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的几点思考
近几年来,问题青少年的增多,特别是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上升,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据公检法司提供的数据和大量案例资料分析,青少年犯罪大多出于法律认知水平低下,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今天,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显得十分近切和重要。提高青少年的法律认知水平,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应从以下几方面优化环境,开展教育。
一、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创造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阵地,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摇篮,学校坚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一环。经问卷调查情况显示,大多数青少年获得法律知识的主要来源和途径是学校,如在初二的《思想政治》教材中,就涉及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民法通则》、《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标语、板报、校刊专栏、校园广播、主题班会、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竟赛、编着通俗的法律教材、办法制手抄报、开设法制诊所、组织社会法制调查等方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强化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此同时,学校在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应切合青少年实际,制定方案,确立学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体系和内容体系,并逐一落实。对于不同层次的法律知识内容,应贯穿于不同的学龄阶段,形成一定的目标递进层次,使青少年学生在学校接受全面系统的法制教育,达到预期的法制教育目标。
二、举办家长法制学校,提高家长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家庭法制环境。青少年有很大一部分时间是在家中渡过的。作为家长,除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外,还应对子女进行通俗的法制教育。如告诉他们“打人犯法,杀人偿命”,“小来偷针,大来贼精”等等,在孩子们的心中播下正义的种子。锹德罗曾经说过:“自己没有的东西,难以借给别人,道德也是如此。”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自然也不例外。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每一个微小的行为就是孩子的活教材。孩子耳濡目染,受父母和家庭潜移默化的影响。如果家长不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或者家长自己就是法盲,那么在这样的家庭法制环境中,子女的法律意识很难增强,其家庭教育有时可能产生负效应。我们在2001年3月,对湖南省安化县东坪中学2191名学生、529名家长和134名教师进行了关于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的问卷调查,从统计分析的情况看,与上述内容完全吻合。因此,家长法律素质的高低对子女的法律意识培养至关重要。为了提高家长法律素质,应开办家长法制学校,以发放法律通俗读本、观看“今日说法”专题节目、开展家庭法律知识竟赛、评定法律星级家庭等等,营造出良好的家庭法制环境。
三、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朱熹说过:“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学生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中,或多或少地从社会中吸取法律知识的营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司法机关等部门要齐抓共管,积极主动地开展系统有序的法制宣传教育。如悬挂大型法制横幅,设置永久性法制宣传牌,张贴法制标语,开设法制宣传窗,主办法制图文展,召开法制教育大会,组织法制宣传游行,进行法制文艺演出,播放法制电视专题片,党报党刊设置法制专栏,定期开办法律培训班,举行法制演讲比赛、见义勇为表彰报告会,建设和评选法制文明社区等等。相应加大对社会环境的整顿和治理力度,把社会大环境真正建成为牢不可破的法制教育阵地。
21世纪是法制化的时代,整个世界的运转都要靠法律去规范。早在1986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江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依法治国”,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依法办事。青少年一代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民族法律素质的重大举措,是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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