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社会事务办年终工作总结
2022年,我办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立足为民政对象服务为目的,以社会保障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社会事务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扶贫救弱,做好社会救济工作。
1、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应保尽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目前最重要的社会救济手段,作为政府重视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存权的重大措施,把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并做到资金到位,依时足额发放,1-10月,共发放保障金983201元,其中市下拨491600.50元,镇财政294960.30元,各村自行解决196640.20元。使全镇386户1211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促进了社会稳定。与此同时,将低保工作做到规范和完善的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并按村务公开的要求,落实低保对象公布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特别针对XX年年度各村农民收益分配、土地款分配情况,逐一村、队核对,发现己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退出来,今年共脱贫69户214人。同时,我办已按照省、市的要求,完成将我镇的低保资料全部录入广东省民政业务统一软件系统。
2、重点帮扶,做好临时困难的救济工作。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针对个别家庭因病或突发事故而造成困难的情况,有重点地帮助和扶持,开展临时困难救济。今年1-10月,通过镇民政专项经费救济(助)临时困难家庭的有166户,救济(助)金额109464元,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3、尊老敬老,做好五保对象的统筹供养工作。根据各村老人的情况,认真做好新增五保对象的核定工作,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人员,由村民本人申请,经村委会审核,报镇政府批准列为五保对象,今年新增五保户4人。全镇12个村委会、2个社区居委会共有五保户69人,均实行镇、村统筹供养,人均供养金基本达到本镇农村人均生活水平,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值去年底创建省一级敬老院评审,今年来各项工作得到强化,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并注意增加服务功能,把养老、医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等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在创特色上做文章,不断更新改造,适应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的需要。现时从硬件建设、功能设施、人员及管理、供养及服务等各项工作都基本上达到省一级敬老院的水平。
4. 组织好节前走访慰问活动。 镇政府、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 将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群众家庭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每个镇党委成员带领一个慰问组,共成立了13个慰问小组,落村到户,深入困难群众家庭,派发慰问金和礼物,通过镇民政、镇红十字会拨出的慰问金经费达20多万元。
5.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决定,为了做好危房改造工作,成立了第三期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全镇的低保户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经建设部门鉴定,确定对33户低保危房改造,切实帮助低保家庭提高住房防灾抗灾能力,危房改造建设经费市镇财政共投入140多万元。在6月中,低保户危房改造全面通过验收,33户低保户喜迁新居。
二、全面落实优抚政策。
1、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今年3月已全部拨款发放享受优待金对象47户,每户每年8000元,总金额376000元。
2、全面落实优抚政策,目前,现有享受定期抚恤,定期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共有37人,其中,烈属1户1人、病故军人家属1户1人、孤老复员军人1人、在乡复员军人8人、带病在乡退伍军人20人、革命伤残军人8人,经常深入到户对优抚对象家庭检查各项政策的落实与否,并关心和了解各个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做好XX年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去年退设士兵共有25名,其中6人经我办推荐安置到公安分局,其他从镇财政领取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000元/人。
4、做好迎接省双拥模范城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巩固加强双拥模范城的各项基础工作,深入到村到户,督促检查双拥工作落实。镇分管领导带领我办和武装部同志,深入到义务兵和优抚对象家庭检查各项政策的落实与否,并关心和了解各个优抚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继续做好参战人员的确认工作,到目前经市审核已确认并领取补助金的共有102人,对部分因参战资料模糊未能确认的,及时做好他们的思想稳定工作,对一些确因生活困难的,尽力给予解决。
三、加大力度,依法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我办根据职能的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将残联、村民自治、老龄办、红十字会、慈善筹款、婚姻登记、区域勘 界、地名管理和收养等工作,都按照上级的部署, 认真把各项工作做好。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今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到目前基本顺利完成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抓好组织,及时解决问题。为切实搞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我办工作人员作为驻村工作指导组成员,自始都工作在第一线,了解掌握情况,研究和分析换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换届工作中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效的工作。
2、做好殡葬管理工作,按照我镇推行"无坟镇"方案,继续按照市民政局、市殡葬管理的有关各项要求,确保我市殡葬管理工作"四无"(无二次土葬、无非法转变公墓性质、无新坟冒出来、无乱费现象)。镇辖区内今年1-10月共死亡267人,火化267具,火化率保持100%。
3、依法做好婚姻登记的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认真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把婚姻登记关,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特别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对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对其房屋和其他财产的处理进行认真审查,以保护妇女的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及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上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保护离婚妇女房屋的所有权和居住权等。全年1-10月共办理结婚登记362对,其中初婚 340人,再婚22人;申请离婚64对,准予离婚64对,补发结婚证书65对。 2022年,我办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立足为民政对象服务为目的,以社会保障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社会事务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扶贫救弱,做好社会救济工作。
