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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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健水平,根据《河北省200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及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下阶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继续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在去年底全市参保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80%的基础上,加大推进力度,力求在中央省属单位、困难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上有新突破,到2003年底全市参保人数要达到28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88%,力争突破30万人。(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扩大医疗服务范围。规范“两定”管理,量化考核指标,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稽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采取合同化管理,细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协议,增强协议双方的约束机制,共同保护参保人员的权益和基本医疗需求。(三)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完善结算办法,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基础上实行单病种结算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一些诊疗项目的收费,医疗保险基金设定总量控制指标。探索实行复合式结算的科学结算办法。完善与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工作,与不同性质特点的医疗机构签定符合实际的协议,对“三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使用率、药品的备药率、自费药品费用占参保人员用药总费用的比率)及新增诊疗项目使用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基金的安全使用。(四)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医保制度。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出台《关于企事业单位不参保处罚的规定》、《关于未成年人参保办法》、《关于建立参保职工健康档案制度的规定》、《医疗救助办法》、《关于调整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比例的意见》等政策措施,保证参保面的扩大和医保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五)根据县区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对财政出现赤字的县区,积极研究新的办法,努力解决欠费问题,保证医保制度正常运转。对条件好的县区,要尽快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六)建立医保协会。由其承担医保中介、咨询服务、技术管理培训和自律的责任,使其成为联结政府与医保企业、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二、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七)推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能转变。使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精力集中到对卫生行业的服务、引导、规划、监督、规范等宏观调控上来,逐步实现由“办卫生”向“管卫生”的根本性转变。按照“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职能分设的原则,将市卫生防疫站、市职业病防治所进行整合分立,组建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行使综合卫生执法权,加大卫生行政监督,规范医疗卫生市场秩序,为各类医疗机构平等、有序地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
(八)加快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尽快出台《秦皇岛市区域卫生规划(2003-2022年)》,重新整合卫生资源。逐步打破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实行卫生工作和卫生资源的全行业管理。鼓励医疗机构之间通过联合、兼并等方式,组建医疗集团。新增卫生资源要向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转移,向卫生人员培养、医疗条件改善以及新技术、新设备引进等领域拓展,逐步实现卫生发展方式由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 (九)继续完善、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政策措施。在对医疗机构已划分盈利性、非盈利性的基础上,做好两类医疗机构财政、税收、物价政策的落实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分类管理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医疗机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十)积极推进卫生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逐步使医院成为独立运营的法人实体。加强对国有卫生投资的监管,努力提高投资效率,确保国有医疗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上级有关“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要求,加快企业所办医院改制分离的进程,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国外资本、民营资本进入医疗领域,鼓励私立医院的发展,使其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进行公立医院的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选择1-2个国有医院,将其资产予以拍卖或转让,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模式。(十一)深化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快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按需设岗,双向选择。允许并规范公立医院职工社会兼职、从事第二职业行为,鼓励到基层和农村提供医疗服务。扩大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分配的自主权,按照岗位绩效确定工资分配,拉开分配档次,对医院管理者和主要业务骨干可实行年薪制。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十二)继续推进医药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药品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降低药品在医院收入中所占的比重。继续推行、完善药品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集中招标采购,遏制医疗费用的过快上涨,二级以上医院招标采购药品金额要达到药品采购总金额的80%以上。严格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二级以上医院全面落实“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和信息化管理等措施,增强医疗服务收费的透明度。(十三)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在内涵建设上下功夫。对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新进行考核验收,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取消其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资格。鼓励大、中型医疗机构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建立起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科学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03年底,全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要达到60 %。(十四)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选择昌黎县团林乡和卢龙县蛤泊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三、继续深化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十五)加大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流通企业gsp认证工作的力度。按省要求,到2003年底,我市12家药品生产企业要全部完成gmp认证。对各企业的gmp认证工作,要加强跟踪督导,加快认证进度,争取2003年底全部验收合格。对逾期不能通过gmp认证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退出市场。药品流通企业也要加快gsp认证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达标的要坚决关停。 (十六)扶优扶强,优化医药生产结构。促进优势医药生产企业扩产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增强市场竞争力。帮助有条件的医药生产企业以高新技术产业为突破口,抢占技术制高点,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快药品生产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步伐,组建医药集团,增强抗风险能力。 (十七)支持优势医药流通企业的兼并扩展、连锁经营。在医药流通企业改制基础上,大力推行连锁经营、网上购销等新型营销方式,降低经营成本。(十八)继续推进药品价格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政府定价的组织体系,建立药品市场价格的监督机制,实施药品价格举报和投诉制度,逐步实行药品外包装印制零售价格的措施,促进市场化的药品价格机制的建立。四、加强领导、搞好宣传(十九)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加强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和其他工作制度,加强医药卫生改革的协调和督导,落实各项医改工作。(二十)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医改政策和医改工作进展,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医改的认知程度和支持力度,促进医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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