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医防科2022年度上半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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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卫生局统一部署,现将我科2022年度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医政工作
(一)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理》,针对我市医疗市场的需求,结合医疗机构设置实际,严把医疗机构准入关,1-6月份,全市新增医疗机构8个。积极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批准18个医疗机构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89个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继续做好组织医务人员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工作。今年全市共有291人报名参加考试,其中287人通过了审核;受理了3批128名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申请。同时,继续做好医师资格认定遗留问题的补充申报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及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注册条件,对77名乡村医生进行注册。同时,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将我市持有乡村医生(士)资格证书的个体诊所变更为村卫生室。
(四)坚持开展送卫生下乡、卫生支农工作。今年年初,我局在市医院、中医院抽调部分医护骨干组成医疗小分队,开展“三下乡”活动。此项活动主要对象为偏远、贫困乡镇,活动为期10天,共诊治1100余人次,为基层卫生人员开展系列讲座20余场次,培训达500余人次。
(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按照省卫生厅皖卫医[XX]51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杭国市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方案”,并组织市直卫生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办医机构主要领导专此召开会议,对活动实施进行了周密部署。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医疗质量、安全工作作出进一步强调。
(六)无偿献血活动广泛开展。1-6月份,全市共有1095人参加了无偿献血,献血总量达23万毫升。
二、医教工作
(一)鼓励医学科研和进修。为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医疗技术水平,我局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他们到上级医院进修。据统计,1-6月份,共有12名在职卫生人员申请到上级医院进修。
(二)组织做好医学继续教育活动。按照**市卫生局宣卫医[XX]1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由“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网站承办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截至目前,已有236人报名参加该项活动。
三、计划生育工作
制定下发了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标准”,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与所属单位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与计生、药监部门配合,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及b超管理专项检查。同时,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质上报相关计生信息表。
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大力宣传新的《传染病防治法》。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培训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新的《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流脑防治工作。去年11月份,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流脑病例,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局行动迅速,制定全市流脑防治工作预案,并根据上级明传电报等一系列流脑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时制定了我市流脑防治工作措施,印发各地贯彻执行。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卫生系统全员业务培训,市、乡、村累计培训医务人员2100人次。同时,部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预防接种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流脑防治工作平稳运行。据统计,工作中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接种流脑疫苗1.9万人次(近3年累计接种近4万人次)。
(三)认真做好夏秋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5月1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设腹泻病门诊,加强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努力提高全民防病意识。“3·24结核病防治日”,“4·5全民查螺日”,“6·6爱眼日”等卫生日期间,组织市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地方病防治站等医疗单位的相关医务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咨询义诊活动。各乡镇卫生院制作了浅显易懂的宣传材料,向广大村民宣传防病知识。
(五)积极做好救灾防病工作。汛期来临之际,我局提前部署,制定下发了《**市卫生系统救灾防病预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肺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肺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血防意识大大提高。签定结防工作管理责任书、四方协议书;艾滋病防治项目正式启动;既往有偿供血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圆满结束。
(七)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继续做好螺情及病情监测,重点监测近年来反复出现残存钉螺回升的有螺环境及周边毗邻和有水面相连的可疑环境,人群受检率不低于90%。
(八)碘缺乏病防治。继续做好碘盐监测、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及碘盐监督监测工作。
五、妇幼保健工作
(一)以保障母婴安全为切入点,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为保障母亲和婴幼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严格要求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并派人到基层进行业务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保健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督促保健员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继续贯彻落实“一法两纲”。进一步健全市、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强化两个系统管理,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
一、医政工作
(一)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理》,针对我市医疗市场的需求,结合医疗机构设置实际,严把医疗机构准入关,1-6月份,全市新增医疗机构8个。积极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批准18个医疗机构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89个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继续做好组织医务人员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工作。今年全市共有291人报名参加考试,其中287人通过了审核;受理了3批128名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申请。同时,继续做好医师资格认定遗留问题的补充申报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及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注册条件,对77名乡村医生进行注册。同时,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将我市持有乡村医生(士)资格证书的个体诊所变更为村卫生室。
(四)坚持开展送卫生下乡、卫生支农工作。今年年初,我局在市医院、中医院抽调部分医护骨干组成医疗小分队,开展“三下乡”活动。此项活动主要对象为偏远、贫困乡镇,活动为期10天,共诊治1100余人次,为基层卫生人员开展系列讲座20余场次,培训达500余人次。
(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按照省卫生厅皖卫医[XX]51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杭国市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方案”,并组织市直卫生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办医机构主要领导专此召开会议,对活动实施进行了周密部署。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医疗质量、安全工作作出进一步强调。
(六)无偿献血活动广泛开展。1-6月份,全市共有1095人参加了无偿献血,献血总量达23万毫升。
二、医教工作
(一)鼓励医学科研和进修。为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医疗技术水平,我局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他们到上级医院进修。据统计,1-6月份,共有12名在职卫生人员申请到上级医院进修。
(二)组织做好医学继续教育活动。按照**市卫生局宣卫医[XX]1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由“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网站承办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截至目前,已有236人报名参加该项活动。
三、计划生育工作
制定下发了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标准”,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与所属单位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与计生、药监部门配合,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及b超管理专项检查。同时,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质上报相关计生信息表。
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大力宣传新的《传染病防治法》。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培训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新的《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流脑防治工作。去年11月份,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流脑病例,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局行动迅速,制定全市流脑防治工作预案,并根据上级明传电报等一系列流脑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时制定了我市流脑防治工作措施,印发各地贯彻执行。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卫生系统全员业务培训,市、乡、村累计培训医务人员2100人次。同时,部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预防接种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流脑防治工作平稳运行。据统计,工作中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接种流脑疫苗1.9万人次(近3年累计接种近4万人次)。
(三)认真做好夏秋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5月1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设腹泻病门诊,加强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努力提高全民防病意识。“3·24结核病防治日”,“4·5全民查螺日”,“6·6爱眼日”等卫生日期间,组织市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地方病防治站等医疗单位的相关医务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咨询义诊活动。各乡镇卫生院制作了浅显易懂的宣传材料,向广大村民宣传防病知识。
(五)积极做好救灾防病工作。汛期来临之际,我局提前部署,制定下发了《**市卫生系统救灾防病预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肺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肺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血防意识大大提高。签定结防工作管理责任书、四方协议书;艾滋病防治项目正式启动;既往有偿供血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圆满结束。
(七)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继续做好螺情及病情监测,重点监测近年来反复出现残存钉螺回升的有螺环境及周边毗邻和有水面相连的可疑环境,人群受检率不低于90%。
(八)碘缺乏病防治。继续做好碘盐监测、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及碘盐监督监测工作。
五、妇幼保健工作
(一)以保障母婴安全为切入点,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为保障母亲和婴幼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严格要求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并派人到基层进行业务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保健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督促保健员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继续贯彻落实“一法两纲”。进一步健全市、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强化两个系统管理,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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