1、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应保尽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目前最重要的社会救济手段,作为政府重视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存权的重大措施,把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并做到资金到位,依时足额发放,1-10月,共发放保障金983201元,其中市下拨491600.50元,镇财政294960.30元,各村自行解决196640.20元。使全镇386户1211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促进了社会稳定。与此同时,将低保工作做到规范和完善的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并按村务公开的要求,落实低保对象公布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特别针对XX年年度各村农民收益分配、土地款分配情况,逐一村、队核对,发现己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退出来,今年共脱贫69户214人。同时,我办已按照省、市的要求,完成将我镇的低保资料全部录入广东省民政业务统一软件系统。
2、重点帮扶,做好临时困难的救济工作。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针对个别家庭因病或突发事故而造成困难的情况,有重点地帮助和扶持,开展临时困难救济。今年1-10月,通过镇民政专项经费救济(助)临时困难家庭的有166户,救济(助)金额109464元,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3、尊老敬老,做好五保对象的统筹供养工作。根据各村老人的情况,认真做好新增五保对象的核定工作,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人员,由村民本人申请,经村委会审核,报镇政府批准列为五保对象,今年新增五保户4人。全镇12个村委会、2个社区居委会共有五保户69人,均实行镇、村统筹供养,人均供养金基本达到本镇农村人均生活水平,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值去年底创建省一级敬老院评审,今年来各项工作得到强化,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并注意增加服务功能,把养老、医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等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在创特色上做文章,不断更新改造,适应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的需要。现时从硬件建设、功能设施、人员及管理、供养及服务等各项工作都基本上达到省一级敬老院的水平。
4. 组织好节前走访慰问活动。 镇政府、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 将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群众家庭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每个镇党委成员带领一个慰问组,共成立了13个慰问小组,落村到户,深入困难群众家庭,派发慰问金和礼物,通过镇民政、镇红十字会拨出的慰问金经费达20多万元。
5.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决定,为了做好危房改造工作,成立了第三期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全镇的低保户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经建设部门鉴定,确定对33户低保危房改造,切实帮助低保家庭提高住房防灾抗灾能力,危房改造建设经费市镇财政共投入140多万元。在6月中,低保户危房改造全面通过验收,33户低保户喜迁新居。
二、全面落实优抚政策。
1、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今年3月已全部拨款发放享受优待金对象47户,每户每年8000元,总金额376000元。
2、全面落实优抚政策,目前,现有享受定期抚恤,定期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共有37人,其中,烈属1户1人、病故军人家属1户1人、孤老复员军人1人、在乡复员军人8人、带病在乡退伍军人20人、革命伤残军人8人,经常深入到户对优抚对象家庭检查各项政策的落实与否,并关心和了解各个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做好XX年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去年退设士兵共有25名,其中6人经我办推荐安置到公安分局,其他从镇财政领取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000元/人。
4、做好迎接省双拥模范城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巩固加强双拥模范城的各项基础工作,深入到村到户,督促检查双拥工作落实。镇分管领导带领我办和武装部同志,深入到义务兵和优抚对象家庭检查各项政策的落实与否,并关心和了解各个优抚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继续做好参战人员的确认工作,到目前经市审核已确认并领取补助金的共有102人,对部分因参战资料模糊未能确认的,及时做好他们的思想稳定工作,对一些确因生活困难的,尽力给予解决。
三、加大力度,依法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我办根据职能的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将残联、村民自治、老龄办、红十字会、慈善筹款、婚姻登记、区域勘 界、地名管理和收养等工作,都按照上级的部署, 认真把各项工作做好。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今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到目前基本顺利完成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抓好组织,及时解决问题。为切实搞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我办工作人员作为驻村工作指导组成员,自始都工作在第一线,了解掌握情况,研究和分析换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换届工作中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效的工作。
2、做好殡葬管理工作,按照我镇推行"无坟镇"方案,继续按照市民政局、市殡葬管理的有关各项要求,确保我市殡葬管理工作"四无"(无二次土葬、无非法转变公墓性质、无新坟冒出来、无乱费现象)。镇辖区内今年1-10月共死亡267人,火化267具,火化率保持100%。
3、依法做好婚姻登记的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认真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把婚姻登记关,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特别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对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对其房屋和其他财产的处理进行认真审查,以保护妇女的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及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上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保护离婚妇女房屋的所有权和居住权等。全年1-10月共办理结婚登记362对,其中初婚 340人,再婚22人;申请离婚64对,准予离婚64对,补发结婚证书65对。
