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小长假旅游工作方案
今年“端午节”小长假是“世博旅游年”的重要节点,又适逢暑期旅游开始,为切实做好今年“端午节”小长假旅游工作,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超前准备、精心安排、全面落实”的指示精神,结合今年假期的新情况、新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端午节”小长假持续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二、工作职责
各乡镇政府及区旅游假日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在以往假日旅游成功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职责履行,密切配合,发挥在安全保障、产品组织、合理消费、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切实抓好假日旅游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抓好“端午节”小长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6月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要求。要加强运力保障、运营监管和客流疏导,严查非法运营和超载超时运营,打击“黑车”,避免游客滞留,加强路况、车况的检查和维护,增强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志,增强警力部署,确保不发生旅游交通事故。要进一步抓好汛期各项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加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全面落实防范措施。要认真细致的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对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点,对漂流、峡谷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和装备,对旅游景区、宾旅馆、大众娱乐场所、餐馆等接待企业和经营场所,要进行重点检查,切实加强食品卫生检疫工作,排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火灾、盗窃、爆炸和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要确保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星级餐馆等旅游接待单位供水、供电正常。
(二)切实抓好假日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一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严禁哄抬物价,严查以次充好等不法经营行为,认真做好投诉处理,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二要组织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开展诚实守信活动,加大失信查处力度,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升假日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杜绝无证上岗、欺客宰客等行为,引导开展文明服务。三要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围绕建设城市生态文明,积极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低碳旅游观念,推出各种有力措施,共同维护旅游生态环境;继续开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宣传活动,加强对游客全程引导和教育,倡导理性维权。
(三)切实抓好假日服务质量提升工作
深入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以提高游客满意度为目标,开展岗位服务大练兵,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服务品牌;广泛宣传丰富多彩的假日旅游休闲活动,倡导旅游接待单位诚信经营、文明服务、优质服务,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绿色旅游、理性消费。同时,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假日值班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相关投诉。
(四)切实抓好假日旅游宣传工作
要进一步拓展渠道,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的特殊优势,形成覆盖面广、实用性强的旅游信息网络,及时全面掌握市场变化,有针对性地发布对公众有实用价值的出行信息,满足游客出游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在舆论导向、引导消费、规范行为等方面的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大检查,要对旅游安全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工作信息通过政务平台报送区假日办(设在区旅委)。
(二)请各单位于6月12前将“端午节”小长假期间的值班表(含投诉电话、值班电话以及值班领导、联系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及时报区假日办(电话:8500235,传真:8500335);于6月16日下午16:00前将“端午节”假日工作小结报区假日办。
(三)请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黄山市旅游统计制度》,及时上报“端午节”假日旅游统计报表。所辖旅游景区接待情况(接待人数、门票收入、总收入)、农家乐接待情况于每日15∶00前报送区假日办(区旅委,电话:8500235、传真:8500335),报表统计时间段是前日下午15∶00至当日15∶00。各地、各单位在假日期间的工作和活动信息可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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