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参考范文:关于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范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健康·维权”年主题,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打击假冒伪劣,宣传名优产品,倡导健康消费,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县政府定于3月15日前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系列活动的主题是“健康·维权”。
二、活动内容
3·15期间,我县将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以下活动:
1、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健康·维权”活动主题,介绍“3·15”活动安排情况,公布~年查处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总结有关部门在贯彻《消费者权益保~》和《安徽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2、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县直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和配合,共同组织开展“3·15”纪念活动。县政府领导将发表电视讲话,新闻单位要通过专题节(栏)目开展热点问题点评,广泛宣传“健康·维权”活动主题。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挂横幅、贴标语、插彩旗、升彩球、开动宣传车等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气氛。
3、组织开展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大型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县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于3月14日-16日在城区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台,组织相关专家和业务人员现场接受消费者的咨询,散发宣传材料。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开展活动,努力营造“健康·维权”的浓厚氛围。
4、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焚烧活动。3月14日上午,集中销毁各执法部门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并公开曝光。焚烧活动由工商部门牵头,质量技术监督、烟草专卖、卫生防疫、种子管理、药监、文化等部门配合,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教育面。
5、组织一次市场大检查。3·15前,有关执法部门要相互协作、统一行动,开展一次以食品市场检查为重点的集中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和劣质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开展消费指导活动。组织有关专家和有关单位的业务骨干接受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开展“热线联接千家万户、情系百性健康维权”活动。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向万名消费者了解健康维权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开展针对农村消费者、儿童消费者、老年消费者、学生消费者等特定群体与生命健康有关情况的调查。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年3·15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整个活动的部署和督查工作。各执法部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履行职责。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及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今年的3·15纪念活动,将它作为一项主要工作列入全年目标考核,做到早筹划、早安排、早落实。
2、强化宣传。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力求在宣传的广度、深度上有所突破,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3、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突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注重实际效果,避免流于形式。
附:“健康·维权”宣传口号
二○○五年三月七日
“健康·维权”宣传口号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依法维权,健康消费
3、加强社会监督,营造健康消费环境
4、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5、天天3·15,放心消费奔小康
6、畅通投诉渠道,切实解决消费纠纷
7、全面小康新时代,放心消费新生活
8、农民奔小康,《消法》、《条例》来护航
9、全面履行七项职能,营造健康消费环境
10、严格执行“三包”,积极贯彻《消法》、《条例》
11、诚信为本,依法维权
12、生命健康权是人的最基本权利
13、学习健康消费,学会健康消费
14、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15、依法经营,努力提供安全健康的消费服务
16、关注健康消费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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