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年度审计一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审计厅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全力服务国家治理,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奋发进取,创新创优,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公共财政“卫士”作用。
201X年,我局紧紧围绕重大政策执行、财政管理绩效、经济责任履行、系统风险防范等方面,深化审计内容,加大审计力度,提升审计成效。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和调查374个单位,查出主要问题金额325.32亿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1.34亿元,核减投资额11.55亿元;移送处理事项13件,处理人员15人;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623条,提交审计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被党委、政府批示采用477篇次。
(一)以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为目标,扎实推进政策跟踪审计。今年以来,根据省政府部署和省审计厅安排,我局对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了跟踪审计,突出关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要政策执行情况、重要政策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重点资金使用情况及简政放权推进情况等五个主要方面内容,定期报送跟踪审计结果。跟踪审计推进了简政放权、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技能环保产业政策的有效落实。
(二)以促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为目标,加强政府预算执行审计。201X年,我局继续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共实施了以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地税征管情况审计为基础的5大类13个审计项目。今年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突出三个特点:一是密切关注财政存量资金增减变动情况,促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是持续关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促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三是关注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促进简政放权和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三)以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为目标,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今年以来,我局共完成12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在实现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基础上,我局又启动了新一轮县级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宝应、高邮、仪征等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此外,还完成了扬州4所高校5名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现了扬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报送的相关要情信息被市委书记谢正义、常务副市长丁纯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有力促进了问题整改和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以促进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为目标,加强政府投资审计。201X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投资项目,扎实开展了头桥水厂、邗江南路、黄金坝闸扩建等项目的工程审计。截至10月底,共核减投资额6141万元,揭示了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及延误工期导致造价增加575万元等问题,还反映了工程建设程序及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跟踪审计建议748条,被审计单位即知即改447条。在节省财政资金的同时,促进了被审计单位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此外,我局还继续重点推进了援疆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
(五)以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执行为目标,加强专项资金审计。201X年,我局结合政策跟踪审计持续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组织力量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市级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专项资金等进行了审计。审计不仅揭示了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还对有关事项进行了依法移送,要情专报信息被市领导批示4次。
(六)以服务党政中心工作为目标,开展党委政府交办项目审计。201X年,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和要求,我局共承办了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2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审计督查项目13个。根据市委书记谢正义批示要求,我局组织江都、广陵两地审计机关对全市“菜篮子工程”运营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得到副市长丁一的批示,要求市农委、市财政等部门积极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根据常务副市长丁纯批示要求,我局开展了城控集团建设项目专项审计,审计查出违规违纪金额488.0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886.7万元,并向市纪委移交了相关案源线索1条,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立案侦查。配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全市5个地区和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情况等13个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提供审计档案4次32卷,帮助查清查实了有关问题,有效发挥了审计反腐败“利剑”作用。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二
20xx年,审计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按照省教育纪工委有关审计工作要求和学校年度审计,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审计职能,较好地发挥了监督和服务作用,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79项,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项,财务收支审计2项,审计调查1项,专项审计3项,基建、修缮工程审计71项,审计金额1.19亿元。
1、严格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控制制度,确保工程审计质量。审计处从接收报审资料的完整性审查入手,对需要外审的新建和修缮工程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审计制度。即在慎重公开选择事务所的基础上,首先对送审资料进行初审,处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现场勘查、对帐等审计过程,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最后对外审结果进行有重点的复核。初审、参与、复核的控制程序既有效的保证了审计质量,又为学校节约了委托审计费用。
对简单的小型修缮工程实行项目负责人、复核、分管处领导组成的审计组自审审计制度,截至 20xx年12月31日,全年共完成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71项,其中自审项目31项。审核资金总额7820.39万元,审减426.92万元。
2、受党委组织部委托,对2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办学经费使用的效益性作为评价重点,如实客观地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3、完成了对经营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周边开发部20xx年10月至20xx年5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和后勤集团及其所属饮食中心、招待所、幼儿园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审计资金总额4101.72万元。同时对学校投资控股的陕西科信服装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针对管理、协议执行、帐务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及建议27条。
4、完成了3项纵向科研课题经费决算的审核工作;
5、积极参与学校合同审签事项,共完成合同审签百余份。
6、参与学校有关工程和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清理小金库、银行账户和对行政部门的会审等工作。
7、完成了教育纪工委安排的有关审计工作检查工作。
8、在学校开展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中,完成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科研经费决算审签办法》、《审计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
完成了《经济责任审计读本》的编写。
目前,我处正在进行福州分院成立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和22#23#职工住宅楼工程、临潼校区08、09、10年绿化工程等项目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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