为灾后重建提供完善的服务。
(十九)关于向峨乡20xx至20xx年新农村建设示范
目标任务:加强向峨为农服务中心、天保管护站和幼儿园的质量监督
完成情况:已按照建设局绿色通道要求,提前介入为农服务中心、天保管护站和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同时将上述点位列入重点监督点位,定期开展巡查。每周列会督促,确保按时间节点顺利完工。
(二十)报送灾后重建两周年建设成果专项目标
目标任务:对我市灾后重建中取得的建设成果进行上报。
完成情况:按照建设局下发目标要求,安排专人对我站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过程中工作的措施、受到的表彰、取得的成果等文字及图片资料进行了分类梳理,并上报局办。
(二十一)编撰抗震救灾志第二阶段专项目标
目标任务:为建设局编撰《汶川特大地震都江堰市抗震救灾志》第二阶段提供相关资料和收集整理《“5.12”大地震都江堰市备忘录》相关资料。
完成情况:按照文件分解内容,我站已将各时间节点内相关文字和图片按要求梳理后报送至局档案馆。
(二十二)接受住宅与城乡建设部检查组检查。
目标任务:接受住宅与城乡建设部检查组检查
完成情况: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程质量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我站联合建管科、安监站开展了全市重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3月18日,在省建设厅谭新亚副厅长的陪同下,检查组抵达都江堰市,对我市医疗中心、慧民雅居和都江堰市外实校等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各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和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创新的情况汇报,分别对项目报建情况、勘察设计质量、施工安全管理和现场施工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我市受检项目得到检查组专家高度评价。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检查组的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不断加强我市灾后重建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夺取灾后重建的全面胜利。
(二十三)政务信息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完成信息报送分值20分。
完成情况:已完成信息报送20分,调研报告2份
(二十四)20xx年投资促进专项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引进成都市以外内资200万。
完成情况:按照市建设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我站成立了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制定了具体的有效措施,针对都江堰市发展方向,对照目标任务,认真梳理引资项目。目前工作正有序进行。
三、目标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
今年,我站的主要工作精力全面投入到安居房建设和灾后重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局上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我站高度重视,成立了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制定了具体的有效措施,针对都江堰市发展方向,对照目标任务,认真梳理引资项目。积极与相关单位和部门联系,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且该目标与我站职能工作没有必然联系,截止目前此项专项目标工作仍未完成。
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篇4
我单位承担的×××工程施工×××项目部及兄弟单位的配合下,现已基本进入正常的施工阶段,目前已具备安装条件的项目有×××钢结构、×××机械以及配合×××厂房封闭工作的厂房顶部的×××;×××正在办理中间交接手续。随×××施工的收尾,×××逐步具备设备安装条件。
我单位全体参战职工通过对×××打造×××精品工程的认识,以及与××××××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的沟通、交流,已经在逐步适应了×××的各项管理与规定。
按照×××项目部的安排我单位星期二的质量列会主要针对前期各专业项目部的工作进行总结与回顾,自查自纠改正不足。主要检查了以下各项工作:
1. ×××工程的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①、人员配备是否满足要求:机装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不够,本星期内必须安排到位。
②、按工程进度需要相关的各类施工人员要逐步到位,要有预案措施。
③、炉窑项目部、电装项目部加紧前期的各项整备工作。
④、质量体系运行的各项记录有待进一步完善。
2.各项具体工作的检查落实:
1)施工方案与单项安全技术措施
① 机装项目部的尚有四个方案需要进一步细化:水梁的安装方案、介质管道的安装方案、液压及润滑系统的方案、装出钢机的安装方案。另外监理已认可的方案:汽化冷却系统施工方案、混合煤气施工方案、辊道方案要尽快催促相关领导审批。
② 炉窑项目部已报出去的方案要跟踪。
③ 电装项目部尽快着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开展施工方案的编写工作。
2)交底
炉底机械的安全交底针对性不强,不规范,相关人员没有签字,必须重新补做该项工作。
3)前期的基础沉降观察做得很好,有记录有签字。现阶段每隔7~10天做一次,何时延长时间按项目部安排。
4)自检记录表送项目部不及时。以后各家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及时送一份到项目部。
5)各个单项项目虽然都在进行中,但质量评定工作项目部要跟上。
6)各类资料的归档工作需要加强:
① 分类建档、归档有序
② 设专人保管
7)加强中间交接工作:认真、细致的对待中间交接工作。
8)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篇5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在接到省财政厅通知后,我局即进行了研究部署,确定由分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副局长牵头负责,从监督检查科、会计管理科、企财科等相关科室抽调了六名业务骨干,还聘请了县人民银行会计科科长、会计师事务所的两位注册会计师组成两个检查组。为了充分认识到本次检查的重要性,全面提高每位参检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6月13日,集中全体参检人员强调了检查纪律,并就具体的检查方法、步骤、具体检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了辅导培训。
二、认真检查、不走过场
每位参检人员都以高度的责任心,全身心的投入到本次检查中去,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以及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有关要求实施检查和处理。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违法使用白条子(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单位贪图省事,应该使用正式发票入帐的也用付款凭证等白条子入帐,从而诱发了偷漏税行为。
2、票据报销不规范。有些单位的票据报销没有经办人、用途或者单位负责人签字,也有个别的付款凭证没有领款人签收,取得的凭证无付款人名称等。
