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根据赣安监[XX]12号文“关于印发《XX年赣榆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了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教育安全工作意识,提高安全工作水平,保障全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局于6月2日制定并下发了赣教勤[XX]4号文“关于印发《XX年赣榆县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6月27日教育局又下发了赣教字[XX]84号文“关于印发赣榆县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科室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通过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巩固和发展了全县教育安全工作总体稳定的形势,收到较好的安全教育效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组织机构,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正常开展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邹凤江为组长,副局长苗润之为副组长,由中教科、初教科、计财科、勤俭办、工会、团委等科室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并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办企业等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中小学、校办企业也都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构,并在领导小组中作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活动
⒈加大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按照局统一要求,全县中学、中心小学、完小、校办企业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彩旗、条幅;各校、校办厂的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红领巾广播也进行“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通过深入宣传,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教育安全思想意识。
⒉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各校着重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和“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活动。石桥中学、城头中学、塔山小学、黑林小学、金山中学、墩尚中学等学校利用政治学习和教职工例会时间,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罗阳中学、班庄中学、沙河第三中学、海头小学、城西小学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和晨会对学生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同时,由学校工会、团总支、少先队牵头组织师生共同参与“安全在我心中”、“安全伴我在校园”为内容的演讲比赛。收到较好教育效果,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6月28日,局组织赣中印刷有限公司、教育服装厂、特教校校办厂、二中搪瓷厂、城南粉笔厂等五家校办企业负责人参加市“安全在我心中”巡回演讲团在我县的演讲活动,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使各个企业的厂长(经理)深受启发,他们纷纷表示一定要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中形成关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氛围。
三、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在“安全生产月”中,全县中小学、校办企业普遍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局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薄弱”学校、重点校办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当即与有关负责人签定整顿合同,限期整改达标。海头中学、赣马中学、县职业中学、高级中学、外国语学校组织人员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用电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饮食卫生、交通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等,重点对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和重点疏散通道、财会室、实验室、微机房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从而达到了边查边改、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目的。
我局上下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了全县师生和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建立了教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教育系统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为保障全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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