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区委权益工作总结
一、以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为重点,提高社区青少年工作水平 权益部在我区青少年社工队伍成立以后,在规范制度建设、强化社工理念、规范工作程序等方面为全体社工创造良好条件,进行有效指导,帮助我区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步入轨道。截止XX年5月30日,我区社区青少年总数从社工上岗前的2021人下降为1764人,共推荐面试740人次、成功推荐就业103人次、成功推荐学历培训96人次、成功推荐技能培训146人次。 1、以制度规范管理。为确保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规范、协调、有力地推进,权益部指导社工站制定了社工例会、信息通报、考核等多项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制度,明确了社工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此外,还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实行了片长责任制。将全区划分为东、中、西三个责任片,形成“站—片—点”的管理模式,推选专业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社工担任片长,负责指导片内社工开展工作。片内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团队协作。 2、以培训提升水平。为帮助青少年社工更好地提高工作技巧、掌握专业工作方法,权益部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活动,通过邀请市优秀青少年事务社工进行先进事迹宣讲和案例分享、组织全体社工到试点区学习工作方法和经验交流、不定期地举办专业辅导报告和法律法规讲座、举行XX-XX年度长宁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总结会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我区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工作水平。目前,全区15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已有12名获得了助理社工师以上的资格。 3、以考核明确方向。为加快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客观真实地评价社工工作的状况及绩效,今年2月,权益部提出了“以考核明方向、找差距,以考核抓管理、促提升”的工作思路,在全市非试点区率先进行社工考核。组成了由专业督导、阳光中心、区预防办、团区委及街道(镇)团工委(团委)组成的考核小组,采取自评和联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在听取社工个人总结和自评的基础上,对社工当场提问和点评。通过考核,帮助社工明确了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 4、以宣传扩大影响。权益部加强与市、区媒体的联系,广泛宣传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积极争取更多的社会关注和支持。《新民晚报》、《上海法治报》、《青年报》、《长宁时报》及长宁有线台等各级媒体都先后报道了我区的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情况。团区委也利用自身宣传平台,在《长宁团讯》和长宁青少年网站对社工工作进行了宣传。此外,权益部还指导社工站开展了两次户外宣传活动,提高了社会对这项工作的知晓度,树立了长宁青少年事务社工的队伍形象。 二、推进社区青少年服务导航计划,深入开展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工作 权益部在指导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中,始终坚持理念创新,结合长宁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和拓展工作项目,切实为社区青少年提供有效服务。 1、依托青年中心,推进社区青少年服务导航计划。权益部紧紧依托社区青年中心的组织优势、阵地优势和宣传优势,深化“长宁社区青少年服务导航计划”内涵,充实和完善成长导航、发展导航、爱心导航的工作内容,形成了一批富有长宁特色、贴近社区青少年需求的品牌项目。4月举行“把握见习机遇,开启就业之门”大型青年见习招生、招聘专场咨询活动,共有39名社区青少年参加了招聘活动,当场就有7名社区青少年与用工单位达成用工意向;参与“阳光展翅”行动,推荐40余名社区青少年参加培训;依托长宁科技进修学院,开办餐旅管理中专技能培训班,吸引38名社区青少年参加;还形成了“博爱友伴”社区青少年技能培训、“彩虹家园”家长学校、社区青少年k歌大赛等服务项目和活动项目,吸引了广大社区青少年的积极参与,实现了对社区青少年的有效服务。 2、拓展服务对象,形成两项试点工作。在做好原有16-25周岁上海市户籍没有固定工作,没有进一步就学的社区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服务对象范围,初步形成两项试点工作。一是扩大服务对象户籍范围,积极争取街道镇、派出所等部门的支持,将服务对象拓展到16-25周岁的外来务工青年,为他们提供专业服务;二是扩大服务对象年龄范围,加强与教育、检察院、法院的联系,将预防战线提前至12周岁,从初中的预测预控生抓起,切实做好社区青少年的源头管理。 3、加强横向联系,搭建社区青少年工作合作平台。权益部充分发挥团组织协调优势,在区级层面搭建合作平台,与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检察院、关协等单位密切联系,积极争取这些单位对社区青少年工作的大力支持,开发社区青少年就学就业培训项目,建立了定期情况通报联系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与社区青少年事务工作合作制度,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 三、关注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健康成长,实现对不同青少年群体的有效服务 1、继续开展北新泾监狱帮教工作。今年,我们继续组织来自本区公、检、法、司的青年志愿者赴北新泾监狱开展XX年新一轮帮教活动。上半年,开展了2次帮教活动。在青年志愿者的帮教下,帮教对象都表现良好,目前还未发生有重新犯罪案例。 2、建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律师志愿团”。今年5月,团区委积极整合司法局、教育局、妇联等各方资源,共同组建了长宁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律师志愿团”。该律师志愿团由浦泽幸、吴金泉等31名律师组成,主要职责包括办理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未成年人法律案件;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庭前调查并实施对违法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义务担任长宁区中小学青少年维权法律顾问,适时到被聘任的学校、街道(镇)为师生和家长进行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长宁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律师志愿团的成立,标志着我区一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业化队伍的正式形成,是我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积极探索,是实现长宁争创全国文明城区的战略目标,努力构建长宁未成年保护的体系,实现长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3、继续关注特困青少年的生存与发展。权益部积极为家庭困难青少年提供生活、学业、就业等多方面的关心和帮助。2月3日,举行了“工行虹桥扶贫助学基金”部分受助学生冬令营活动,来自全区十余所中小学校的38名特困学生到浙江海宁,参观了王国维故居、陈阁老宅,了解了海宁潮文化,使困难青少年扩大了知识面,丰富了寒假生活,同时也为这些青少年送去了党的温暖,活动得到了受助学生及家长的欢迎。
团区委权益工作总结相关文章:
团区委权益工作总结
上一篇:一般货物销售合同示范条款
下一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