3、个别单位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帐簿,主要是总帐不全,明细不明;帐表不符,报表中的收入总额与明细帐中的收入总额相差16.5万元;经实际现金盘点,该单位白条子抵库9.2万元;同时,x1年度会计报表未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工会帐簿不规范,没有依法设帐,使用的票据随意性强,管理工会会计帐簿的往往是不懂会计业务、没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5、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有的单位没有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有的单位只是临时拼凑了几条,敷衍检查;有的单位是几年以前规定的制度,许多内容已严重滞后或过时,已根本无法与目前的形势相适应。 对于本次检查中被查处的单位,我们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认真整改。同时我局还将进行跟踪检查,如再发现违法情况,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财经法规,从严进行处理。
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篇6
一、主要成绩
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生产加工企业间次,检查经销企业间次,办理案件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万元,执行到位万元。其中立案案件宗(计量案件宗,质量案件宗,特种设备案件宗),已审理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万元,已结案宗,执行到位万元;现场处罚案件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
二、机构设置及其人员配备及执行记录
1、设置政策法规宣教股,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公务员。
2、设置稽查队为专职行政执法机构,并委托其执法,被委托机构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稽查队执法人员为公务员,且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3、调整了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由5名执法人员组成,并下设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指定政策法规宣教股为受理行政执法投诉、申诉的机构,并由专人负责。
5、局不定期组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并积极参加省、市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稽查队每月安排半天时间举行案件办理分析交流会,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促进案件顺利执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三、建章立制及执行记录
1、制订《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制度汇编》,汇总了我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部门岗位执法责任制、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案件管理制度,罚没财、物和登记保存(封存、扣押)物资管理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的规定等规章制度。
2、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其他有关行政执法制度,制订了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案件办理分析交流制度、行政案件审理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打假责任制度,受理、处理行政执法投诉、申诉制度,落实“五不放过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
3、减免行政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4、对上级转办交办案件及时登记并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查处工作,查处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转办交办部门。
5、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案件移送,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和超越质监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坚决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以上各项制度我局均能认真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记录。
四、行政执法情况
1、所办理案件属于质监部门职权范围,超出质监部门职权范围或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案件,都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并形成处理意见、告知(听证)、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案件办理遵循“先立案,后查处”原则,查处时有2个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所有立案案件经集体审理并做到查审分离。
3、定性准确、取证到位。行政案件的办理能对违法事实认定清楚、全面,证据确凿,并采取拍照、录像和复印有关资料等方式固化证据,证据间相互佐证,对违法行为定性准确、全面,不避重就轻。
4、法律适用准确,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遵循法律适用原则,做到优先适用上位法、特别法和新法,不存在选择性适用法条以及增、减法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内容的情况,文字表述准确,适用法律写全称。针对违法行为的轻重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危害等,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不存在显失公正的情况。
5、行政处罚执行符合规定。罚没款罚收分离,除法律规定可以代收的外,罚没款一律由指定银行代收,并出具省财政统一的罚没收据。对不符合行政处罚减、免条件的,不随意减、免行政处罚。罚没物品处理机构与案件办理机构分离。
6、文书使用正确、规范。办理案件使用统一格式的执法文书,文书使用正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文书语言简洁、规范,不存在随意使用简称、简写的情况;文书不存在涂改现象,更改处由当事人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书》以电脑打印形式,并及时上报市局稽查大队办理备案手续。
五、其他情况
1、行政案件投诉、申诉情况。今年,我局没有接到质监部门管辖范围的投诉案件,收到关于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问题和建筑房屋质量问题等投诉,我局建议当事人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
2、涉案物品和罚没物品管理情况。设立了固定的物品保管场所,指定专人对涉案物品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详细档案;详细记录物品出入库、交接及处理情况,物品处理情况及时归档;不存在挪用、调换、私分涉案物品的情况。
