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生活手抄报
正是在20世纪之末,“法治”才成了中国社会生活的主流话语之一,但由此我们却完全可以想见,“法治”必将成为21世纪我国社会生活的中心与亮点。尽管如今,法治的理论主要还是由“学者”来阐释和讲解的,法治的实践主要还是由“官员”来施行与推动的,一句话,从其现象与表面上看,似乎“法治”与我国普通百姓的生活即使不是毫无相干至少也相距遥远。然而事实恰好相反,“法治”始终离不开普通百姓的真实生活,它必然存在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之中并与其时刻相伴。因此,“法治”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琐碎的生活之中。“法治”之所以无法与生活分离,乃是因为“法治”就是从“生活”起步的。因此,寻求“法治”的生活,必须首先尊重“生活”的法治。
记得20世纪30年代,我国杰出的法学教育家孙晓楼博士就曾经非常赞赏其同代法学家燕树棠先生的见解,认为“所谓法律不外乎人情,人情便是社会常识。一个法律问题,都是人事问题,都是关于人干的事体的问题;所谓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开门七件事,所谓吸烟、吃饭、饮酒的问题,所谓住房、耕田的问题,买卖、借贷的问题,结婚、生小孩的问题,死亡分配财产的问题,骂人、打人、杀伤人的问题,偷鸡、摸鸭子的问题,大至国家大事,小至孩童争吵,都是人干的事情”。从这些日常生活需求之中产生的规则和法律,又被反过来运用于规范和调整日常生活。正是在处理这些日常生活琐事的过程中,法治潜滋暗长并在其中持存与展开。由此可见,“法治”的的确确就是你、我、他这样的普通人的必然的生存状态与生活方式。
作为现实的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法治”的生活观照首先指向人类社会的历史,它是现实的人的生活经验与生活教训的总结、提炼与升华,是以人的生活传统、习惯与习俗形式表现出来的实践智慧与理性成就。但“法治”的生活观照的重点却是指向现实的人的当前生活的,它特别关注正在发生的普通人的活生生的生活的现状。正是基于此种意义,在20世纪30至40年代,郭叔壬先生就指出“宪政”或者“民主政治”不过是现实的人的一种“生活情态”;张佛泉先生也强调民治宪政不是“悬在人民生活以外的一个空鹄的”,而是一个“活的生活过程”。但也不可忘记,“法治”的生活观照还指向了现实的人的未来生活,它反映并时刻体现着现实的人的生活理想、生活愿望与生活期待。
这样看来,“法治”既绝非“学者”的刻意臆造亦绝非“官员”们专横武断的安排,而的确本身就是我们每一个普通百姓的一种有意无意的自愿选择,也是普通百姓在日常生活照料诸般俗务杂事的过程中,一点一滴地亲自实践和不断积累的。正因为如此,法治所表达的情感不过就是普通百姓的情感,法治对人的关怀也不过就是对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关怀。现实的人的生活之中蕴含、孕育并实践着法治的原则与精神、规范与制度,而法治也不能不在生活之中展现与落实。所以,生活的法治就是活生生的法治,同时也就是常人的法治;法治的生活,也就是常人具体而实在的日常生活。
所以,真正的法治必定抱持这样一个基本的生活信条:尊重生活,尊重每一个作为常人的普通百姓。惟有从常人的日常生活开始的法治,才是可能获得成功的法治;也惟有立足于常人的生活、时刻关注并最终落实于常人的生活之中的法治,才是真正值得追求的法治。
法治与生活手抄报相关板报:
上一篇:读书节手抄报图片
下一篇:未来家乡手抄报版面设计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