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懂法守法手抄报大全
法,一个神圣的字眼;律,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法律是秩序的保证,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法律是多种制度安排交织的成文形式。在法治社会中,再高的权力也不可逾越法律,再机智的罪犯也难逃法律的制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意识的薄弱
法,存在于我们身边的方方面面,而违法也在我们身边的一线之地频频发生,青少年犯罪被绳之于法的案例也数不胜数。从中我们也应获取一些警示、警戒。我曾在网络上看到过这样一段视频,某日晚,广州一名仅16岁的青少年手持水果刀在路边连续砍伤3人,伤者被送到医院后,其中一名妇女因伤势过重而死亡。在警察抓捕他归案后,审讯结果却出人意料:该青少年既不为名,也不为利,只是说玩枪战游戏时间长了,想尝试一下真人的感觉,寻找一下刺激!多么简单的一个理由,多么无知的一个理由,多么荒唐的一个理由!而就是这样一个理由却导致了如此悲剧。与此同时,这位青少年的大好青春从此也将黯然消逝,可见,法律意识的薄弱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10年10月16日晚21时40分许,在河北大学新区超市前,一牌照为“冀FWE420”的黑色轿车,将两名女生撞出数米远。被撞一陈姓女生于17日傍晚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女生重伤,经紧急治疗后,方脱离生命危险。而肇事司机李启铭非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送女友,在其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2011年1月30日,河北保定李启铭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李启铭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一个官二代如此嚣张,但我想说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你爸是李刚!法不容私,法不容情,谁触犯了法律,谁就要受到制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知法犯法
法律虽然无情,但需要人来执行,倘若执法的人犯法,使法律成为自己谋私利的手段,那??我在报纸上曾看到一篇关于这样的文章,文章题目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内容大致是:某市检察院主审判人被检举,此人利用手中权力,使很多“有钱人”逃脱法律责任,故意错判了许多案子,使自己的腰包鼓了起来,产生了许多冤假错案。当此人被揭发后,仅在家中就搜查出现款600多万。我个人认为,此人应是做贼心虚的缘故吧,不敢把现金存入银行。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最后这个大蛀虫还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一个深谙法律的人,却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这说明什么?法不容私,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上述三则材料充分的说明了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后果。我们作为当代中学生更有必要知法、懂法、守法。如果我们都能做到认识法律、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并遵守法律,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中学生,那样,我们的生活将会更加平安、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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