3、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今年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行政处罚错误或显失公正的情况,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况。
4、行政执法案件公开情况。对符合案件公开条件的案件,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公开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公开,公开的范围、方式、内容、期限、程序均符合规定要求。
5、对本辖区内查处的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依照“五不放过”要求依法查处,做到:案情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该建议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而没有建议的不放过。
6、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我局十分重视法制宣贯工作,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两名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加强了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执法人员通过书籍资料,案例分析,互联网论坛等方式,加强了对质监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了自身的素质。执法人员在巡查企业和执法过程中,主动对企业、群众进行计量、标准、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促进企业的质量管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特殊日子,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派发资料、现场真假鉴别、接受投诉咨询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另外还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今年上半年,分别向省、市、县媒体投递稿件并被采纳共19篇,其中省局网站采纳1篇,市局网站采纳1篇,日报采纳6篇,市电视台采纳1篇,县新闻媒体采纳9篇,市局简报采纳1篇。
7、行政复议、诉讼及国家赔偿情况。今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无行政诉讼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无违法行使职权而导致国家赔偿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
1、有关规章制度不够细化,执行情况记录不够全面;
2、执法人员数量较少,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3、大案要案少,需进一步开拓案源;
4、法制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等。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2、充实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
4、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篇7
一、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是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全省一盘棋。我局对交通、民政、文教卫生、涉及民生资金等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我们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要求。成立检查组,一共4人。确实检查对象,下发通知书,下发文至各检查的单位,履行相关手续,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业务和法律法规。做到持证上岗。依法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会计账簿按规定位置;不存在账外设账的行为,不存在伪造,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设置会计账簿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行为。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二)依法对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政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施方面。
1、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能如实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政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上反映;
2、填制的会计凭证、登记的会计账簿、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相符;
3、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三)依法对单位会计核算的情况
1、采用会计年度、使用记账本位币和会计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报送对象和报送期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没有违规设立银行账户;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没有公款私存问题,不存在不依法纳税问题;不存在不按规定缴纳防洪保安资金问题;不存在不遵守《政府采购法》行为;不存在不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天线管理制度问题;不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行为;不存在乱发津贴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1、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几个单位财务人员、分管财务人员没有会计资格证书;原因是会计人员变更。来不及办理证件或临时性的会计人员。
2.大部分被检查单位固定资产总账只有总账,没明细账,建议各单位自己设立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或固定资产登记卡。这样有利于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
3.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差旅费附件中存在不属于差旅费报销范围的发票,如购买纪念品和娱乐发票等。
4.部分单位办公用品数较大的没有附件,或没加盖销售单位公章。
5.部分单位的转帐直接转到报账员账户上,导致报账员个人账户金额过大,造成了公款私存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对违纪单位责令改正,该调整的调整完善,调整相关金额10.5万元。
