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早期自律性的培养
幼儿早期自律性的培养
规则意识的建立
规则的建立来源和提炼于日常生活。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有意识地和孩子多谈各种规则,也就是讲道理,从孩子最熟悉的身边事说起。例如:垃圾要丢到垃圾桶,不能乱扔;过马路要看红绿灯;自己的东西可以拿,别人的物品不要动;喝水要拿自己的杯子,擦手要用自己的毛巾;饭前便后要洗手……一旦建立了规则,就不能有一次例外,违反了就要进行一定的惩罚,孩子为了让父母和老师高兴或避免惩罚,就会学着约束自己。自律意识就在这种反复的过程中逐渐形成。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和家长所制定和执行的规则,在内容和方式上应当考虑幼儿的实际需要和理解,并从幼儿的角度批判性地考察现有的规则,以利幼儿规则意识的建立。
延迟需要的满足,培养抵制诱惑和欲望的能力
孩子很小的时候,完全要依赖父母的帮助,饿了、渴了,他们往往急不可待地表达要求,大声啼哭表达喂奶的需要。但半岁以后,父母就应该跟孩子解释:牛奶刚刚冲好,等一分钟就行了。不要以为他们听不懂,听多了,他们就会理解的。当孩子渐渐长大后,尤其是当他们会用语言表达自己的要求后,家长就更应该有意识地训练他们,不要总在第一时间满足孩子的愿望,让孩子的欲望膨胀。要让孩子学会等待,学会控制自己的情感和行为。
创造良好积极的环境
环境在物质上的匮乏意味着生活在其中的人不能享受充分的活动和交往的机会。如果一个教室里的材料十分简单而且数量有限,孩子们在操作的过程中就容易为争抢工具和材料而发生冲突;哪怕有再多的规则,再多强制的集体行动都无法避免纪律问题,孩子会想方设法地钻空子,教师也会为了管制幼儿而疲于奔命,造成两种极端的儿童:一种是唯唯诺诺、毫无主见的“听话”孩子,另一种是坐不住,攻击性强、敌对的孩子。两种孩子都不是我们教育的目的。
一个宽容、和谐、接纳的气氛有利于我们良好的自我意识和个性的发展;而这种良好的自我意识和个性又将反过来鼓励他们形成对社会良好的认识和行为,更积极而自信地与外界交往。
保护好孩子羞耻心和负罪感
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做错了的时候,就会产生负罪感。负罪感会令孩子有强烈的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的愿望,孩子会自觉对照成人的要求,自行检查自己的行为,是自我教育的一种重要手段。家长和教师在孩子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事情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用恰当的方法帮助孩子进行羞耻感的复原。父母和老师要重视孩子负罪感的适当存在,保护好孩子的羞耻心。只有这样,孩子的自律意识才会产生并强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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