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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手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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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手抄报

  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在北京天安门城楼上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

  1949年6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议决定,1949年10月1日在北平天安门广场举行开国大典。10月1日下午3时,大地欢声雷动。刚刚就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和朱德两位伟人一前一后,最先登上了天安门城楼。当林伯渠宣布开始后,在代国歌《义勇军进行曲》的乐曲声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就位。人民领袖毛泽东庄严宣布:“同胞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今天成立了!”

  毛泽东亲手按动电钮,第一面五星红旗在天安门广场上冉冉升起。与此同时,代表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共54个单位的54门礼炮齐鸣28响。

  升旗之后,毛泽东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紧接着举行了规模浩大的阅兵式和群众游行。庆祝活动到当天晚上9点多钟结束。

  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成为国家的主人。新中国的成立,壮大了世界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力量,鼓舞了世界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

  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结束后,国民党发动内战的主力已基本被歼灭,中国人民解放军挺进到长江北岸。统治中国22年之久的蒋家王朝已陷入四分五裂、土崩瓦解的绝境。新中国诞生的条件已经成熟。

  1949年9月21日,由中国共产党发起召开的,有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侨胞和其他爱国分子的代表参加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并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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