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级秋游活动安排及安全预案
一.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第九周星期六(11月3日)
2.活动地点:三岭三森林公园
3.集中时间:上午7:40;集合地点:初中部饭堂前面空地。
出发时间:上午8:00
4.返回时间:下午:13:30
5.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8:30—11:30:以班为单位进行远足活动。
11:40—13:30:以班为单位进行野炊烧烤活动,班主任全程跟踪管理。13:30—14:00:以班为单位集合,准备返回。
6.带队教师名单(共47人)
下级行政4人:郑固玉 刘正堂 王文勇 陈小蓥
级长(4人):北澜 杨美婵陈丽冬 陈卫平
班主任和带队老师(39)人:郑明 李志宏 周峥艳 黄怡 王大桃蔡少莲 张洪涛 吴丽云 黄莹莹 张海莲 何小琳 邱静 李敏玲
谢金梅 王琦河 徐宝佑 卢华帅 黄晓红 欧晓灵 周小娟 林碧娴冯钊 陈舒苗 严飞 劳思华 陈洪珍 任泉兴 沈海尉 李娇 王艳菊 黄春燕 马利云 王丽侠 陈建宇 肖蓓 陈小玲
校医:陈景秀 安全保卫:宋伟宇 李晓霞
二.纪律要求
1.本次活动为初一级集体活动,同学自愿参加;
2.增强时间观念,出发和返回都必须严格遵守时间安排;
3.以班为单位统一穿校服或运动服,不得着奇装异服;
4.乘车时要礼让,主动给弱小和师长让座;
5.不得爬树,采折花树,践踏草地;
6.不讲粗话和其他不文明用语;
7.举止文明,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每班要准备四个大塑料袋,将垃圾随手装进垃圾袋;
8.不与校外人员接触,有矛盾要及时报告老师。
9.注意学校形象,男女生交往要注意分寸,保持一定距离。
10.不得到湖边活动,不得下湖游泳、钓鱼,不玩水。
如违反以上纪律,学校将公开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
三.安全预案和应急措施
1.每台车不得超过50人,各班多出的人数调至混合车,混合车的同学不得挤进原班级车辆回校;车行过程中不得催促司机开快车;乘车时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车停稳后按顺序下车。
2.不得独自行动,必须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活动,小组长要随时清点人数,每1个小时向班主任报告一次人数,并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将本组成员带回集中地点。
3.在湖边等地值班的教师要严肃认真,任何同学不得接近湖边,更不得到湖玩水、钓鱼、下湖游泳。
4.班主任要将本人和相关老师的手机号码告诉学生;学生活动中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并由班主任报告带队领导;身体不舒服时找校医处理,不得私自回家。
5.注意财物安全,贵重物品(如相机、mp3等)要随身携带,妥善保管。树立节约意识,不要借机向家长要太多的钱物。
6.不得带酒类饮料(含白酒、红酒、葡萄酒、啤酒等);不得带危险品上车。
7.班主任要在出发前一天将《致初一级家长的信》的回执全部收齐,对不参加活动的同学要在出发前一天和家长取得联系并要求家长管理好子弟;不参加活动的学生不得私自组织活动;任何同学不得中途下车,回到学校后班主任要清点人数,并及时通过“家校通”将回校时间告知家长;学生要按时回家,不得在外逗留,若回校后半小时仍未到家的学生,班主任应要求家长打电话与自己取得联系。
8.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所有学生都不得乘坐公园内的游艺设施。
湛江市第二十中学 湛江市海宁学校
XX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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