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稽查大队工作总结
xx年以来,稽查大队在省、市局正确领导下,围绕市局的总体工作思路和xx年度药品稽查工作要点,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基础,日常稽查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日常稽查工作扎实有力。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稽查大队加强日常稽查的力度和频次,扩大监督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进一步扩大案源。监管重心下移,监管力量向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农村卫生室所等重点地区单位倾斜,加强对各类专科医院、县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厂矿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防范糖尿病、哮喘、风湿类假药、市场上畅销药品的假冒品、违法制剂的制售行为。严厉查处药品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走空票、体外循环、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彻底查处每一起违法案件。对涉及到外地的有关案件,按照国家局和省局案件协查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省局稽查局和省内辖区外发出协查或协助外省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增强应急能力,稽查队伍内部通讯渠道保持畅通,各种执法设备能够保证工作需要,确保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xx年,稽查大队克服各种困难和危险,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坚持依法办案,秉公执法,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劣药品案件,捣毁了一些制假售假窝点,依法惩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药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净化,群众的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稽查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675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30余次个,接举报投诉39件,查处案件140件,其中:一般程序办理案件17件,简易程序办理案件123件,取缔无证经营户1户,涉案标值近60万元,捣毁制假窝点1个,罚没款50余万元,没收涉案物品货值金额近10万元,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8万余元,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
二是药品监督抽验、快鉴工作情况。稽查大队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办法》,坚持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相结合,不断增强药品抽验工作的科学性、代表性和针对性,努力降低抽验成本,提高监管效能,圆满完成了全年药品监督抽验任务。稽查大队加强了对区(市)稽查抽验人员的技术指导,通过对口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稽查抽验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xx年,全市共完成药品抽验1884批次,完成任务的104.67%,检验出不合格药品281批,不合格率14.92;其中评价性抽验214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率4.21%;监督抽验1670批次,不合格272批次,不合格率16.29%,不合格率明显高出去年5个百分点。快鉴工作,全市快鉴完成869个品种,2100批次;向市药检所送样568个品种,1670批次;检验认定为假劣药品的98个品种,272个批次。全年281批不合格药品中,可见异物检查不合格药品110批,占不合格药品的39.15%。通过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通过抽验发现的假劣药品,对保证上市药品的质量和查处假劣药品案件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
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结合的优势,稽查大队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市药品稽查工作暨药品抽验工作会议,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通报,通过上述措施,提高了我市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综合水平。
按照省局下发的《山东省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办法》(鲁食药监发[XX]40号)规定,认真做好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按时填写、上报《药品质量公告不合格药品核查表》和《季度计划抽验不合格药品核查情况汇总表》。
三是举报受理工作认真、细致。稽查大队实行了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发挥9600111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认真地受理对待群众的电话或上门举报、咨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耐心讲解,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稽查大队共受理群众举报129起,解答咨询200余人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抓重点,全面推进稽查工作的整体开展
一是继续把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作为重点,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多是药品质量和药品市场秩序问题。当前药品监管中存在着一些困难,如违法分子的做案手段日益狡猾;缺乏专项打假经费,打假成本高、造假成本低;邻近省打假力度明显加大等等,形势不容乐观,容不得半点松懈。稽查大队将以下七类药品作为稽查的重点,加强日常稽查:一、上级通报的假劣药品;二、日常收集的各网站、报刊公布的假劣药品;三、日常抽验阳性率高的中药饮片;四、在我市首营的药品和新特药;五、骨科、牙科等植入性器械及使用的药品;六、农村商店兜售的药品;七、名贵药品。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继续深
请相关媒体记者进行跟踪宣传,先后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发表文章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加强培训,车载技术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为保障药品检测车能按计划有效运行,我局成立了“药品检测车及车载技术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利用每周一次的业务学习时间和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会议之机,对全市稽查人员进行普及性培训。在检测车运行到各区(市)时,由指定的参训人员具体负责操作,逐步实现市局统一调度,区(市)局独立抽样检测的新格局。这样既培训了操作人员,又降低了运行费用。稽查大队把省局省所培训班讲义及快检车数据库中载明的能够快检的品种目录印发至有关业务人员,人手1份,组织认真学习,并将药品检测车开进区(市)局、药检所,请参加省局省所培训的同志现场讲授和指导,让有关人员现场观摩和操作,收到了较好效果。
(五)计划运行,药品检测车整体优势初步发挥。药品检测车严格按计划运行,使得药品检测车的运行始终保持安全、合理、有序,xx年,药品检测车运行近7200公里,耗油近1400升,覆盖5区1市85个单位,现场检测药品品种461个,1258批次;向市药检所送样58个品种,106批次;经检验认定为假劣药品9个品种,12批次。
实践证明,药品检测车不仅是“监检结合”的平台,还是“监检结合”的重要纽带。我局药品检测车在开展以药品近红外检测法为主要检测方法的同时,还计划相继开展药品化学检验方法、药品薄层色谱法和显微镜法。9月份,我局为快检车配置了专用的澄明度检测仪,效果较为明显。
五、认真抓好《特别规定》及其《实施意见》、《条例》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稽查业务培训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xx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局关于印发〈xx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颁布施行后,**市局高度重视,于xx年9月27日举办了有全市药品稽查人员参加的《特别规定》及其《实施意见》培训班。全体参训人员对《特别规定》和《xx法制办就<特别规定>答问》,以及国家局印发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全文学习。强化稽查执法人员《特别规定》及其《实施意见》、《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培训,在日常稽查中深入开展了《特别规定》及其《实施意见》、《条例》和《办法》的普及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贯彻《《特别规定》及其《实施意见》、《条例》和《办法》的良好氛围。
努力提高业务理论水平和现场办案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近年来,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局、省局稽查工作的各项部署,在对涉药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的同时,始终把提高稽查案卷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XX年起,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就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坚持不懈地推进规范化办案,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多次在系统内部进行案卷制作规范化培训,提升稽查队伍整体素质,并积极探索通过计算机系统规范文书制作。特别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十月份组织开展全省药品稽查案卷质量评查活动以来,市局领导对本次评查活动高度重视,要求市县两级稽查机构积极准备,认真自查,以“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为原则,在证据收集、执法文书制作上下功夫。为此,市局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在主管领导的亲自带领下,对市、区(市)局稽查案卷质量进行了严格的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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