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xx乡村党支部任期今年已经届满,为全面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我乡村党支部班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乡党委决定从xx年3月下旬到xx年5月15日内,开展我乡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要充分认识到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把它作为当前工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把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和工作能力强、致富带富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优秀党员选进村党支部班子,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年2月,我乡已在大禾村开展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就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两推一选”办法,严格把握侯选人资格条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侯选人的考察、扩大党员参与面积累了很好的实战经验,各村要推广和借鉴试点村大禾村已取得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作法,结合本村实际,搞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二、切实做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一)深入开展调查,做好选举前准备工作。乡党委安排党员干部驻村指导村党支部换届指导工作,各指导员要深入到村里,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村情,研究制订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1)、落实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成立以党委书记徐运友为组长的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各村党支部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2、完成任期财务审计。内容包括收入、支出、资产、债权、债负等。审计结束后,要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公开,未完成财力审计的村不得进行换届选举。
3、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本村民小组村民推选,每5户—15户推选1人,或每个村民小组推选2—5人。XX人以上的村的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60人,具体人数由村民会议决定。村民代表应要有代表性,要有妇女代表。
4、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参与侯选人提名、大会选举等环节,为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坚持选任标准,拓宽选人渠道。按照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XX]7号)、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XX]10号)提出的选任标准,进一步明确侯选人资格条件,加强对对侯选人的资格审查,从源头上把好村党支部委员入口关。侯选人的推选要做到“七选七不选”,即选公道正派、组织观念强的;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服务、带头致富的;农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复员退伍军人;到村任职大学生党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不选宗族势力代表;地痞地霸;自私自利的;正在服刑和进行劳动教养的,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含免于起诉)的;因经济问题正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重点治安对象。新任村支部书记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连任村支部书记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村支部原则上设支委3人,其中书记1人。
(三)改进选任方式,推进交叉任职。原则上采取“两推一选”模式做好推荐和考察换届人选工作。一是组织党员推荐。由乡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述职后,由全体党员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根据任职的基本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出的候选人一般应多于6名,第一轮提名不足6名的建议进行第二轮投票,直到提出的候选人多于6名为止。党员个人可以向支部自荐。二是组织群众推荐。党内推荐结束后,由乡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党员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投信任票的形式进行测评,测评人数一般应多于6名。未经过群众测评的人选,不能作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三是做好组织考察。民主推荐结束后,乡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依照任职条件和民主推荐情况确定候人初步人选,获得村民代表所投赞成票未达到实际投票人数一半的,原则上不能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乡党委组织考察小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按差额数不少于1人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党支部报乡党委审批。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列为侯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应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公示。四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条件成熟的村,可在党员大会上先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再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召开党员大会应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列席会议,听取情况,监督选举过程。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要报乡党委审批,村支部书记选举结果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不宜实行不经过组织程序而进行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探索和做法。条件成熟的村,采取公推直选的办法,即党组织领导下,通过党员个人的自我推荐、党员群众的联名推荐、党组织的推荐这三个环节产生候选人,然后由全体党员直接参与选举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办法。对于工作基础、群众基础薄弱,实行“两推一选”有难度的村,乡党委将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确定符合村情实际的选举方式。推广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和村级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三位一体”、主要负责人由一人兼,领导班子交叉任职的模式。选为村支部委员的,原则上要通过合法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委员侯选人,选为村支部书记的,原则上要选举为村民委员会主任。
(四)、严格工作要求,依法依规选举。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到会人数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获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经得票多的当选,如得票数相等就应就得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党员因下例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乡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的,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三、切实加强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乡党委书记为全乡村党支部换届第一责任人,各村指导员和村支部书记是本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把村党支部换届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来抓,确保该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加强驻村指导。为加强对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把全乡17个村分为二片四选区,正副片长各负责指导一个选区,每个村由一名党员干部驻村担任指导员,加强对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中重点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在村民代表推选、侯选人提名、大会选举等重点环节上要严格把关,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社情复杂、竞争激烈、可能出现拉票贿选或各种势力影响干扰换届选举的村,要提前对不当或非法竞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拉好“高压线”,念好“紧箍咒”;对于党组织软弱涣散、干群矛盾比较突出、以往选举中出现问题较多的难点村,要先进行组织整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为换届选举工作打好基础。
(三)严肃换届纪律。针对今年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组部、民政部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提出了细化换届工作的程序、规范侯选人竞争行为、严格投票组织管理、完善防范监督措施、严查违法违纪行为、加强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的要求。对于在提名确定村党支部侯选人、组织投票选举中有违法行为的村机构和个人,乡党委将责令及时改进,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党员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查处,情节较轻的,乡党委进行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假借选举活动,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和刑事犯罪的,要坚决依法打击。
(五)加强经验总结。各村要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为准绳,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认真总结村党支部换届工作的先进经验,为全乡开展村党员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借鉴。全乡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要在5月15日前全面完成,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支部要在5月17日前将有关材料及时上报到乡党委,以便乡党委汇总成文字材料于5月19前上报至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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