4、开展红十字会工作。
①、按照市政府、市红十字会的部署,做好每年的万人行慈善筹款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将红十字会的绩效和事业的发展充分展示,2022年慈善万人行活动共筹得善款260万元。开展了2022年红十字博爱月活动,市、镇的志愿者、义工组织到困难家中走访慰问,为有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援助。今年1-10月我镇红十字会
发放医疗困难救助金91万多元,受益人数682人次。
②、继续实施《**镇扶困助学实施办法》,经审核,今年共向121名符合助学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发放助学金38.6万元,帮助困难弱势群体,资助特殊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推动人道救助事业,充分彰显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救助领域助手的作用。与此同时,1-10月,我办协助中山市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受理并审查低保家庭等困难学生助学申请25人,出具在校大中生家庭生活困难或家庭生活情况调查证明材料63份。
③、在全镇开展"爱心情暖汶川"募捐活动。 "5.12"地震发生后,通过镇红十字会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在全镇开展"爱心情暖汶川"募捐活动,发动全镇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学校、企业、团体),广大干部职工、企业员工、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伸出双手,奉献爱心,投身到支援灾区的募捐活动中,帮助四川灾区群众尽快度过难关,重建家园。社会各界慷慨解囊,处处涌动着浓浓的爱意,镇领导带头捐款,全镇人民都把支援灾区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踊跃捐钱捐物。向灾区送温暖、献爱心,迅速掀起了捐款捐物救济灾民的热潮。截止目前,共募捐资金673万元;接受捐赠物资折价25.6万元。期间我办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从收款核数,到制作捐款名单报送市、镇报刊和电视台,红十字再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了良好形象。
④、完成无偿献血任务。今年9月,根据市红十字会血站的安排,组织我镇无偿献血活动。由于领导重视, 各有关部门单位的配合和支持, 活动开展顺利, 2022年指标数660人,符合要求实际捐血932人,超额完成我镇的无偿献血任务。
5、开展残疾人事业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残疾人的意识,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就业机会,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①、做好慰问工作。在今年第十七个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部分残疾人到市参加文娱活动,参观孙中山故居。共拨款67900元慰问全镇残疾人。
②、创建镇残疾人康复示范区。按照市残联要求,在原有精神病防治康复站、智力脑瘫康复室的基础上,创建了小沥、东兴两个残疾人康复示范区,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康复工程等工作,使广大残疾人特别是重度的聋哑、脑瘫、智障残疾儿童,能及时得到康复服务。
③、政府重视,康复经费得到落实。今年共投入精防康复等各项经费258708元,使家庭困难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治疗。
④、根据《中山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细则》及中山市第十三届11次市府常务会议决定,协调劳动保障分局开展对用人单位的年审工作,在全镇开展了大量的广泛宣传,按照市政府、市残联的部署,力争在明年起征收残疾人保障金,与此同时,充分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尽可能做力所能及的工作,参与到社会中去。
四、加强民政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提高素质,改善服务。
随着形势的发展,民政工作也面临许多新的情况,需要我们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充实自己。一年来,我办根据自身工作职能的特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对民政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我们有重点地加强业务学习,针对机构改革后民政工作职能扩大的特点,认真学习基层社区建设、救灾救济、社会福利、民间社团管理、地名管理、老龄工作、行政执法等法律法规,并在平时将工作与自学结合起来,边干边学,理解和熟识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素质和民政业务水平。
二是加强教育,树立形象。社会事务办是镇政府工作的一个窗口部门,面对各个方面、各个阶层的群众,服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政府工作的形象。为此,我们重点加强各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经常组织学习有关法规,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同时,为了保证措施的落实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并设立投诉电话,服务回执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是提高服务质量,文明礼貌行政。在日常工作中,力求做到态度和蔼,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努力克服"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官僚作风,尽量满足群众需要。群众来办事基本都能热情接待,能办得到的事尽快去办,不能办的事也做好解释工作。
一年来的工作、通过检查,发现不足,距离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一段距离。主要反映在个别职能工作还未到位,老龄工作有待加强,五保集中供养率有待提高;基层社区工作有待加强;脱贫工作还需要加大投入。在新的一年,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发展的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推动社会保障工作,推进各项社会事务工作开展,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明年主要工作任务有:(1)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一年一审工作。(2)开展优抚对象住房难审核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完成明年的优抚对象户危房改造;(3)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的创建工作,迎接省、市残联组织的检查;(4)做好慰问工作,在元旦、春节、清明、"八一"、中秋等节期间,组织好各种慰问活动;(5)组织残疾人开展职业培训,为各用工单位推荐残疾人工作;(6)做好红十字会的宣传工作,使筹款工作更广泛、更顺利地开展;(7)继续做好 "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省级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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