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个人总结2022
一、推动从“跑部门”到“部门跑”的转变
1、立足环保工作实际,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对项目的环保业务指导力度,积极协助乙二醇、中再生、隆华传热募投项目等重大项目通过环评审批。积极协助百诚内燃、榕拓焦化等项目通过 “三同时”验收。帮助华阳电厂、钰隆集团等项目及时获准投入试生产。积极争取上级向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榕拓焦化、隆华传热等企业及时发放排污许可证,为企业融资和上市创造了先期条件。规范排污行为,加快企业科学发展,并协助隆华获得“市级绿色企业”称号;优先为重大项目配置环境容量,已对洛阳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14个项目开展总量初步核定,同时争取使企业享受政策性资金优惠,在拜尔集团环境容量申请中共节约排污权交易费用40余万元,现正在帮助乙二醇项目申请环境容量,预计可节约交易资金
2、派出环保服务官,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实行首席服务官制度,相继向华阳产业集聚区、空港产业集聚区、县城新区、乙二醇、铜一公司等项目派驻环保服务官,并进行全程、全方位业务指导;按照“新上必做、尽量补办”的原则,改进建设项目管理方法,完善环评审批机制,对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20xx年,共办理环评项目116个,总投资13.25亿元,较去年相比增加19.27%;验收项目33个,较去年相比增加 13.6%,总投资
5.62亿元,较去年相比增加 346.2% 。
二、服务企业,提出五项服务规范
(一)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服务
1、实行环评办理联系卡制度
从项目环评咨询始,向业主发放《环评办理联系卡》,
一次性告知业主环评办理的所需资料、流程、注意事项,提供环评前置条件文件示范文本。同时指明一名工作人员为项目联系人,全程指导项目环评办理,联系回访。重大项目实行局长、副局长跟踪服务。符合规定受理的提供“你喝水坐等、我协调相关(局内)”服务,对不能办理或需要完善手续的,要耐心解释、指导完善资料。
2、进一步缩短环评审理、审批时间。
①环评资料审查受理,由原来的1天审结,调整为资料
②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等环评文件形成报批版后县局审报由法定60日、30日、15日分别缩短为15日、7日、2日。
3、进一步简化程序
①对于补办环评,属于县级审批权限内的,对不涉及土建工程的,现场勘验属实的,不再审验文物证明。
②县级审批的环评项目不再需要进行试生产(试运行)申请,业主在正常生产3个月内可直接申请“三同时”验收。“三同时”验收时由法定30日完成缩短为15日内验收完毕。市批项目“试生产”委托县局核查的,由法定30日缩短为10日。
③对于向上争取资金的项目直接出具路条、或者办理权限内的环评。
④实施“路条”优先制度,新上项目已经具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受理(路条)、且与环评科研机构已签订正式的,为业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供电手续、供地手续提供环评证明服务。
(二)污染防治服务
1、转变服务理念,改变单纯以法律制裁为主要形式的
管理,转换为履行法律责任和防治结合的环保新理念,以预
防为主、治理为主,对企业非主观故意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对环境危害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构成损害的行为,做好预警、防范和指导,及时送达温馨提示函。
2、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验收工作,验收时间由接到验收申请后的法定60日内缩短为20个工作日。
3、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停运:收到拆除或停运申请后,由法定10个工作日内缩短为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
(三)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服务
1、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环保守法考评服务。单位或个人办理环保守法证明的,属于县局审验权限内的,法规股工作人员提供“你喝水坐等、我协调审验”服务,符合有关规定的一次办结;对不能办理或需要完善手续的,要耐心解释、指导完善资料、提供资料范本。
2、实行环境违法案件立案处罚前案情回访制度,慎重核验事实,对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和提出听证要求的,在做出处罚决定前到企业复核,帮助企业查找分析违法原因,探讨整改纠正措施,落实整改。
3、坚持落实行为罚和经济罚相结合、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执法理念,转变受罚人的环保意识,由被动守法转变为主动守法。
(四)环境监测服务
1、优化监测方案,降低企业监测成本,坚持上门服务。
2、实行监测零干扰制度,除需要企业提供水电工具之外,其他生活工作交通条件一律自行解决。
3、监测前将监测项目、监测方案、监测程序、成本费用、国家收费依据、标准等情况告知企业,防止时间、工艺与企业生产发生冲突,影响生产。
4、实行企业需要就是工作时间制度,随时随地提供监测检验服务,内部调节作息时间,保证满足企业需要。
(五)环境监察监管服务
1、定期开展环保专业知识的讲座,提高环境监管人、企业负责人和环保岗位工的专业知识和环保法律意识,变末端治理为事前防范,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为“守法成本低、违法成本高”, 变你给我环保为大家都是环保工作者,构建和谐环保。
2在日常监管服务中,敏感细致地发现问题、帮助企业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促进企业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水平,指导企业建立长效机制,引导防范规避环境风险。
3、12369投诉热线24小时畅通服务,接到投诉电话后,县城区域内1.5小时以内到达现场,乡镇到达现场时间为
小时以内,并保证投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维护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环境权益。
4、实行县局日常监察监管零干扰服务,常规监察监管企业环保岗位工程师、岗位工或环保负责人配合工作,有重要处置必要时可根据环评或预案要求,方可有企业其他岗位人员或负责人配合。
5、在环境监察监管中发现的“十五小”、“新五小”污染源的立即关闭,发现有安全隐患、淘汰及落后产能等项目的,致函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孟津县环保局始终把把创先争优活动贯穿于搞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全过程中,建立健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上评下议的动力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成果,推动环保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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