通过这次检查,从整体情况看,被检查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较好,只是个别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对这些不够规范的违规单位作了限期整改。从而确保检查的效果,树立了财政监督的良好形象。
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篇8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20xx年,我站共办理监督登记工程411个,面积432万㎡;完成竣工备案工程147个,竣工面积177万㎡。检测中心1~11月完成检测90809批/次,其中查明并排除不合格建筑材料1383批/次。另外,开展了全市重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6次,开展进场材料、压缩工期、装饰装修专项检查累计998 次,发出整改通知820 份。对存在违规行为的1个建设单位、34个施工单位、14个监理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110.18万元。配合上海援建监督组推荐申报四川省“天府杯”、成都市“芙蓉杯”项目40起,现已经省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核通过,并公示。全年查明并排除重大施工质量隐患5起,杜绝了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忠实履行了《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
(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
20xx年,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我站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以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针对我市灾后重建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矛盾交错等因素,在省市质监站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重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1、开展缩短工期专项检查和进场材料专项检查。针对灾后重建工程规模大、进度快的特点,我站印发了《关于禁止违反技术规律压缩工期杜绝重特大安全质量事故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进场材料监督管理的通知》,并在全市所有重建项目上开展缩短工期专项检查和进场材料专项检查。截止目前为止,已完成第一轮全部项目的专项检查,第二轮专项检查正在进行中。累计实施专项检查998 次,发出整改通知820份,对存在违规质量行为的113项目移交城监大队立案查处。
2、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积极配合和推动重建项目快速推进。首先是执行报建接待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保证工程施工的连续进行和质量监督的全程覆盖;二是在保证监督全程覆盖的提前下,允许三层(含三层)以下的房屋,基础和主体合并验收;三是实行” 两个承诺”,即对于获得施工许可的重建项目承诺30分钟内派出监督员到现场履行职责,当天申报的监督检查承诺当天按时全部完成。
3、实行例会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重建工程质量监督履职到位。为保证质监站对全市灾后重建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都江堰市质监站实行每周例会制度,对于本周的各项任务特别是重建工程的质量监管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确保监督工作的灵活性和有效性,每周例会情况以报表形式上报市建设局和市重建办。所有灾后重建项目均建立站长—监督组—责任监督员的三级管理机制,责任监督员负责具体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监督资料收集整理,监督组长对重要节点和责任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抽查,站长根据每周例会的情况安排对全站监督工作的督查。
4、高度重视质量投诉和举报的处理。我市灾后重建工程特别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城镇安居房、居民自建点、农村集中安置点、农村自建点和场镇联建房,必须高度重视涉及工程质量的投诉和举报,为此我站成立了质量投诉和举报专项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处理质量投诉和举报工作。接到质量投诉和举报后,必须于24小时之内安排专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纠纷的,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处理,对涉嫌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一律立案查处。同时,为加强我市安居安置房质量投诉和举报的工作力度。我站要求安居安置住房在移交住户时,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在移交现场明显位置设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站,及时解决住户反映的问题。做到投诉不出户、纠纷不出小区。质监站把投诉站设立和运行情况纳入重点监控环节。对于未及时建立投诉受理工作站或工作站运转不正常的,要求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限期整改。对于拖延整改或推卸责任的,将立案调查顶格处罚。截止目前为止,我市安居房及廉租房已移交15000余户,基本做到“投诉不出户,纠纷不出小区”,实现平稳移交。目前我站已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13起,已办结12起,其中1起正在办理中。
5、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制定了监督小组资料管理制度,为监督小组配备了专职资料员,强化了监督过程控制,完善了监督信息管理。灾后重建期间,我站每月定期整理监督档案,梳理监督过程中的遗留问题,汇总后限期解决,确保我市灾后重建工程的质量技术档案随时处于迎检状态。
6、建立工程质量回访制度。按照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灾后重建工程质量保修和回访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了工程质量回访制度,并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应制定工程质量回访计划,确定资料回访时间、数量、方式和处理办法,及时妥善解决好住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7、加大行政处罚力度。20xx年度, 我站对违规质量行为立案查处40起,对存在违规行为的1个建设单位、34个施工单位、14个监理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非常时期要有非常之为,在繁重的灾后重建任务推进中,对于放弃质量责任、违规操作的违法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否则不能保证我市正常的质量管理秩序。不仅要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且对于推诿责任、整改拖沓的行为也要进行督查和处理,从而为我市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质量保证体系。
8、积极支持和引导重建项目创建优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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